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Firefox 3.6新功能預覽
CSS
支持CSS3中的 background-size 屬性,使用私有屬性-moz-background-size屬性
通過新引入的-moz-linear-gradient和-moz-radial-gradient屬性支持漸變,但是目前只支持background-image或者簡寫的background屬性。
background屬性開始支持多背景圖片
開始支持pointer-events屬性,該屬性可以讓內容指定一個元素是否被鼠標指針事件指定。 safari 4已經支持該屬性。 opera 9+也支持,不過只支持SVG內容。
開始支持rem長度單位,rem即根元素字體大小
支持image-rendering到圖片、背景圖片、視頻和canvas。
開始支持text-align的end參數,與start參數的作用相對應。如果direction是ltr(left-to-right,從左到右),start等同於left,end等同於right,direction:rtl的效果與之相反。
你可以使用新的選擇器:-moz-system-metric(touch-enabled)來設定是否允許內容在觸摸設備上渲染。
添加:-moz-locale-dir(ltr)和:-moz-locale-dir(rtl)屬性以使定制從左到右或者從右到左的用戶界面佈局更簡單;
添加:indeterminate偽類,匹配indeterminate屬性值為true的複選框input元素;
@font-face屬性支持新的WOFF網絡字體文件格式。
HTML
HTML 5視頻支持播放框
poster屬性現在已經支持video元素,允許指定一個在視頻播放的時候播放時顯示的框架(可以是一張圖片)。
複選框和單選按鈕支持indeterminate屬性
HTML input元素的checkbox和radio類型現在支持indeterminate屬性,它允許第三種"indeterminate"狀態。
Canvas圖片平滑可以被控制;
新加入的mozImageSmoothingEnabled property屬性可以用於開啟/關閉用canvas元素縮放圖片時的圖片平滑效果
多文件上傳
Input元素開始支持multiple屬性(),而且只支持type=file類型。
JavaScript
Gecko 1.9.2引入了JavaScript 1.8.2,後者從ECMAScript 5標準中加入了一些語言屬性:
Date.parse()現在可以解析ISO 8601日期比如YYYY-MM-DD.
函數實例的prototype屬性將不再可枚舉。
DOM
DOM方面的增強比較多,大部分是一些bug修正,但是有一條需要注意的是,firefox 3.6移除了getBoxObjectFor()方法,該方法被mootools用來檢測Gecko核心,從而判斷瀏覽器型號。因此,將該方法移除導致了Mootools在Firefox 3.6中出現了bug!不過最近Mootools官方已經發布了一次升級,其中修改掉了這個bug。
XPath
支持choose() XPath方法
現在已經支持choose()方法了。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查看Mozilla官方的文章:Firefox 3.6 for developer。
PS:我個人最高興看到的是新版本對多背景圖片和背景大小的支持,之前只有webkit核心的瀏覽器支持這兩個屬性,現在safari/chrome終於可以不孤單了。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2009年最佳免費圖標大收集
Basic
Onebit Icon Set 2
Hand Pointer Icons
WP WooThemes Ultimate Icon Set
Led Icon Set
MinIcons
Grunge Peeling Stickers
Onebit
Web Injection
Watercolor Icon Pack
Finance
Flavour Extended
Social Media Icons
Must Have Icons
Social Icons Hand Drawn
Weby Icons
Quartz
譯自:The Best Free Icon Sets of 2009
原作者: Henry Jones
文章提供BASY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多謝!
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CSS雪碧:要還是不要?
CSS雪碧已經出現一段時間了,並上升為一種可以讓你的網站速度變快的方式。 Steve Souders剛剛在Velocity ‘09上展示了SpriteMe! (討論——為什麼在你可以使用canvase和toDataURL和及時生成雪碧的時候還要使用CSS雪碧生成器或其它基於服務器的工具?)。然而,關於CSS雪碧有一些誤解,最主要的一個就是它們沒有缺點。
CSS雪碧的基本原理是把你的網站上用到的一些圖片整合到一張單獨的圖片中,從而減少你的網站的HTTP請求數量。該圖片使用CSS background和background-position屬性渲染(值得一提的是,這也就意味著你的標籤變得更加複雜了,圖片是在CSS中定義,而非
CSS雪碧的最大問題是內存使用。除非這個雪碧圖片是被非常小心的組織,你就會最終使用大量的無用的空白。我最喜歡的例子是來自於WHIT TV的網站,那裡的這張圖片用作精靈。注意這是一個1299×15,000像素的PNG圖片。它也被壓縮的很好——實際下載大小只有大概26K —但是瀏覽器並不會渲染壓縮後的圖片數據。當這個圖片被下載並被解壓縮之後,它將佔用差不多75MB的內存 (1299 * 15000 * 4)。如果這個圖片並沒有使用alpha透明,它將會被優化至1299 * 15000 * 3,但是要在損失渲染速度的情況下。即使那樣,我們也會討論55MB。這張圖片的大部分其實就是空白,那裡什麼都沒有,沒沒有任何有用的內容。只是加載WHIT主頁就會導致你的瀏覽器的內存佔用上升到至少75+MB,僅僅是因為那一張圖片。(PS:遺憾的是,該網站最近已經改版,文中提到的圖片已經不存在了)
有利於網站的正確的取捨並不存在。
另外一個(雖然並沒有那麼重要)不足就是如果一個使用CSS雪碧的頁面使用一些瀏覽器提供的整頁縮放功能縮放了,瀏覽器就需要做一些額外的工作來糾正這些圖片邊緣的行為——基本上來說,是為了避免雪碧中相鄰的圖片被“露進來”。這對於小圖片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對於大圖片會是一個性能下降。
當然有一些顯示CSS雪碧的明顯的好處的例子,主要的例子就是合併一批相同大小的圖片到一個文件中。例如,一系列用作標識你的網站中的很多東西的16×16圖標,或者是一些用作分類的頭之類的32×32的圖標。但是整合嚴重不同尺寸的圖片,特別是將又瘦又高的圖片和又寬又矮的圖片放到一起從來不是什麼好主意。
然而,CSS雪碧確實提高頁面加載時間(至少在初始的頁面加載中——在後續的頁面加載中,瀏覽器就將圖片緩存了)。有沒有什麼可以替代的?不幸的是,還沒有一個可以替代的方案。很多瀏覽器開始支持離線清單了,將其擴展到允許下載一個包含一系列資源和對應的URL的清單的文件(比如一個jar/zip文件)或許是有可能的。但是任何此類做法在一段時間內還不會見到……
所以,在決定是否要使用CSS雪碧的時候,要注意在最初頁面加載性能之外還有很多的因素。作為一個普通的經驗法則,如果你的CSS雪碧的大部分地方不包含真正的圖片內容,你應該相應的避免使用它。同樣,關注將來可能出現的既保持頁面加載速度,同時注意避免內存的缺陷和雪碧的性能影響。
其它的CSS雪碧的不足
下面是一些網友在該文評論中提到的CSS雪碧的某些不足:
CSS雪碧調用的圖片不能被打印,除非在@media中特別添加print聲明——by RichB
如果要修改雪碧中的一個圖片,你就要修改整張圖片,這無疑會增大工作量——by Tom B
如果你在使用的過程中,有發現其它的CSS雪碧的不足,歡迎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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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自:To Sprite Or Not To Sp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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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文字工廠Demand Media每日狂產3000篇文,快速躍升為全美國十大網路事業體
這時候,搜尋引擎的專家與擁護者們也跳出來反擊了,譬如SEOland就說,有誰可以去幫忙教教News Corp,搜尋引擎是怎麼運作的,好嗎?他們認為,免費新聞可視為有如在書店免費站著看書,還是會有一些人買下書來;有如在線上下載免費盜版音樂,還是會有一些人購買了正版。他們說,新聞網站不一定要使用Google的「First Click Free」的機制,也可以在搜尋得到的情況下將全篇封鎖起來。
有趣的是,這兩派在吵來吵去,但部落格ReadWriteWeb卻默默的再次提到一間公司。
這間公司,恐怕連News Corp都要怕怕!它用一種完全異於傳統的作法,透過搜尋引擎的力量,快速的擴張自己的版圖!
