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Twitter 101」開設,亦宣布NET-MBA社群行銷工具使用成功案例課程台中班、高雄班
它開始正式訴求「企業」。
一切就從一個叫做「Twitter 101」的頁面開始,美國人喜歡將初階入門課程稱為「某某101」,意思是大學一年級的通識課。所以大家一聽到「Twitter 101」這個字覺得蠻驚訝,難道Twitter真的自創新例,開一堂「課」?美國這麼大,Twitter怎麼在美國四處開課?
原來,這不是「課」啦。只是線上的「教學」,順便還提供了PDF版的Twitter 101簡報(14頁),以及可列印出來的Twitter 101電子課本。無論是網頁版、投影片版、電子課本,內容都一樣,讓企業自己可以為自己上課!
Twitter 101是這樣「教」的--它會先教企業「開始認識Twitter」,再教你一些Twitter的專用詞彙如Following、Tweet(官方終於用這個字了)、小老鼠…等等,再告訴你怎麼更深的有效使用它,然後就是一些案例。案例目前有Dell、JetBlue、Teusner Wines、Current、Tasti D Lite、CoffeeGroundz、Etsy 、NAKEDPizza 、American Apparel、Pepsi,其中Dell的「300萬美元成交」的案例大家已經很熟了,其他的案例很可惜都沒有提及金額,只有紐奧良的Naked Pizza案例提到,它起初第一天嘗試Twitter,當天客戶就有高達15%來自Twitter,讓他們驚為天人。到了五月底(也就是一個月後),這個商家進步很快,已經有高達68.6%的每日營收來自Twitter!意思是說,就算扣掉原本就在玩twitter的原本客戶,至少為Naked Pizza原本的營收增加一倍有!想看看Naked Pizza怎麼辦到的,就看看「Twitter 101」幫你準備的案例吧!
一個網站提供像「Twitter 101」這樣的頁面,其實蠻眼熟的。一些顧問公司的網站皆是像這樣。顧問公司其實不大,做了兩個案子,就把兩個案例全寫在上面,再將自己的顧問服務下一個吸睛的句子,有的還畫好多流程圖、圓餅圖。不只顧問公司,大型網站現在也懂得做這個了,一個頁面給使用者,另一個頁面專門給「廣告主」或「企業主」,在線上教企業「怎麼用我」。
那,「Twitter 101」為何令人感覺有點新奇?主要是因為,Twitter到目前為止仍被視為新創網站。它的140字依然是一種新做法,而,通常還在這階段的網站,忙著玩自己的使用者,壓根兒是不會想到,要做一個「Twitter 101」來「教」企業的。放眼望去這麼多新創網站,哪個網站曾經好好的做一個「xx101」課的(xx是網站名)?
「Twitter 101」教了創業家一個網站新營運方向──在網站一開始,就要讓企業主知道「怎麼用我」!其實許多小型網站的業主,無論是在台灣或是在其他地方,本身也都是演講的常客。有些企業主聽到「你在開網站」,就把創業家找過來,給一場「網路趨勢talk」,創業家也會好好把握這機會,將自己的網站秀給企業主看,告訴他們網站目前「很成功」。但現在,可以多做一件事──可以加一個「我的網站101」迷你課程,專門告訴企業,怎麼利用我們網站,和我們網站的使用者「作到生意」?就算使用者沒多到、或富有到可以作到生意,至少也可以告訴企業,如何用我的網站來創造迷人的影響力?
小網站也可以學中、大型網站,他們的業務常常主動聯絡企業,要免費教他們行銷人員「社群行銷」,明的帶贈品,袋子裡也所有合約準備著,到了以後,講的都是自己的網站。
你說,我不會做課程!
其實很簡單,只要做「案例」即可。
而我喜歡「Twitter 101」,也是因為它的「案例」。覺得有點可惜,因為「Twitter 101」的案例仍是太「官僚」了,我不確定企業從Twitter 101這些案例可以得到太多的果汁。從這邊我來談談自己新的「NET-MBA案例課程」。
開課不是我的本業,我另有要務在身。但,開課半年來我還真的頗為享受在「開課」中,愈來愈享受。和大家嚴肅的討論案例,是很美好的事,我是講師,可以照自己喜歡的氣氛、速度來控制我們的討論,碰到氣氛特別好的一天,往往回到家還睡不著、隔天早上還忘不了。因為這個原因,我想開更多的課──
這堂課是NET-MBA的第五堂課,但我將這「第五堂課」拆成3堂新課,暫名為「NET-MBA社群行銷工具使用成功案例課程」,95%為新製作的簡報。這課程在教材研發同仁的幫助下,終於已近完成了。目前單單噗浪(Plurk)的部份,已經收集了高達 103 個噗浪商業案例,許多是在台灣,各行各業都有,有些在海外。注意,這些不包括個人案例,我們只找商業案例,經過詳細的分析、歸類、探討,並且會教新進會員基本的使用方法,初學者不會覺得聽不懂,進階者也因為豐富的案例而聽得津津有味。
為了試市場,這場「NET-MBA社群行銷工具使用成功案例課程」目前只先在「台中」與「高雄」兩地開設,收費$4500元、共三堂課,同樣是送我最愛喝的「50嵐」(50嵐老闆到底何時才要給我優惠啊)。
台中場大約會在九月底,高雄場則大約十月,時間都會是在星期六下午。
即日起開始報名,來信請寄,contact.mr6@gmail.com ,名額目前只限20人,最少要10間公司(才夠標本)!