這間公司,叫做「Demand Media」。你可能沒聽過它的大名,但,你一定要知道,它正在默默成為目前網路上英文最大的「內容提供者」。
什麼?
Demand Media正以非常低調但非常迅速的速度在往上衝,據說在七月它是全美國第24名,到了九月已經升到了第15名。當他變成了全美國前十名的時候,大家一定會看到他,而且以它成長的速度,可能在還沒研究出它在幹什麼之前,Demand Media將榮登第一名寶座,幹掉這些Yahoo!、 News Corp之類的,然後變得和Amazon、eBay這種線上商店「平起平坐」,靠的是一堆軟趴趴又文質彬彬的……文字。
什麼意思?
目前,Demand Media一天生產4000篇文章。4000篇!到了今年十月底,Demand Media總共已經製造了100萬篇文章。Wired雜誌將Demand Media形容成「福特汽車」,比喻它如同汽車公司量產汽車的模式當時為市場帶來的影響,這每天4000篇文章,為Demand Media快速在網路上佔了一大塊地。
你說,100萬篇文章、每天四千篇,那,怎麼沒聽過這網站?四千篇文章都到哪裡去了?
嗯,它都到了各大入口網站、各大媒體網站,做他們的「OEM」去了!此外,它自己也有自己的媒體通路,大約有65個子站,其中最大最知名的是eHow.com,提供一些通俗的How-to內容。
有趣的是,Demand Media是怎麼做到一天4000篇文章的?
從那篇ReadWriteWeb文章其實寫相當清楚,你可以發現,從他們的名字「Demand Media」可以嗅出,他們製作內容的原則就是「只做有需求的內容」,譬如,「四種可以避免新流感的方法」(咦,我之前好像也寫過這題目),「五種可以睡得更好的方法」,「六種討好老闆的方法」……。他們的原則很簡單,只挑選「最高需求」的文章去寫,不要廢話囉嗦,直接以最八股、最芭樂、最通俗的方式將內容寫出來!
問題是,就算再八股的文字,一天4000字,也是非常驚人的數字!他們怎麼辦到的?花了多少人力?
原來,他們組織中有一個核心叫「Demand Studios」,這個核心,你大概猜得到,有一套蠻自動的系統在後面,人類只要操作其中一點點,就可以將這個內容快速的生出來。當然,內容的部份不可能由機器人來想,可以說機器人只是讓「許多人類可以共同在一篇文章上合作」,有多少人類?文章說,一共有高達6000個人,絕大多數是兼職在家、分散於世界各地,有的是作家,有的是編輯,有的是美術……就如同一個生產線,機器負責在中間輸送東西和檢查,每一關再由「真正的人類」來塑模、上漆、栓緊、貼布………。他們的流程大約是先將有潛力的「題目」先列出來放好,然後由「作者」去認領(或指派作者),然後將這篇文章迅速的完成。注意,他在寫的時候通常不會只有一個題目,而是有些tip在後面可以直接抄了,他們號稱還有「防抄襲制度」但我覺得應該只是說說而已。作者大概寫完後,粗粗糙糙沒關係,他趕快再去寫下一篇,讓後面更大的「編輯團隊」去將這文章整個再修整一下,最後這篇文章產出,所有碰到過文章的人可以依比例分配收入。文章說,一篇文章大約都會被11個人「經手」過,這11個人會對這篇文章做一共15件「加工」動作。所以一篇文章絕不只是寫作和編輯而已,它會加工15次以後,才會完成!但加工過程很快,且中間有機器人在幫忙運送、分配……好可怕的系統!
問題來了,任何一篇文章,最「靈魂」的應該還是那位「作者」。他們的作者必須很強?的確很強,據說,Demand Media的作者群,有高達75%曾經有主流媒體的寫作、出版經驗,而25%甚至曾經寫過書!問題還是沒解,奇怪,這些作者,為何願意屈身於一間「文字工廠」,做這樣的內容?尤其,基本上,一篇文章就只付給他們15~30美元,算是蠻「爛」的?
嗯,第一,由於他們注重「量」,所以這樣快速寫下來,對作者來說,每個月也都會賺到幾千美元,年薪等於一個五年年資以上的大報記者,加上可以在家工作,咬一咬牙就這樣寫過去了。此外,這些作者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變丹布朗,所以樂意用這種方式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雖然自己只佔了一點點,但讓自己的名字掛「作者位」,平常一天只能寫半篇,現在一天可以寫十篇,讓自己的名字,大量的曝光在各大入口網站,他們認為,或許對自己也是好的?
當然,這樣的內容,是不可能多好的(不然我們這種就沒飯吃了)。它通常是那種拿來墊「底」的文章,不可能成為封面故事,亦不可能成為人們爭相邀演講或上節目討論的新話題。不過,人最常喝的飲料就是白開水,最常吃的食物是白米飯,最常說的話是「吃飽了沒」……其實Demand Media做的就是「人人都會想看的白開水內容」,其他的飲料就讓其他有癮的人去做,他們只想好好的賺錢,靠符合人們的需求來賺錢!
Demand Media的做法,想必所有文字工作者、熱愛文字、有風骨的文學者一定都會非常不茍同,甚至認為是破壞了下一代的文化涵養。不過我也愈來愈有這樣的感覺:就算是不出文字,現在的文化也已經被其他東西給打壞──許許多多的小遊戲,許許多多的照片,佔了我們生活裡的大部份。
尤其在Facebook上面,你就看出來了。在上面,大家「閱讀」的多是小遊戲所發出的訊息、事先發想的結果、以及影片與照片,這時候,一篇又一篇只有300字的「文字」突然變成「蠻重要的」,幾個月來我們一直在做「內容行銷」,以內容為基底,搭配其他的東西,這一塊可能會是下一階段意外的藍海,而Demand Media,這個現在還沒人注意到的名字,即將成為大明星、某一群人的「共主」了。它可不可以複製到亞洲來?創業家可以想一想。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明日的社群是「鬥勇」讓更多人被侵犯,還是「鬥智」解決人們問題?
所謂「鬥勇」,就是用既有的噱頭直接喊人、盡量的分享,直到把所有人都榨乾為止,所謂「鬥智」,則是細細的想到一個萬全的策略,讓大家不得不轉寄、傳播給朋友,傳播之後也沒有強迫的感覺。有趣的是,昨天的「智慧」,用過太多次以後,也會變成「虛勇」,得再想一想更新潮的「智慧」去處理。簡單來說,鬥勇是在逞會員數、擴散力,鬥智則是在真正的「解決問題」。
最近有一個理論和一個案例,先講理論的部份,上周有人提出「下一代社群」(Social Networking 3.0),另一篇文章可看這裡。原來,他們認為,即將有一個叫做「社群感知」(Social Awareness)的玩意,來取代了「社群網絡」(Social Networking)。
什麼意思?
歐盟贊助的一個叫「ASTRA」的研究計畫,剛剛推出了一個「下一代的社群」概念,這種社群,如影片中所示,將是由一些我們身邊的機器、感應器、辨識軟體,「自動的」發出狀態更新,然後也不見得只發送到Facebook,而是發送到我們身邊任何地方,甚至你進電梯包廂,可看到電梯裡的螢幕正在播放你女兒自動傳出的狀態更新。就算你完全沒有接近鍵盤,也沒有打開Facebook,這些動態、這些訊息,都會不斷不斷又不斷的傳輸到你所認可的朋友、家人的面前。你說,為何需要這麼積極?因為當這麼多自動傳輸後,每個人就會有一種「其他人如影隨形」的感覺;對於最親的家人或男女朋友,這樣的功能讓忙碌的城市人可和所有人保持社群關係。
這樣的「下一代社群」,如何?
再講案例的部份。最近「ElfYourself」再次回來了,它所做的就是讓你上傳五張照片,這部份已經比第一代只能上傳你自己還要厲害一些了。然後,今年的新版,可以發佈在Facebook的塗鴉牆上,讓我們來觀察今年的ElfYourself會再創從2006、2007年來的佳績。據說去年ElfYourself的表現不如往年,他們將原因歸咎於去年的版本要求使用者註冊並登入,今年他們不但移除不必要的麻煩,還外加上Facebook的連結,希望可以透過「社群」更傳播出去。
真的嗎?
愈來愈有一個感覺,無論是ASTRA的「社群感知」,還是ElfYourself的新玩法,歐美人士的所謂「下一代社群」,或今天推出的新的社群手法,一直都是在「鬥勇」。他們提出了第一波社群概念,的確很成功的打開了人類的潛能,訓練了人們的習慣,但很奇特的是,很多「問題」依然留在那邊沒有解決--
真的很奇怪。譬如,朋友之間,應該是可以透過Facebook保持聯繫,但Facebook真的讓所有朋友都保持聯繫了嗎?還是有一些人,愈連繫,愈躲得遠遠的?
朋友應該可以分享最好的東西,但我們所收到的東西,真的是朋友心中真心認為最好的嗎?
如果人人都連在一起,我們應該能輕易的找到「真愛」。請問現在的社群網站,有讓我們身邊的單身人士,比以前還更少嗎?更容易找到真愛嗎?
說到真愛,最近有一個有趣的小APP叫「Cupid Code」,是一位軟體工程師做的。這個小遊戲讓我想起之前寫過的Omegle,很直接的一個小點子,卻有著比ElfYourself那種「直接來」的還要有趣的設計──據說,這個APP是一個工程師,因為喜歡一個女孩,所以就做了一個小小的程式,讓大家來猜猜,「他喜歡誰?」
是Jenny,Jennifer,還是Jenna?
是那個短頭髮麻子臉的女生,還是那個黑髮眼睛大大的女生哩?
我還以為……這,是只有小學生才會玩的遊戲?喜歡班上哪個小男生還小女生,其他人追問,不講,最後才一點一滴的吐露。那個「猜猜看」的過程,無論是猜的人還是被猜的人甚至可能的男/女主角都是非常刺激有趣的。這個工程師現在將小時候那種猜猜看的趣味直接搬到網路上面來,要他的朋友猜猜看,他正在暗戀哪個女孩?
後來,他成功的追到這個女生了,並已經開始和這個女孩約會兩星期,高興之餘,這位工程師也將這個小遊戲稍微寫複雜一點,現在它讓每個人都可以一進去就將自己喜歡的女生的名字填入,它就給你一個特別碼。譬如我填我老婆的名字,假設叫Grace好了,那它就給你一個公開網址在這裡,還有一個私人網址在這裡。朋友進去公開網址猜猜看是誰?猜錯的話,它會回應:「對不起,你猜錯囉!」你則進入私人網址看看今天有誰猜、誰猜了誰?
這樣的網站,就有一點點「鬥智」的策略在裡面了。朋友看到的塗鴉牆上,至少已經不是一次發五個朋友的訊息,而是要你猜猜看,你所暗戀的人到底是誰?它不再「鬥勇」的將私密訊息想辦法給所有人知道,而是「鬥智」的引出人們想表達私密訊息的渴望,以及適當的透露給其他人知道。這樣的感覺,不會很暴力,不會強迫推廣,不會讓好多人都對Facebook產生「隱私被揭發」的恐懼!
它是鬥智,不是鬥勇。
我開始覺得,如果下一代社群是在鬥智而非鬥勇,那麼,華人有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用智慧,加上歐美所建立的社群架構,利用人性,達成「不能達成的任務」──
這一期的非凡新聞周刊專欄就有一篇相當有關係的,我寫到大陸的網路界流行一句話:「先開槍、再瞄準」,用這句話來形容現在市場競爭的激烈性,但在山寨文化下,這個流程其實是「先借槍、再開槍、再瞄準」,這借槍的動作,就是先參考已經成功的歐美案例,再帶進來產生中國特色,所謂的「山寨」是也。兩周前的TechCrunch文章再次提起「山寨」,不同的是,這一次,他們竟然對「山寨」已經心服口服。若想看我的全文歡迎去購買這期的周刊,以下摘錄:
………可惜的是,歐美人士一直對「山寨」不以為然,我們從來沒看到,有西方人發言表示「崇拜」山寨文化。
不過,這個星期,一切改觀。
美國網路界這周討論起「山寨」,知名美國部落格TechCrunch寫出了史上第一篇由西方人寫出的、對山寨表示「敬意」的文章。
文章中,他們討論一位叫李松的中國創業家。李松以前在美國受高等教育,然後在華爾街與香港都當過證券分析師;回流後,他曾投資ChinaHR,以2億美元高價賣給美國的Monster.com「一戰成名」,然後經營了兩個網站,一個叫滴咕(Digu)是學美國微網誌Twitter,另一個則是「珍愛網」(Zhenai.com)。令美國人吃驚的是,儘管「珍愛網」就像Match.com這類的交友網站一樣,卻將交友網站的「芯」整個抽掉,換上一個美國人從來沒看過的手法──
這個男女交友網站的背後,竟然聘有350位「客服人員」來充當「媒婆」。如果你在網站上看到某位喜歡的對象,就打電話給這些「媒婆」,由她們為你「安排」,這部份得收取半年3000元人民幣,成為珍愛網的主要收入來源。重要的是,安排男女雙方約會後,媒婆還會打電話給兩位,問問是否滿意?若不滿意的,他們會請對方填寫一份詳細問卷,然後打電話給另一方,告訴他/她這個殘酷的事實,並告訴他/她還需要改進什麼地方。這做法的確很像古代的媒婆什麼事都管的「精神」,為了有效管理這麼多「媒婆」,珍愛網還搭配了一套最複雜的CRM客戶管理系統在後台。
李松得到了美國網路人的尊敬,因為珍愛網已擁有高達2200萬會員,每天加入會員高達4萬名!而珍愛網每月的收入亦已高達200萬美元(6600萬台幣),營收以10%以上的月成長速度快速成長中,雖然,這是一個從Match.com類似點子開始的網站,但它卻可以靠剛剛這些巧妙的方法,成為真正的「成功率最高的白領征婚網站」,這下子,美國人也得服氣了。
不敢叫人家克隆、複製貓。他們……必須對山寨敬禮了………(後文省略)。
同一篇文章也有提到,創辦人對「珍愛網」的了解,他發現,在中國,如果妳是長頭髮,那妳有60%的機會會取得第二次約會;如果是短頭髮又是捲捲的,只有5%的機會取得第二次約會。哇塞,真的假的?然後,比較吸引人的女性,剛好她們的臀圍與腰圍的比率不超過0.7。從這些資訊,可感受到「珍愛網」試圖解決這個問題的用心程度。
從「珍愛網」可看出亞洲與美國不同做法,美國人做網站的方法就是,網站來定規矩,其他網友跟著就是了,抓不起別人的興趣,就想辦法買廣告、說大話……平常的時候可以看出來是這樣的做法,但亞洲人較細膩,會想到利用一些「手法」來達到目的。在社群的時代,可以操作的手法太多,因為我們不再只是硬碰硬的去拉來10,000個人,而是細膩的想辦法透過朋友的引薦,去拉來這10,000個有關係的人。這是一個雍關「手法」的時代,是一個「鬥智」的年代,在這個年代,華人似乎是不會缺席的,大家加油。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AdMob與Playfish被高價併購,變動時代中兩個32歲創業家所嶄露的成功特質
不過,很少人去注意的是,AdMob與Playfish的兩位創辦人,剛好都是32歲。這兩位剛剛加入了眾多年輕致富的創業家,為創業成功故事再添兩樁!有趣的是,這兩位創業家,都是在(1)相當低迷的大環境中,(2)搭著某位大哥(而不是獨立網站),(3)賣給了沒有看到大哥趨勢的大廠(Google沒看準手機廣告趨勢、EA沒看準Facebook隨興小遊戲趨勢)。
事後諸葛很容易,重要的是,想一想,以上的三點,其實都是「不容易猜到」的。Google不看好,大環境也不好,你斗膽賭在某一個平台、某一個趨勢上嗎?到底這兩位創業家是蒙著眼「猜到」,還是真的有什麼特質,讓他們剛好能符合以上三點,在2009年漂亮成功致富?