來信報名請告訴我:
一、您想上「台中班」或「高雄班」?二、您住在何處?三、您的手機號碼?四、您的email?五、您的公司名稱、網址(若尚未開設則可大致描述可能的方向)六、您的社群工具(噗浪、Facebook)的帳號
三堂課,就將我們所收集的兩、三百個案例全部告訴你,並透過案例,告訴你怎麼使用噗浪、Facebook、Twitter…,馬上開設、馬上開始展現網路風情!
台北的部份,我會將三堂課濃縮成一堂,先提供給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第五屆NET-MBA同學(第五堂課),下一節是給第六屆。如果您是一、二、三、四屆的老同學,我會安排另一堂課讓各位可以用成本價參加,請耐心等候。
參加Mr.6網路行銷課程你會得到什麼?
1.國內外最新最有勁的社群行銷工具成功案例、網路行銷模式、利弊分析(讓你確實了解行銷成功的重要因素)
2.資訊共享式的學習情境(不僅增加學習效果,還可應用在工作討論上)
3.許多同好朋友的互相交流(擴展你的同業與異業人脈關係,認識更多網路工作者,更鞏固你的事業基礎)
4.一杯隨便你點的好喝的50嵐飲料(真的好好喝)
以上亦是行銷同仁幫我寫的文案,感謝。總之,對九月底台中場、以及十月底的高雄場有興趣者,請寫信給我contact.mr6@gmail.com。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三)從桌面到Web 運算
基於Web 應用而誕生的作業系統,與基於桌面應用的作業系統,兩者在本質上應該有不同。
◎必要的與必然的
1994年大學時期曾經與好友一番爭執,他認為一個大一統的作業系統是必要的,因此認為微軟的獨大是必要的;從經濟效益看,一個獨大的作業系統可以降低第三方軟體硬體廠商的開發成本,因為只需針對一個作業系統開發即可;所以,一個獨大的作業系統也是必然的。
而我是個憤青,一邊使用微軟開發工具寫程式,一邊想著哪天打倒他。當時Windows 才到 3.1版,其後就是靠著Windows 95, 98一路獨佔市場的過程,乃至經典的Windows XP,成熟到就算Windows Vista 已經推出,大家仍然死咬著XP的奶嘴不放。看來微軟的敵人只剩他自己?
這帶給我們另一個思考的角度:如果不是比爾蓋茲,其實一定還是會出現另一個傢伙大部分統一了桌上電腦的作業系統市場,這是商業世界的必要性與必然性。雖然不少人想朝比爾吐口水,但如果不是他,也只不過是換了另一個被吐口水的對象罷了。
反抗軍一直都有,從初期的其他大型廠商逐一倒下或被微軟收編,一直到開放原始碼運動,有時會覺得這過程真像從正規軍抵抗轉向遊擊隊地下組織。微軟說不出真正的敵人是誰,就像美國政府從對抗蘇聯到變成對抗恐怖分子一樣,敵人已經從具體的對象化身千萬。
妙的是,軟體硬體開發商一邊在桌上電腦為著被統一的作業系統叫苦,一方面卻在上為了應付版本眾多的作業系統叫苦。當Google宣布要推出Android 時,市場上很大一部份迴響居然是「別再搞一個作業系統了吧」。這種心態,不正是在期待一個大一統的手機作業系統?
讓我們再想一下必要性與必然性。
◎以Web 運算為基礎的作業系統
Google在成為新霸主後產生兩個有趣現像。一是不少人認為他正變成另一個微軟(反抗軍首領現在經常受反托拉斯官員關注),另一個是 Google除了自己領頭外,還若即若離的公開或私下支持遊擊隊組織(開放原始碼社群,哈哈),雖然遊擊隊也很清醒的想刻意畫清界線。
在商業世界裡,「不做惡」這種事,大家就別太認真了。
然而,作業系統的重要性似乎在逐日降低當中。如果,未來的大部分應用都是透過遠端的伺服器來完成,使用者僅需透過瀏覽器操作,這樣的環境裡其實作業系統本身就不是使用者關注的焦點。作業系統市場的新一輪競爭正在開始,但是戰場似乎跟以前不同了。
觀察一下,目前大部分人使用電腦無非上網以及簡單的文書處理,可能還外加儲存與打印相片,或者觀賞DVD 聽音樂等多媒體應用,商務人士可能還多上郵件與通訊錄管裡。這些事情相較於五年前,已經相當程度被轉移到網際網路上。再往後看五年呢?