似乎有的。
先來看看AdMob的故事,如《華爾街日報》昨日出的這篇提到,AdMob今年32歲的創辦人兼執行長為Omar Hamoui,它一手建立這間公司,三年後變成最大的手機廣告平台,這位創業家有何特質?還好Omar當年第一個聘用的夥伴叫Russell Buckley,當年是一個部落客,幫創業家之前的另一創業點子Fotochatter寫過一篇文章,後來受Omar所邀請加入了AdMob,跟他跟了兩年,現在也賺翻了,因為這傢伙本來就是部落客,所以一路下來他還寫了不少關於這位創辦人的種種想法,因此這次在《華爾街日報》的引用下,大家對AdMob與這位Omar創業家,才有了一個深入的了解──
AdMob的成功關鍵是它讓獨立開發商非常喜愛,皆將它安裝在自己的APP裡面,以AdMob為主要獲利方法。現在,我們都知道這件事了。iPhone的成功的關鍵是在那些瘋狂的獨立開發者,這是「理所當然的」趨勢,但這個創業家早在一兩年前就已經提出來,那時候很多很多的手機廣告開發商、廣告點子,但都是搭著電信公司,不然就搭著機子,不然就搭著OS,很少人認為可以搭著「獨立開發者」。當時,這位創業家根本不管電信公司,不管那些大廠大廠之間的聯盟,他就是做出一個海跨各大平台,無論你是什麼都可以放的廣告。交手過的人,對這位創業家的印象都是,他的視野非常睿智,但他的手法卻非常顛覆傳統。
事後,我們覺得他是對的,但在當下,他要如何面對這個,還不是很確定的「猜測」?
這位創辦人的特質出現了--
據那位部落客說,Omar顯然非常強調「完全不怕死的去跟風」。他不斷的對他的員工說:「我們要知道,我們真的有什麼會失去的?」「如果你是一個完整的人,擁有一台電腦(就如你我一樣),那麼不要去擔心去搞砸這個1億美元的生意!」這句話意思是說,AdMob絕不往後看,而是不斷的往前看,即使後面一堆如虎似狼的競爭者要追上來,他們還是不斷的往前看!這點對AdMob顯然很重要,其實,AdMob只要「不專心」,開始做其他東西,AdMob恐怕就不會如現在這麼成功了。一開始,AdMob賭進了「跨平台廣告」,萬一後來手機廠自己聯合起來開發廣告平台,或是iPhone這掛自己推出廣告,AdMob可能就掛了!活在這種日子裡,真是提心吊膽!但,AdMob上上下下都已經體認,「自己其實沒有什麼損失」;做了這個網站,去衝這些服務、去完成這些功能,就算失敗了也沒關係!還是會再站起來的!所以,AdMob不再猶豫,一直都在做手機廣告,也讓他在一個角落建出一個大王國。
這位創業家Omar,2006年還在念華頓商學院,竟然輟學跑出來創業。有趣的是,AdMob不是Omar的第一次創業,在2005年(一年前),Omar就曾經創過一個叫「Fotochatter」的手機服務,是你我都會想到的點子──在手機上面直接分享線上相簿的一些相片,給手機上的朋友們!這個小工具大概不會多成功,不過,做出來之後,Omar發現了一個「問題」──他,竟然不知道要怎麼將這個小軟體,宣傳出去?於是,他決定另外再做一個廣告平台,來賣這個小軟體。這個廣告平台就是AdMob。
在AdMob創辦之前,Omar也憑他的特質,創造了一個奇蹟。當他要創辦AdMob時,他其實只有一個人;跑去募資的時候,找到一間創投,給了一個普普的term,要求兩天後作決定。這時候Omar展現和其他創業家不同的作為,雖然他只有一個人,而且做的又是手機的廣告這類好像已經談很久卻沒下文的東西,但他經過介紹來到知名創投Sequoia,馬上飛過去談,在24小時內Sequoia給他另一張offer,而Omar沒想太久就簽下,並拒絕了另一家。注意,在Sequoia那邊,他不是講一次就ok,他要講了四~五次,如果你是一個已經有offer的創業家,應該就會不太積極,沒想到這位創業家很積極的一位一位partner都談過了,拿到這個deal。一路走來,Omar的霸氣處處可以看到,他只要想跟的,就一定跟到底。他對自己的看法有特別的堅持。
無獨有偶的,同樣是32歲的Playfish的創業家,叫做Kristian Segerstrale,亦是第二次創業。他是芬蘭人,後來到劍橋大學念書,後來就到了小遊戲。你可以從他的創業過程,看到了有點類似於Omar的特質。
首先,他鎖定一個產業,他說他對「電腦遊戲」非常有興趣,甚至說,無論發生什麼事,他都希望能永遠在電腦遊戲這個領域中。在電腦遊戲之上,這位創業家再來「跟風」。他的前一家公司Macrospace就是做手機的小遊戲,四年後賣給了另一間公司Glu Mobile,後者後來在納斯達克上市。Playfish則在兩年前成立,做的不再是行動相關,而是Facebook相關。他就像當時許許多多的人一樣,看好Facebook,就一頭栽下去,做上面的小遊戲。
抱著「做Game做到死,在哪裡都可以」的心態,Kristian就一頭栽進Facebook,它們從「Who Has the Biggest Brain?」的IQ測試機開始做起,後來就做了知名的寵物社會(Pet Society),還有餐城(Restaurant City),當Facebook起飛後,Playfish也起飛了。而且當時在質感上面,皆被認為是比Zynga等還要好。這是一個在英國的團隊,甚至不在美國。
我們從這兩位32歲的億萬富翁創業家,可歸納出一個結論--在這個變動的大時代,以下四點可能可以造就下一個成功創業家:
一、鎖定一個自己喜歡的事情,就做那個做到永久。「做它做到死,在哪裡都可以。」
二、再找一個現在最新的平台、趨勢,在這個之上努力做第一點那件喜歡的事情。該跟風的時候就跟風,無論跟什麼風,核心依然是同一件事。
三、不見得要到矽谷做,只要第二點的平台選對,在哪裡都可以很成功。
四、給自己無限次練習:上面的幾個點,是可以一年又一年的重覆去做的,無論是Omar或Kristian,在他們賺翻以前都曾經做另一個東西,因為做了那些東西,如果沒有做那些小點子,怎麼會「試」到網路上目前真正的「問題」?大致來看,我們的頭腦不會比人家聰明,唯一能「聰明過人」(out-wit)的方法,就是看到別人沒看到的東西,然後用一點點大腦,就可以完成它。當然還要更多一點點大腦在「執行」上面,但基本上只要看到別人沒看到的東西,就贏了一大半,唯一看到的方法就是要撥開那些遮簾,除了往前衝之外別無它法來撥開那些遮簾。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Rent the Runway」讓女人線上租用名貴衣服,一周得到2萬會員
網路下訂,租東西,回家享受,再歸還。用一個網站來經營,所有的來來回回皆透過網路,需要送貨的時候,就透過郵件系統。Netflix之後,大家開始嘗試除了DVD以外的物品,是否可以也用這套系統?