Google前些時候宣布打算推出Chrome OS 而且從小筆電市場入手,或許是這樣的想法。一個基於Web 應用而誕生的作業系統,與基於桌面應用的作業系統,兩者在本質上應該有不同。以此觀之,即使Linux 都讓人感覺有點是「上一個世代」的產物。
然而,如果這是大勢所趨,為何Linux 作業系統在小筆電上一開始一鳴驚人到後來又全面潰敗於Windows XP?大眾消費者對於這件事顯然還沒準備好,而作業系統全面轉向Web 化的時間,將會比想像的還久。微軟能否在這段時間內順利的完成轉移,也考驗著經營者的智慧。
◎轉移使用者對介面的注意力
在作業系統Web 化的過程中,除了大環境更加豐富的Web 應用以及隨時可連網的環境外(無線網際網路在此扮演關鍵角色),還需克服使用者對介面的依賴及從眾心裡。很多人能舉出Windows 不好用的一堆理由,但是其實這些人使用Windows 都已經超過10年。為什麼戒不掉?
開放原始碼陣營逐漸認知大眾使用者都不是電腦高手,不會自己安裝 Linux 與上Patch ,也知道介面統一的重要性。然而,即使今天做出一個與介面與Windows 一樣的Linux 出來,使用者會否買單?這個可以笑稱為山寨版Windows 的Linux 是否有市場?
一個共通的使用體驗是大眾市場不可或缺的,即便他是不好的體驗,但他是共通的。一個普羅大眾使用者在使用Linux 的時候其實是非常孤單的,周圍沒有人與他有共通體驗。筆者先前在大陸買預裝Linux 的第一代華碩Eee PC時,店家還問是否要改裝成Windows 。
使用者體驗是一把兩面刃。微軟花了近10年的時間慢慢將他的行動作業系統打造到Windows Mobile 6.5版,就是想延續使用者的電腦體驗到手機上面。奈何使用者在手機上的第一要務是打電話,而Windows Mobile始終就不是為了打電話而生的。
而Google在小筆電上想要擺脫Windows 對於使用者體驗的綑綁,說服消費者丟掉微軟的奶嘴,則必須把精神花在打造良好的上網環境體驗上,將使用者的注意力從桌面應用的體驗轉移到網上應用的體驗,避開與微軟的鬼魂較量,因為那種較量不是Google長處,時機也遠沒到。
文章來自數位之牆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二)來不及長大的螢幕
◎網站版面寬度不斷長大
現在的人大概很少有機會能看到2000年時候的網站。當然,很多網站從2000年以前就存在,但是現在能看到的卻已經不復他們當年的面貌。而這些老網站的面貌最大改變在哪裡?答案是網站的版面寬度。而網站的版面寬度之所以會放寬,主因是大尺寸高解析度的螢幕普及。
筆者電腦裡仍保留了十多個自己設計的網站,它們大部分在2000年以前完成。在設計當時是假設大部分網民的電腦都是14吋螢幕,解析度以640X480 與256 色為主流。現在如果看到這些網站,你會覺得它們怎麼會如此「袖珍」與「粗糙」,因為你的電腦已經是19吋螢幕了。
美術設計人員相信更能體會筆者的感受。筆者自己的網站數位之牆從 1999年至今,網站的版面寬度從600 畫素一路放寬到800 畫素,改了很多次,現在更可能朝1000畫素的寬度修改。而其實主流的網站例如 Yahoo!或者Facebook,早就已經是1000畫素的寬度了。
然而,筆者電腦裡寬度只有600 畫素的「袖珍」老網站,即使放在現在的iPhone上展示起來仍然嫌大。這才是根本問題:網站的版面寬度是由桌上電腦的螢幕寬度決定。十年來電腦的主流螢幕寬度從14吋發展到19吋,繼續朝20吋以上發展,而手機的螢幕卻始終這麼丁點大。
◎小螢幕裝不下一般網站
使用手機來瀏覽一般網站(而非WAP 網站)有什麼問題?無可避免的小螢幕裝不1000畫素寬度的網站,使用者在瀏覽時必須要左右來回的捲動螢幕才能飽覽全貌。讓行動上網與在家裡上網有著相同體驗,一直是消費者與生產者的共同期望,但幾乎快變成了毫無進展的口號。
近10年來,眾多業者有著許多嘗試,例如,開發能夠把一般網站「縮小」成手機可閱讀大小的技術。筆者曾在SONY的一款行動終端上看過類似設計,字體縮到很小但仍然很清晰,一個螢幕可以塞下一個普通網站。然而,這款終端並非手機,螢幕也還是比一般手機大。
iPhone在使用者介面上的革新令人驚艷,它讓手機上網使用者最頭痛的「左右捲動螢幕」行為,變成使用者以手指頭在螢幕上左拉右撇及放大縮小版面的觸摸遊戲。然而,網站版面寬度仍急速成長中,而手機螢幕大小幾乎沒變。遲早有一天這種遊戲要變成疲累不堪的工作。
這才是問題的本質:大小約略能放在口袋裡的行動終端,其螢幕永遠無法滿足對於一般網站的瀏覽。而,所謂的「一般網站」,在10年前是指版面寬度為600 畫素的網站,在今天卻是指1000畫素寬度的網站。隨著寬螢幕電腦的急速普及,這個定義相信還會再繼續改變。
◎手機上網與電腦上網是兩個市場
2000年筆者第一次接觸到黑白畫面的WAP 行動上網時,就期待這種過於簡化的手機WAP 網站最好早點死光。然而它不但沒死,還從WML 語言逐漸發展到XHTML 。對一個HTML網站的經營者來說,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另外開發一個WAP 網站,給自己網站用戶使用手機來上。
如果手機能夠直接瀏覽原先網站,又何必再開發一個專給手機使用的 WAP 網站出來?即便是智慧型手機已經普遍有較大的螢幕,相信這種一般網站與手機網站分別開發的情況將會持續相當長時間(而且看來沒有解決方案)。唯有在這種情況下,手機上網才能獲得較佳體驗。
看透這點,我們會發現,智慧型手機的行動上網市場,與小筆電的行動上網市場,兩者截然不同。而螢幕大小只有5 到7 吋的MID ,顯然不是設計來瀏覽WAP 網站的,而是用來瀏覽「一般網站」的。尷尬的是,這麼小的螢幕在面對1000畫素寬度的網站時,有多吃力就不說了。
筆者擁有一台華碩推出的第一代螢幕較小的Eee PC,在使用上總覺得瀏覽網站時必須要左右捲動螢幕真麻煩。果然,消費者需求不斷推動廠商進步,小筆電的螢幕越做越大。科技不論怎麼變化都變化不出人的習慣,這件事情在行動終端上看得特別明顯。
◎MID 無法滿足行動上網需求
如果MID 的推動者從此以為小筆電往大螢幕發展,原先的小螢幕市場就出現了市場空缺,應該進行搶佔,那可就大有問題了。留下來的市場空缺當然可以被視為是新的機會,但也很有可能那個空缺是不存在大眾消費者需求的。(小眾消費者需求則是永遠都存在)
許多人以為,智慧型手機及小筆電正在互相侵蝕對方的市場,許多分析也指出眾多硬體製造商在這件事上面的戰略佈局。但每當筆者在面對手機螢幕時,總覺得那些分析距離事實很遙遠。回歸根本,能放進口袋的行動終端,其螢幕容納不下版面快速長大的網際網路內容。
而WAP 網站與一般網站,在版面寬度上面並不存在中間地帶。若要讓 MID 有最舒適的瀏覽體驗,最佳網站版面寬度我猜應該是600 畫素以下,搭配前述版面縮小技術。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人在做這樣版面寬度的網站了,更不會有人為了MID 而獨立開發這種尺寸的網站內容。
如果有大量的為MID 量身訂做的網站,MID 應該能很快暢銷吧?然而殘酷的是,內容提供者永遠都想著等裝置普及了我再來幫你做內容。 MID 必須先找出一個除了上網以外的殺手級應用讓裝置先普及,之後才可能成為行動上網終端。由此觀之,SONY的PSP 還比MID 更有機會。
文來自:數位之牆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一)搶口袋還是搶包包
這種整合的壓力,筆者稱為「口袋佔有率」。
◎一個科技玩家的體驗
2000年的時候,筆者從美國購物網站上訂購了一件非常奇怪的褲子。這件褲子從頭到腳總共有將近10多個口袋(確實數字記不得了),但這些口袋卻又隱藏得很好,從外觀上看不出來。這麼多口袋要幹什麼?答案:讓我這個科技玩家可以放更多的裝置在身上。
當時我隨身攜帶兩支手機外加一台Palm的PDA ,總是不知道這些隨身裝置該怎麼處置才好。最後的結果是把PDA 放在腰間的小包,兩支手機各放褲子兩邊口袋,走起路來十分不雅。買了前面所說的那件褲子純粹是好奇想看看他倒底是怎麼設計的,買來以後卻也很少穿上。
這種科學怪人的行徑與煩惱,還真不是一般人會有的。但是科學怪人也有屬於自己的堅持,當2003年智慧型手機(Smart Phone )已經初初嶄露頭角並來勢洶洶想整合PDA 時,筆者居然沒有馬上就嚐鮮換到智慧型手機上,還是繼續固守著兩支手機加一台PDA 。
你如果注意過智慧型手機的LCD 螢幕表面,就會發現那是印滿了你的耳朵痕跡以及指紋的地方。此外為了讓螢幕變大以便於瀏覽,智慧型手機的尺寸都比一般手機大,而我不能忍受拿著一個磚塊講話的感受。時至今日當iPhone已經滿天飛時,筆者依然繼續使用一般手機。
不同的是,PDA 在筆者的生活裡悄悄的消失了。由於目前的一般手機也有很好的通訊錄與行事曆功能,而且跟電腦間同步資料的技術也非常成熟(這是三個PDA 的主要功能),PDA 最終變成沒有獨立存在的必要,僅剩下少數的使用者繼續堅守。
◎MID 要搶口袋還是搶包包
今日科技世界的複雜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了當年。智慧型手機一如筆者過往所言,只要產量增加了價格降下來了人人都會買,但卻不見得人人都會用到上面堪稱智慧的那些功能。手機成為了更加終極的終端,要把一切的功能都整合在上面。
這種整合的壓力,筆者稱為「口袋佔有率」。很高興筆者終於不用再去買那種奇怪的褲子了,因為現在口袋裡只需要放一支手機就好。各種不同功能的便攜終端之間都想搶使用者的褲子口袋,最後一定是逼得大家互相整合,畢竟科學怪人總是少數。
然而,2007年開始,又出現了一種新的隨身裝置種類,稱為行動網際網路裝置(MID ,Mobile Internet Device)。這種裝置的定位是讓使用者可以隨時隨地上網。然而,這種裝置與手機卻不大相同。簡言之,MID 更像是一台小型化的電腦,而不是智慧型手機。
這讓你想起近一年來流行的,號稱可以隨時上網的的Netbook 小筆電?不是的,小筆電雖小,但還不足以塞進口袋。小筆電要搶的是「包包佔有率」而不是「口袋佔有率」。然而,從目前已經在台灣推出的兩台MID 來看,MID 正面臨到底要搶口袋還是搶包包的問題。
2009年 7月推出的BenQ MID S6
2008年11月推出的Gigabyte M528
從規格上來看,MID 是一款CPU 很低階,記憶體(512 MB)很小的裝置。硬塞進不是為了行動運算的目的而設計的Windows 之後,基本上就只能上網瀏覽網頁,聊聊MSN 或QQ,掛在Twitter 上的一台隨身終端。想拿來跑跑Office軟體,可能得具有相當的耐心才行。
◎MID 應走特殊化應用路線
根據定義,MID 是介於智慧型手機以及小筆電之間的產品。這種假裝看不見消費者需求的定位法固然滿足了硬體製造商閉門造車的想像空間,但問題是使用者並沒有「介於口袋與包包之間的第三個攜帶方法」。或者,不排除還能創造出新的攜帶方法?