於是,最近多了這一個新網站叫「Rent the Runway」,它推出一個前所未見的新服務──
想租用美美的高級衣服?包包?要參加貴婦趴?只要上「Rent the Runway」,他們那邊提供一大堆貴婦衣裝,只要50~200美元(台幣2000~6000元),就可以租用可能要十萬台幣才買得起的衣服,長達四個晚上(所以不必當灰姑娘,午夜十二點就得還衣服)。每次你得先付錢,「Rent the Runway」就會送來那一件衣服,穿過了後,只要將它整個置入一個商家準備好的大袋子,再寄回來即可,它會幫你再乾洗之後,再給下一個貴婦穿穿看。不過,為了怕損壞,每一次寄送要投保5美元,還好啦,還是比原價還便宜!
「Rent the Runway」是由兩位哈佛商學院的女學生所創辦的,兩位創辦人都叫做Jennifer,商學院學生最喜歡嘗試這類的新的生意模式,目前,這樣大膽的做法,成績竟然相當斐然!據他們所說,才短短的一周開站,已經有高達2萬個女性客戶加入會員。
什麼,一周就2萬個!
目前「Rent the Runway」已經用創投的錢先投資買了160件名貴的衣服「起家」,接下來,希望這160件能夠一直不斷的熱「租」。
不過,對這個模式其實有些看法--
首先,此模式在台北已經聽過。歐美人士參加婚禮常常為了婚禮而「買」下那一件禮服,最後變成只是貢奉在衣櫃裡,因為自從結婚以後就再也穿不下,所以聰明的亞洲人,不少都是「租用」就好,之前也在城裡看過有商家還出租給新人的父母、親戚朋友的禮服,不必再去買,只要用租的就行了──不過,那間店後來好像倒了。
為何倒了?
很簡單,沒人想租嘛!
像「Rent the Runway」這樣的點子,雖然聽起來很炫,也得到了初步的好成績,但仔細想想,雖然時尚雜誌上多的是美美的模特兒麻豆穿著名牌,八卦雜誌也都要照一下名錶名包辦的時尚派對,但該買高級衫的大多都是自己買,不會買高級衫的可能一輩子也是當觀眾流口水,就算給他/她租用他也不會有興趣、也沒有太多場合可以穿這樣的衣服。而結婚的時候已經自有一套出租系統了,像「Rent the Runway」這樣的點子,雖然大家掌聲鼓勵,但真的有多少人會租?還是問號。
不過,既然又出了這一個,我們不禁再次想起,之前寫過「Chegg.com」這個很成功很賺錢的「出租課本」網站,有人租課本也是這樣租法,其實,這樣的出租網站,可以使用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手法,幫它自己撐過寒冬──
當時,我們就對這個模式相當感興趣,看,當你租課本的時候,這個網站其實根本就不必擁有那一本課本,不必笨笨的斥資進貨160件,只要有一張「照片」就好了。這麼多課本中,哪一本網友真的想買的,網站再去幫他「入手」,然後寄給他,繼續這一本課本的出租生命。這樣看來,連這些衣服,應該也可以這樣做;只要這個網站確認此衣服可以「調得到」,確定在某家衣服店有這麼一件衣服待價而沽,那他就可以推出這麼一個「Rent the Runway」服務,一有人真的租了,它就將此衣服買下,拿來租人!
上次是課本,現在是服裝,下一個是什麼?
我們講得再更誇張一點,甚至,有沒有辦法你在網路上PO一大堆「吉屋出租」,每一間學校旁邊都有!然後一有人來要求,再趕快去談可以接受二房東的,然後將此間房子租給這位學生?
深一點來看,這樣的好處是,可以將一個可以出租的市場全部吃掉。這樣的長尾,已經不是「物件」的長尾,而是「購買方式」的長尾。你專注在「出租」這個非常非常小的市場,但是你可以涵蓋所有所有的物品;而網站租東西這件事,本來就可以支持你在沒有擁有的情況下,還能夠陳列這些所有所有的物品,只要你在限時內買得到,這個洞不會補不起來。這樣的商業模式聽起來怪怪的,但在許多商業交易中,本來就有的是買空賣空,彈性大得很,網路這樣做還算是小兒科的。
有趣的是,接下來的另一篇文章,則是在講大家對於「保固期」的態度,看起來沒什麼關係的文章,我有一些想法。
這篇文章是在說,大家還記得,每次買什麼3C產品,店員可能會問:你想不想將保固期延長呢?也就是說,原本是兩年保固,但為了怕可能會中途壞掉,是否希望將它延長至四年?只要再多付幾千元就好了!
你會想了老半天,唔…呃……,嗯,還是買了好了!為了安全!
同樣的,當你租車的時候,是否也有人會問:要不要再買保險?你開出去,可能自己會撞到人,也有可能別人來撞你,或者你撞到車子而裡面的人受傷,或你撞到電線桿而你車內的人受傷……各式各樣的加上去的額外保險,加起來說不定比車子本身的租金還貴了三倍!
你會想了老半天,唔…呃……,嗯,還是買了好了!為了安全!
這篇報導引用了《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的最新論文,據幾個商學院教授所研究出來的結果,在一個特殊的情況下,消費者會變成一隻「肥羊」,要他買什麼保固、保險,他都會非常愉快、瘋狂、願意、認份的「加買」!這個狀況就是:當消費者處在高興、愉快的心情的時候!因為心情愉快,所以他就比較不想去「冒險」,希望什麼的風險都「降到最低」。
我在想,出租這件事情,是否也和冒險扯得上一點關係?為何此人不買,而用租的?
而,出租的時候,用低價取勝,是否可以像租車一樣,趁消費者抱著愉快的心情要訂車時,為消費者拚命加一大堆東西上去?最後靠那個來賺錢?
「無存貨 + 線上出租 + 線上促銷保固或保險」,是否會是另一個商機?