當使用者要求MID 也必須要能打電話的時候(因為不想同時攜帶手機與MID ),MID 與智慧型手機間的界線從功能上來講就更加模糊。或許,智慧型手機是一台更偏向以語音通訊為主,上網功能為輔的終端,而MID 是一台以上網為主,語音通訊為輔的終端。
然而,消費者會這麼聽話選邊站嗎?尤其現在的終端不論是小筆電還是MID 都已內建SIM 卡插槽透過3上網。明明已經插了一張SIM 卡在裡面,為什麼不能用來打電話?雖然,全世界都認為語音通訊將被數據通訊取代,但不可否認通話始終也將是最大的應用。
然而,一個讓MID 與智慧型手機區隔的方法,可能會是發展出特殊化的功能出來。例如:專用於看串流媒體的MID 。想像一下,一台專用於戶外看電視的終端,搭配無線上網功能可以隨時接收電視節目。搭配電信業者資費與服務綑綁,終端售價可以十分便宜。
特殊化功能的MID 不需要安裝Windows 系統,應用上只要能跑媒體播放軟體即可,價格可進一步降低。這樣可以發揮MID 螢幕比智慧型手機大的優勢(螢幕約五到七吋),不用去跟智慧型手機搶口袋。而由於其應用與小筆電不同,消費者會自己決定該放哪一台進包包。
(文來自:黃紹麟)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Zappos賣給Amazon的內情,激起其他創業家憤怒?
照理說,這應該是一個值得慶幸的事。每次有併購案,就會讓創業家們想像,嘩,我也想當那個創業家啊!我也想好好的做事!
而Zappos,剛好又是我最愛的案例。一是因為它的創辦人Tony Hsieh來自台灣,1997年便致富,從微軟那邊拿了近3億美元,自行開設投資公司「小蛙創投」(Venture Frogs)。但接著Tony竟然再開了Zappos網站,大家莞爾,「一個網路創業家,跑去做『電子商務』(e-commerce)?」
當時的電子商務被認為「不有趣」。它並非不能賺錢,但就像上次寫的「課本市場」,好像都不是創業家當時「最好的題目」。但Tony堅持開了這家Zappos,後來就成功了,也讓大家真正看到Tony的實力!大家才領悟到,因為Tony是一位已賺到錢的創業家,這是他的第二次創業,因此他想走主流路線,不想再投機致富錦上添花。但,這樣的創業家,開出了這麼龐大的Zappos,擁有一個很特別的「服務型商務」的形象和非常獨特的公司文化,怎麼會在這時候賣掉了公司呢?
果然,peHUB這邊有一篇文章透露了他們所謂的「真相」──這個peHUB所透露的「真相」是,Tony Hsieh,一個已經經營這家線上鞋店已久的創辦人兼原始投資人,其實並不想成交。他有更大的夢想想追尋。報導暗示Tony是在不甘願的情況下賣掉公司的。
真的嗎?
這篇文章號稱,他們根據兩個資料來源得到此訊息,包括Zappos裡面重要股東透露,Tony原本其實想讓Zappos「上市」。Zappos其實是可以上市的!Zappos今年的營收已經突破10億美元,它主要雖然只在網路上賣「鞋」,但這數字,已經接近日本樂天的水準!而它的毛利有6.3億美元,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獲利(EBITA)已達4000萬美元。這些數字,都讓Zappos早就已經有機會可以登上股市,只是現在他們希望等待華爾街的復甦,以一舉沖天。
等著一舉沖天,可擁有一間上市公司。為何要在這時候賣?
根據peHUB這篇踢爆文,內情似乎和「創投」有關。原來,即便是像Tony Hsieh這樣富有的創業家,創業的時候,仍然需要創投的幫忙。根據這篇文章,Tony Hsieh身為原始創辦人,自己先拿出大約620萬美元開創自己公司,已經算是一筆很大的金額,但後來,他還是跑去找到了知名的Sequoia創投,而紅杉創投總共投資了幾乎它增資的4900萬美元的大部份(紅杉創投是在2004年才進來,一口氣投了2000萬美元,而2005年它再投,共再投了2000萬美元)。
扯的是,Zappos拿紅杉創投的錢,竟然拿得非常的「客氣」。Zappos竟然和紅杉創投簽下一個相當高額的「liquidity preference」條約,高達3倍~3.5倍,這意思是說,Zappos以後一旦可賣,要先確定紅杉創投真的先「拿回」原本投資額的3~3.5倍,再給其他股東。
令人不解的是,Tony為何要簽這筆條款?Tony Hsien已經是很成功的創業家,而且Zappos表現也還不錯,竟然會讓自己簽下這麼高倍數的條款?peHUB說,這是因為當時Zappos的估值(valuation)已經相當的高,紅杉創投拿出很多錢,只換來一點點的股份,所以它要求能「安全」一點。這點也不太有道理,只能說,大概是Zappos原始股東自認股份已經佔得夠多了,或是他們真的很有信心就算是再糟也會以比當時估值相差不遠的總金額賣掉、上市,所以才這樣做。
這件事,原本是ok的。但Zappos的管理階層可能沒料到,董事會這樣的一改,經營上就出現了「兩個聲音」。據peHUB報導,每次在開董事會或例行會議,投資人總是不斷的提出要賣公司、要賣公司、要賣公司,而Zappos的管理階層則傾向好好的經營公司!
但,吵架也不是多奇怪之事。不過,為何紅杉創投在可能不佔到50%以上的狀況下,還能強迫董事會賣公司?據peHUB說,或許他們還簽了一些條款像protection right等等。寫到這邊,我自己是認為peHUB已經有點不合理,畢竟Tony Hsieh也是公司精神支柱,哪有可能這麼容易就被什麼條款給逼迫?
不過,peHUB一透露這個消息,就引發一些創業家寫文抒發,包括這一位。這位創業家非常光火,他說,通常媒體在寫併購報導,總是充滿的歡欣的氣氛,但他們知道嗎?與他們一同「慶祝」併購案的,往往只有那些「投資人」,投資人總是賺錢的,但創業家呢?那些當初很辛苦的創業家,很有可能因為一些當初簽的條款,到最後變得像其他觀眾一樣,坐在自己破爛跑得又慢的電腦前,或是隱身在城市裡某輛公車的小座位,用手機看到這些歡欣鼓舞的「高價賣掉」文章,自己在擔心自己的未來。
因為,自己的未來就是,目前沒拿到什麼錢,說不定還要「綁約」,一綁就是幾年才能拿到錢。或許創業家會想,那,乾脆就走人了,不要那個錢!但,創業家很少有這樣有guts的,畢竟大部份的還是為了賺錢才創業(誰不是呢),總不會到最後臨門放自己鴿子吧。這時候,投資人早就獲利了結、拍拍屁股走掉了,而創業家自己卻要變成別人的員工,就為了拿到「一點點錢」!就為了和投資人保持好的關係!下次再創業的時候,這些投資人還會再拿出資金的!
然後,這個循環再來一次。又是投資人拿錢,創業家出「工」,最後頂多拿一點點。
Amazon買Zappos,實情是什麼我們不知道,說不定Tony Hsieh是有意願的,只是裡面有些那個peHUB文中所謂的「內部股東」覺得不爽而已?不過,我想到一件事──
我發現,有些創業家都是在談過投資案、公司賣掉後、所謂的「成功」了,才幽幽的吐出一句話:「原來,資本市場是這樣玩的。」
這樣的話語已經從許多創業家口中聽到。當他們回頭來玩第二次,他們就知道怎麼「玩大車」。問題是,當創業家開始玩大車,他做的東西就不像當年那樣的「傻」了。
不傻,就不會大成功。
創業家和投資人的個性,永遠是不一樣的。如果你是投資人,你會撿現成的做、現成的玩,你很有可能做不到什麼「新的東西」。在Plurk還沒出現的時候,你會去做Facebook;在Facebook還沒出現的時候,你會去做其他的東西……。真正的創業家要夠「傻」,才會異想天開去創造新的市場。不過,創業家們如果能「沾」上一點點投資人的個性、知道他們在想什麼,或許能玩的遊戲會更大。
創業家不應該到成功以後才知道怎麼玩資本,創業家除了學財務以外,更重要的是和這些人混一混,有的時候,「錢 + 創意」或「錢 + 創業精神」,今天就可以開始。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Cooliris靠3D牆成功模擬「雜誌廣告」,一口氣售掉兩個月的網站廣告版位
周末看到一個成功「廣告獲利案例」,帶給我們一些啟發。
這個案例來自於大家可能聽過的嵌入工具商「Cooliris」,這個網路服務已拿了1800萬美元的創投資金。原本大家並不會特別看好Cooliris可以幹嘛,它只是一個「做得很炫」的照片、影片陳列工具而已,讓你上載相片、影片,用比較酷的方式呈現給其他網友看。Cooliris原本是做瀏覽器的外掛起家的,後來Cooliris將這個技術做成像Slide.com那樣(或說像YouTube那樣)可以嵌在任何網頁裡,站長可以將此框框「嵌」在頁面的任何地方。
這樣的東西已經蠻多Flash公司在做,小男生小女生很是喜歡,「Cooliris」有何特別?