商業真是有趣,永遠都有說不完的機會。大家請努力想一想。
文章來自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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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Nectar比美粒果還積極,成為最接近廣告主的「虛擬寶物大盤批發商」
今天想討論的是,「美粒果」這個行銷方法,倒是沒人說不好。事實上,這樣的虛擬寶物,最近美國這邊一家公司AdNectar,這個月來,推出另一個更進一步的新做法──
AdNectar其實早在半年多前就推出了在Facebook上面的「廣告商置入虛擬寶物」,就好像美粒果這樣的東西,不同的是,AdNectar的身份並不是Facebook也不是Facebook上面的小遊戲,它是自己一間獨立的公司。
它專門在為……美粒果這類型的廣告主,製作一些唯美的小小虛擬物品,然後,再送去給那些開發商,讓他們可以藉由送或賣這些虛擬物品,來為商家拉抬一下!
一直以來,有人也在做類似的東西,有趣的是,AdNectar在幾周前宣布了一個極有趣的消息──它即將將這虛擬寶物,拉到Twitter微網誌,和甚至LiveJournal部落格平台上面!
這一點,讓許多正在做Facebook相關生意的人,心中應該有些感觸──
先來看看AdNectar這件公司,首先,這公司背後有知名矽谷創投資金,由兩位史丹佛商學院的學生所創辦,另外還搭配了兩位史丹佛研究生,這兩位研究生才當時才剛剛完成一份研究論文,證明了像「美粒果」這樣透過虛擬寶物來促銷的,可以將購買慾望提升20至60%!
拿著這份研究報告,他們就四處接觸廣告主,有一些先進的廣告主,於是就「買了單」。當時他們先和知名巧克力品牌Godiva合作,那時候就在Facebook的使用者用了各式各樣的方式,包括放在「Friends For Sale」這個小遊戲裡面,AdNectar幫這些廠商設計虛寶,「批發」給其他小遊戲來曝光、露出,半年下來,也出現了一些讓廠商相當滿意的數字,一共送出了總共110萬個Godiva相關的虛擬小物品,也讓Godiva這個品牌多了大約5200萬次的曝光,結果造成了7萬7千次的點擊到Godiva的粉絲專頁,結果有1萬2千個正式的加入了Godiva的粉絲專頁!
這些數字只是第一步,但讓廠商知道了這種「虛擬寶物批發」的厲害!為何這樣的宣傳會有效果?其實,所有的宣傳都會有效果,只要使用者願意去接受它、把玩它,甚至再幫忙傳播出去……大部份的使用者是不喜歡廣告的,但換作是「虛擬物品」,這種方式,使用者竟然就能真心喜愛、真心使用、真心傳播,一切都是非常自然(voluntary)。使用者如此瘋狂的情況下,這樣的廣告,不「有效」才怪。另外,虛擬寶物和真實生活多多少少有一些關係,從廣告商的角度來看,有誰用了哪些物品,或許也表示這些人就是很喜歡這些物品,所以,在被動的讓使用者心中品牌價值提升之外,其實也是在篩選並集合這些人的興趣,也幫廠商將產品訊息快速的傳播給那些最合適的客戶。
現在,AdNectar要將這玩意,弄到其他平台上面。不過,令人納悶的是,Twitter只是一個「微網誌」,又不是什麼小遊戲,有什麼「寶物」可玩?那,在部落格平台LiveJournal,又有什麼「寶物」好玩?
原來,虛擬寶物到了這兩個新地方,就不再以「遊戲」來表現了,而是改以簡單的「小禮物」。我可以送禮物給另一位噗友,我可以送禮物給另一位部落格寫手,據說連Facebook的禮物店都已經創造7000萬美元的收益,這部份應該也可以做,在Twitter上,AdNectar有一個合作夥伴叫fun140,這間公司原本就有在做Twitter上面送禮物的事情,但沒有AdNectar這麼會找廣告主,因此就與他合作。這樣的合作讓這個產業的層面更為複雜、更為豐富。
那你問,這點的意義在哪裡?
答案很簡單:從此不再只「仰賴」Facebook!
你又問:這點,有這麼重要嗎?
有!一般做Facebook的,很少可以跨到其他地方。事實上我們也發現無論做什麼行銷,站外拉進去的有限,從站內直接找人最快,因此對於大部份廠商而言,實在也沒有必要去Facebook以外的其他地方。但,以投資或投資人的角度來看,如果你只有一個客戶,就算做得再好,永遠都有一個風險是你可能瞬間就被整個打到消失不見,所以,為了讓自己的價值可以「確保」,不會血本無歸,開發商若能像AdNectar這樣「劈腿」跨平台最好,而且,一跨平台後,AdNectar的獨特的價值也更展現出來了。一家廠商可能會懷疑,為何要和AdNectar合作,而不去直接與開心農場這類的開發商「直接談」就好了?如果需要畫東西,隨便外包找一找都可以畫出非常專業且好看的?但,現在,就只有AdNectar提供了Facebook、Twitter、再加部落格平台,你用了他,一次就可以「鋪貨」到所有平台,那廠商就會有興趣許多了。
這,真真切切的就是「批發商」所在做的事啊!AdNectar現在成了「最接近廣告主的虛擬寶物大盤批發商」,也為它奠定強而有力的未來基礎,無論Facebook怎麼變,無論社群怎麼變,它都立於不敗之地!
我們都在想,其他的東西是否也能做到這樣?最近也有另一批網路創意出來,譬如這間「Off The Wall」,做所謂的「Facebook牆內電子商務」(In-Wall E-commerce)。注意,塗鴉牆或個人首頁是無法做到直接在狀態更新上做電子商務的,但這些廠商是利用狀態更新來發佈商品的內容,點進去以後,來到旁邊的APP進行剩下來一步一步的選品、填卡號、填住址……。
終極的方向,如果可以創造出一個跨平台的系統,為上面的都產生利益,那就很棒了。不過,一開始,我們視Facebook為一個很好的測試平台,因為:(1)人多,上面的任何地方都有人,可以測試我們的強法。(2)百花齊放,Facebook上面已經有好多好多的APP,像AdNectar早就已經「跨遊戲」,先做到這程度,再進一步的「跨平台」,然後成為「最接近廣告主的大盤批發商」,每一波過路的小趨勢,都被它當作墊腳石,一步一步的墊了上去。
文章來自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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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下一個周董,只需要1000位真正的粉絲?
什麼叫「1000 True Fans」?
首先,我自己曾在兩年前提過「First 1000」的概念,而「1000位粉絲」的概念和前者完全不同。我的「First 1000」是指一個行銷活動或網站初期的一千名會員最難找,所以應該用心去找,甚至以現在的角度來看用各種無理無恥、買名單或斥資打廣告的做法去得到這1000名會員後,再好好的利用這個「基礎」來讓他們傳給他們的朋友,增加每個會員的黏性,網站就能成長到1萬個會員,並用同一個手法成長到10萬個會員,用同一個手法就成長到100萬會員……。這樣一來,只要摸出訣竅,用同樣的「工」就能創造等比級數的「擴大」。
但,「1000位粉絲」的概念則是──
根本…不需再擴大了!
1000名粉絲,已經夠了!
這個概念了不起的地方是,它本身竟然已經是商業模式,換句話說,如果你想自由自在的賺錢,如果你想靠網路賺錢,如果你想靠自己的創意作品自由自在的在網路上賺錢?那麼,你可以考慮這個叫做「1000真正的粉絲」的做法。他主張,一個創意家,甚至一個網站,其實從頭到尾就只需要「1000位粉絲」,就夠了,如果你有了1000位粉絲,卻還是活得很慘,問題不是出在「粉絲太少」而是「粉絲不夠真實」,如果有了真正的、1000位忠實又真實的粉絲,那藝術家就可以賺錢了,今後有一位粉絲退出,只要再有一位補進來,從來都不必到什麼十萬會員、百萬流量,永永遠遠的「1000名」就夠了!