它特別在於,Cooliris的優勢,完全要歸功於它所發明的顯示效果上。他們沒有什麼飄下來的雪花,也沒有任何點點星星,他們做的,是一種他們稱作「3D牆」的顯示效果,將所有照片感覺上像是貼在一座長長的牆上,最靠近的最大張,愈遠就愈小,滑鼠可以往左邊一拉,「咻」,照片就會快速往右邊牆後面移動,看到其他照片。這樣的呈現法,前所未見!Cooliris用他們原本就很強的「preview」技術(他們有另一產品叫Cooliris Preview),發明了這麼一個看似簡單、卻好有意思的「呈現法」,安在整個網頁的某一小角落,便讓那個角落,瞬間變成整個網頁最好玩的角落!
重點來了:這個Cooliris,已經開始用這個「呈現法」來賺錢。Cooliris已經開始向廣告主要廣告,放在這些雜誌的Cooliris框框中,不過,Cooliris竟在這一季宣布,它已經賣光了所有的廣告版位!賣光了,對不起!下一個廣告主想來放廣告,得等到兩個月以後!在這個時期企業支出減縮又對網路廣告不夠信任的情況下,Cooliris一間新創公司,竟靠賣廣告版位,賣出如此盛況!
到底為什麼?
首先先看,Cooliris怎麼放廣告?其中一個案例是「Infiniti」車子,在一個叫紐約雜誌的網站呈現,如這個頁面,說明Cooliris怎麼將照片和廣告結合。其實也沒有很複雜,這是某一場時裝秀的照片用Cooliris技術呈現,然後,在其中幾張照片穿插Infiniti車子的廣告,就這樣而已!
沒什麼了不起啊?
不,Cooliris表示,廣告主認為,這樣的呈現法,讓網路廣告不像網路廣告,反而像……「雜誌廣告」!
雜誌廣告?
嗯。Cooliris這樣的呈現法,他們的目標竟然是「雜誌廣告」。他們認為,雖然網頁的廣告很多,但雜誌更棒。讀雜誌的讀者,本身就是在吸取資訊的階段,讓他們看到廣告,他們可以很有耐心的看整版的、其實是比較可以給較多的資訊。Cooliris把雜誌的感覺,帶回到網站裡面。
不過,廣告若想「像雜誌」,他們必須做到幾點,這兩點的結果都是「廣告」和「內容」更融合,融合到不分你我:
一、打散廣告:他們的做法是將廣告「打散」,散到裡面去,Cooliris甚至將廣告切成幾份,讓它滲著其他的照片一起呈現出來。對廣告主來說,Cooliris的優點是「讓廣告完全融到內容裡」。你可以把Cooliris想像成一台果汁機。
二、可快速看:當你一張一張照片快速看過去,你其實就是在看雜誌,感覺就像看雜誌這麼順暢,網站最不容易做到的是如何讓廣告主覺得自己的內容會被網站的內容給「拉抬」,廣告主最喜歡自己的廣告被放在圖片、圖像裡面,Cooliris的設計讓這些圖片和廣告可以被快速的帶過去,完全緊密的結合,許多廣告主很愛這招!
有趣的是,Cooliris的成功並非偶然,因為它旗下有一個大將叫「Shashi Seth」。這傢伙以前是YouTube的「收費模式研究主管」(head of monetization),現在來到Cooliris更被任命為「營利長」(Chief Revenue Officer,簡稱「CRO」),這個「營利長」的主要工作,就是為這間網站帶來營收。看,當一間公司有「CRO」的存在,然後又有CMO、CTO等,等於也是在說,這間公司的產品歸產品,獲利歸獲利;產品的部份就依使用者的需求來做好,不要想太多獲利的事,文章也透露,現在公司因為這個設計而分成兩派,一派是產品線,一派是營利面,兩邊常常吵架!我認為,Cooliris這樣「營利長」的編制,儘管犯了一些商業人士的大忌,但,卻也真的讓獲利的思考不要限於產品,而是想辦法去外面那廣闊的世界找尋更好的「搭配」。現在他們成功的打到幾個廣告主,讓矽谷人眼睛為之一亮,或許以後「CRO」的角色會成為每個網站必備的角色?目前廣告的比例大約只有15~20%,未來希望提升到30~40%,意思是說每看兩張圖,就有,一張是廣告。
不過,對其他創業家來說,Cooliris的「3D牆」技術,一般創業家無法達到,也無法這麼輕鬆的就說「我要提供像雜誌的廣告」,但,Cooliris竟能以新創網站之姿,將廣告賣得很好,我覺得可帶給創業家一些啟示──並不是每個廣告主,都會先問你的網站流量!如果你做的網站就和一般網站一樣,那當然就是以其他廣告的標準來看你的網站。但,如果你的網站發明了某種新的「呈現法」,讓你的內容的呈現、搭配廣告的呈現,就像目前已經存在的幾種廣告主已經證明有效的廣告法呢?