這個概念讓許多尤其是音樂家的,聽了非常興奮!
有趣的是,其實這個概念早在一年半前就有一位叫Kevin Kelly的在講了,後來也有一些人持著相反的意見。但這個星期,這位部落客不但再拿出來講,還順便加了一個實際的「1000位真正粉絲」成功獲利案例!
這就有趣了!哇塞,怎麼成功法?
這個案例,來自一位獨立音樂家叫「Matthew Ebel」──
首先,從頭到尾,這位Matthew音樂家其實從並沒有透露他賺多少錢,但他說,他賺的錢已足夠住在一個公寓和幾個人共享,每天都有餐可以吃。他們說,這樣的程度,已經比一些其他的獨立音樂人欠債或一餐沒一餐的都還要好很多了!而這樣的一份穩定的收入,他們說,竟然有高達26.3%,是僅僅來自於40位粉絲而已!40位粉絲,貢獻了一個人的四分之一的收入。
不過,如果以台灣來看,一個月4萬元好了,那其中一萬元是由40位粉絲所付的,平均每人每月付250元台幣,聽起來好像……也不多?但,請注意!這是一位,完全沒名的音樂家,我們不能和外面的人相比。如果是周杰倫今天推出什麼東西,要你每個月都花250元「訂周杰倫」,你還不一定會買,更何況是一位默默無聞的音樂家,要你「每個月」都付250元。而且,在他這麼默默無聞的情況下,這位仁兄,都能讓40位粉絲一個月付250元,那,只要他再努力一點去找尋新的粉絲,這世界上肯定還有其他人願意一個月付這個價錢給這位音樂家,然後,當他真的到了「1000位真正的粉絲」的水準時,他可以賺原本的250倍,以剛剛計算來看,他將成功達成250萬台幣月收入。
重點來了,那,這個音樂家的收入是「怎麼收」的?
這40位粉絲想花錢,是花在哪裡?
文章有大概將這位音樂家的收入細項以比例來列出來,包括賣實體CD、賣線上MP3、現場表演……各式各樣的收入來源。不過,有趣的是,這位音樂家有設立了一個網站「MatthewEbel.net」,這是一個付費網站,目前竟然佔了他收入來源的高達37%。我們來看看這個網站,可能是奠定一般音樂家或創作者達到「1000位真正的粉絲」的程度──
這個網站基本上賣的是一種訂閱服務,這訂閱服務,一共一個月5美元,說便宜還算便宜,但也不是一般網友會願意隨便就這樣付的價錢、願意付一個月5美元的。付了5美元,又「訂閱」到什麼呢?這位Matthew音樂家答應了訂閱的粉絲們,每個月至少會給他們聽兩首新創歌曲,也會有至少一場現場表演的音樂帶,這…就是網友一個月花5美元得到的東西!
其實還蠻多的。如果你很愛這位音樂家的話,那每兩周就可以聽一首來自他的新曲。
重要的是,Matthew音樂家表示,這樣的訂閱服務,也讓他進入了一個很棒的「循環」,幫助他達到「1000位真實粉絲」的水準,他提到兩個重點好處──
好處一:因為有人付費訂閱,他就得繼續不斷的來創作,所以他雖然是一個揮灑自如、四處為家的音樂家,但他卻因此有了非常有紀律的「產出」。等到一年後這樣看回來,會發現這紀律的產出已經讓他擁有比其他那些隨興表演、渾沌度日的音樂家還多很多的作品集,而且因為逼自己每個月快速產出,所以「功力大增」!
好處二:也因為有了非常紀律的產出,這些粉絲既然亦已花錢訂閱,所以,每次產出後,這些粉絲就會在網路上討論一番,讓其他還沒加入的網友也聽到,這和一般音樂家發片的模式很不一樣,一般都是醞釀很久,一發就爆紅,然後大家又一窩蜂離開到他處買其它片,但,他的這些粉絲,每兩周就有一首新歌,於是,他們已經被制約要過來、已經養成習慣了。等到一年後這樣看回來,亦會發現這段時間的這麼多討論,已經形成非常非常大的影響力、網友忠誠度更高!
換句話說,到了最後,或許粉絲就還是1000人,但這狀況已經和以前很不一樣。而這個粉絲數很有可能不只1000人,如果到了2000人,不但收入加倍,剛剛那個循環的效果也會更大一倍,如此類推一直下去、一直下去、一直下去,它的關鍵已經不在盲目的「擴張」那個人數,而是在創造一個限制人數的族群中最大的效果,而這個限制人數的族群會愈來愈「實」,遲早可以支持整個產品的運作。
愈來愈多有才氣的個人工作者、愈來愈多累積成功的案例,唯一的問題就是,大部份的人沒有賺到錢。如果大家改為經營自己的1000位粉絲,對於整個產業也是好的。而1000位真正的粉絲概念,或許,也恰好也可以運用最近很流行的「Facebook操作」上面……。總之,這周的這一場討論與這位Matthew音樂家,很可能已經在無意之間,丟出了一個原本屬於未來的,大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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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真是易紅題材?兩樁只靠普通的YouTube及Facebook操作就傳遍網路的找人案例
第一則找人事件,其實是一場悲劇起頭的「找人事件」。這其實是一則「尋人影片」,放在YouTube上面,找一位叫Madeleine McCann的英國小女孩,2007年期間女孩全家來到葡萄牙度假,眼睜睜看到小女孩被不明人士綁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小女孩如果活著的話,也已經六歲了。
這則影片重要的是,它或許並不是第一則拍片上網希望網友幫忙協尋的請求,但是應該是第一則由「政府」拍片PO上網請全球網友幫忙找人的嘗試,這個英國政府單位叫Child Exploitation and Online Protection Centre,簡稱為CEOP,就在影片的左上角。各位知道各國各級政府單位發出最多的傳單之一就是「找人」,無論是找通輯犯還是找失蹤人口都是在「找人」,但發傳單的方式,或許在沒有出境的情況下是有效的,但若要對全球呢?大概就只有YouTube影片幫得上忙了!這則影片之後,會不會各國的警察也開始倣效,開始大量的貼出「找人影片」,讓YouTube多了一大塊的新勢力,也讓某種新的找人影片平台有了機會?
拍一部YouTube影片來找失蹤人口,尤其是像這位可憐的四歲英國小女孩,其實是很有意思的做法。看,每年有這麼多失蹤的小孩,各國警察不可能特別去注意Madeleine,怎麼辦?那就拍一部最賺人熱淚的影片,來吸引網友轉寄!這則影片很特別的是,它的「假想觀眾」亦並不是綁匪,因為這時候綁匪很有可能已經將小女孩「賣」給人口集團,說不定來到其他地方。所以這則影片主要訴求給「知道女孩在哪裡」的人,包括曾經經手過的所有人和他們的朋友、男/女友、親戚……影片問他們:「做一件對的事,還不晚!」要他們若看到這位小女孩下落,立刻與當地警方連繫。不過,女孩被綁走時只有三歲,英國政府還特別請專家弄了一個Madeleine在六歲可能的長相,甚至還將膚色處理了一下,可能是白色的,可能是健康的褐色的;頭髮可能是直的、或捲的……這部影片,刻意只拍了1分多鐘,主要訴求要大家告訴大家,有沒有看到這名小女孩?