這個簡單的做法,其實是最棒的做法。試想,為何這麼貴的電視節目、這麼大的展覽場,有一大比例都是靠廣告來撐?因為大品牌的確很多行銷預算,網站養不活,是因為沒拿到那些預算;而這些預算有七成以上不願投注在網站,網站只要拿到這七成其中一點點,就得到如洪水般的收入規模!
現在就看創業家有沒有創意來思考,還有什麼「呈現法」了。可以參考一下現在廣告的陳列地點、陳列模式,去和廣告主談一談,如果在網路上要怎麼複製這個模式,一旦過去,看起來就像Cooliris,沒人看得懂,廣告主的錢卻一直塞過來了。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戰機遊戲F.A.S.T.大膽「賣貴」給先期使用者,六星期便海賺100萬美元
大部份的螢幕還是留給了3D風景,透過iPhone大大的螢幕,看起來心曠神怡!
「轟!」馬上就被飛彈打中了。原來。FAST不只是輕鬆的飛行模擬器,你可以自己玩,也可以和另一個網友進行一對一的二機空中纏鬥!或是也可以二對二,不過不能再多了。可能是礙於傳輸速度與穩定度的要求,此遊戲也要求你一定要使用WiFi無線網路才能和其他玩家對戰。 我不是一個愛玩遊戲的人,當我玩這個遊戲,不得不說,如果我現在真的在公車上很無聊,那打開這個遊戲,還真的能消磨一些時光。單單這種「飛行」的感覺,能讓城市人脫離窒息的水泥牆,如果想要更刺激的,趁空檔躲到廁所休息,和網友對戰一下,肯定也是一個很大空間的享受!不過請記得,玩FAST一定要先找副「耳機」來掛上,它的聲音太震憾,一直「嗶、嗶、嗶」,遠在客廳的小朋友跑來問我:「是什麼聲音啊?」不敢給他看,怕他著迷。
TechCrunch在五月間就曾說過這個遊戲,當時他們非常驚訝這個遊戲的3D功能,雖然有其他iPhone遊戲也是3D、對戰譬如「Flying Aces」和「Top Gun」等,但FAST就是棒很多。當時他們是說,進遊戲可選擇30種關卡,飛10台戰機,還有好幾種武器,包括追熱飛彈、機槍等等;而且當時他們是說,這個戰機鬥犬的遊戲會是「免費下載」。不過,這次我下載,卻只有兩台戰機、兩種武器,而且……不是免費下載?
這就是今天的重點了──這個遊戲,原本是想走免費路線,然後,你要增加武器?想要飛某種炫麗的戰機?就必須要付費,買更多武器、裝備……。不過,不知道是聽誰的建議的,這遊戲竟然在還沒做好後面這段時,就先發佈了!
這,顯然是一個高招。因為它在六月間發佈,至今才剛剛過了六個星期。短短的六個星期內,FAST就成功透過使用者下載,賺到了100萬美元(3200萬台幣)!
據說,現在他們每天的收入是$60,000,每天喔!以現在他們收費是1.99美元來看,等於是一天有3萬人下載(其中一位是我)。100萬美元是一個門檻,因為iPhone軟體大多是1美元,所以100萬美元就等於是100萬人下載,100萬人一直都被當作是新科技得到大眾支持的象徵。總之這件事在去年暑假發生最多,許多人一輩子做蘋果軟體賺到了100萬元,等於前面20幾年的總和。有大學教授因為賺到100萬美元就出去開一間iPhone製作公司,想做更多的成功軟體。但,重點是,和許多賣到100萬美元的iPhone app來看,FAST不太一樣。它顯然並沒有被下載100萬次這麼多,甚至少很多,因為,六月剛開的時候,它……並不是這個價錢!
這就有趣了。很少iPhone app會用這種賣法。據TechCrunch說,當初FAST剛開放時,它其實是有意要「賣貴」給先期使用者。一開始,FAST是要價高達9.99美元(台幣330元),從9.99美元開始賣起,之後短短一個月內,它才一路降價,降到現在是1.99美元,然後,它才要開始「免費」,靠大家買它的武器來維生!
這個方法我覺得很有意思。大部份都是先免費看看,再開始賣錢看看,賣得不錯再賣更貴。但這個就很清楚,它一開始是先賣貴,再賣中等,再賣便宜,最後達到「最多人」、「最多錢」為最高目標。
這比較接近於真正的新創商品的模式。網路創業家許多對自己沒有信心,又不像硬體廠商可以說它的零組件還沒量產、還沒做成晶片,所以成本很貴……網站創業家會覺得,一開始的時候我的網站、我的網路服務一定是較「不成熟」的,所以我一開始先免費賣、低價賣,以後有機會,再來賣貴一點!
但FAST這個遊戲告訴我們,如果一開始就賣貴,大家依然樂在其中。注意,FAST所提供的戰機數、武器數,並沒有當初說的這麼多,但初期搶先付費的這些人心裡並不會覺得怪怪的,因為他們是「搶第一買的」的,搶第一的,被賣得比較貴,許多人竟然都覺得ok。
對此遊戲有興趣者,卻沒有iPhone嗎?請見影片: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