結果,影片顯然非常成功──
才PO了四天,單單英文版,就有30萬人爭相觀賞。除了英文還有六種語言版本,包括葡萄牙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語、德語、意大利文,觀賞者則來自全球,讓女孩的父母燃起一線希望。
第二則則是一場值得高興的「找人事件」,一位叫Ken Hill的美國人對全網路宣布,他即將展開一場「找尋生父母」的活動,他目前在微軟任系統工程師,九月期間寫了一篇文章在他的部落格裡,Ken在文章中寫得很坦承,他的養父母其實很好,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告訴Ken,他是被認養的。後來,他和他的兄弟姐妹都處得很好,Ken的生日是在5月2日,但他們都會在兩個日子為Ken慶祝,一個是5月2日,一個是5月5日也就是他被領養的那一天。不過,他也寫得很直接,他覺得他長得完全不像他們家人,在家庭照片中看起來他又矮又奇怪,有點突兀的感覺,但他的養父母都很愛他,他的養母每次抱著他,都會一起為他的生母祈禱,希望她現在過得很好(真感人),養母也不斷的告訴Ken,生母要把孩子讓出來讓人領養,一定是一個非常非常非常痛苦的決定,要Ken以後一定要原諒她。
他的養父母,不幸在幾年前過世了。今年初,已經快要40歲的Ken,不知為何出現內出血的急症,在醫院待了幾天,之後他突然就領悟到,明年即將滿40歲的他,生父母就算可能也已經來到65歲左右(等一下會講為什麼),他希望能見到他們!他希望找到他的生父母!
這是埋藏在他心中多年的夢想,他決定去面對他,他要找到他們!
有趣的是,Ken的認養過程其實不是那種「撿來的」,而是經過合法程序,所以Ken知道他自己是1970年5月2日出生的,甚至知道是西雅圖的哪一家醫院出生的,也知道他出生自是4磅左右,甚至知道他的生父當時只是一位高三學生,在學校還是辯論社的風雲人物,而他的生母當時只是一個高一學生……。Ken的養父母在Ken出生三天後就到醫院「認養」回家,就只知道以上這麼多事,完全不知道生父母的姓名。
所以,理論上來說,是找得到Ken的生父母的,不過,Ken是在華盛頓州出生的,該州剛好有一條法律,禁止該州出生的小孩去看他們當初的出生記錄,如果申請是可以請官員代為向生父母通知,由生父母決定是否安排。Ken怕他的生父母會不想要見他,所以決定「主動出擊」。他動用了網路資源,他使用Facebook平台,在上面要大家加入他的帳號,兩個月以來,他雖然還沒聽到生父母的下落,但已經收到一些小學同學主動來信,也有一些老家庭朋友主動來信,但,就是沒有生父母的消息。這件事還在進行中,網友紛紛鼓勵Ken,祝福他找到「他們」。
以上兩個案例看完之後,我的直接感想是──其實,這兩個案例都沒有將網路發揮到極限。以第一則找小女孩的影片來看,它真的只是政府單位「第一次」拍這樣的影片,我認為影片的吸引度還可以再加強一點,不然下一個孩子得到的觀賞率可能會腰斬一半。第二則找生父母的社群活動來看,Ken的方法略嫌老舊,部落格 + Facebook個人頁面 + Twitter的推廣手法還可以再純練一點。
不過,有趣的是,儘管它們都還有進步空間,但這兩則案例卻都已經在網路上輕鬆的創出成績、造成一些討論、轉寄。因此我們在看,到底「找人」是不是一個新的網路機會?
若是,這機會是什麼意思?
最近有一種說法,「驚喜」可以造成購買的結果。以歐美的習慣來看,他們喜歡幽默的東西,所以你在任何地方給他一個驚奇,他整個嚇一跳,和他原本想像的不一樣的時候,他就會掏出錢來買下。
但,只有「驚奇」嗎?我覺得,「好奇」才是更長久的,這也是為何像這種「找人」的影片、行銷做法這麼容易成功,因為,「找人」這件事,本身天生的就含有「好奇」的成份在裡面。「找人」兩個字就代表兩個意義,第一個意義是「這個事主現在相當著急」,你就很「好奇」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會讓這事主想要「找人」;第二個意義則是因為人還沒找到,人還在進行中,我們也真的很「好奇」,最後找到的時候,會是什麼樣的狀況?
這兩個好奇,可以重覆在很多很多不一樣的「找人」事件上,只要是「真有其人」,而且他很有機會還是生還著的,大家很希望促成這件事發生。以這樣來看,「社群找人」仍是一個很大的機會,「尋人影片」、「找人實況轉播」,都會繼續是一個不錯的機會,而它們的關鍵在於繼續的誘發人類自然的「好奇心」,以好奇心加上一些公益做善事的熱情,去幫忙這些事,說不定,「找人」會是正在成形中的網路下的一個產業類別,創業家現在可多想想,這邊還可以做什麼事、出什麼新點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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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商品如何靠「沒有創意」,建立1.6億台幣營收規模?
這位創業者叫做Jeffery Morin,他應該沒想過他會創業,更沒想到他會在27歲,還沒結婚,就在網路上賣東西海賺了500萬美元(台幣1.6億)。
這位仁兄在七年前,跑去加入美軍當兵,就在他們的艦隊行駛在中東的紅海,休息的時候,其他同袍忙著抽煙和玩樸克牌,他則自己拿著筆電上網(天啊,軍艦可以上網?),到eBay四處逛逛。可能是因為在當兵的關係,他也很快的發現網路上有人在賣一些軍隊的紀念幣(military memorabilia coins)。
什麼是軍隊的紀念幣?
這種東西平常人應該一輩子不會碰到--它是美軍有時候辦了什麼演習或什麼獎賞的時候會印製的特殊紀念幣。這些紀念幣在eBay上面賣得並不貴,每一個才15美元而已,但有趣的是,這位20歲的年輕人因為常常逛軍中的福利社,知道這樣的紀念幣在福利社中只賣5美元。年輕人立即看到了「價差」,雖然每一個也只賺10美元罷了,但他立刻就到福利社買了30個,還和老闆凹到每個打九折以4.5美元成本單價購買,再以比別人便宜的11.50美元賣給eBay上面的買家,每一顆紀念幣他可以賺到7美元。就這樣,這位年輕人做起了生意了。
但這生意真的很難做,因為他每一個紀念幣他都必須要拿泡泡信封包起來,用手寫上對方的住址,還要去弄成包裹寄出,這些又另外加了一美元左右的成本,還沒計入他的人工費用,以及有可能不小心寄丟的潛在賠本的成本。然後,他又發現在eBay上面絕不能貪「快」而一次賣一大堆,希望接「大訂單」,而要一顆一顆紀念幣慢慢來,這樣每次的競價才會競得夠高。不過,這位20歲的年輕人可說是「傻傻的」,就用每天中午吃飯休息時間,包紀念幣、寫住址、上網上新的檔……就這樣,他一個月賺到大約300~500美元,沒有再多,但也沒有再少;每天雖然都在競標網站上讓網友競價,但也沒有一天讓他真的多賺到哪裡去。
如果他這時候跑去問任何一位專家,專家肯定告訴他,你這樣做很沒意思。紀念幣顯然是一個很狹窄、需求不大的市場,再怎麼做就只有這樣而已!
不過,年輕人就這樣傻傻的做了六個月。
六個月後,他收到一封來自Ohio的信--
那是一位婦人,她顯然對這位年輕人在賣的紀念幣不太滿意。她問,咦,有沒有一種紀念幣,專門賣給像她那樣,孩子在美軍裡面服務的「軍人的母親」的?
奇特的事情來了。首先,這個「需求」,是六個月之後才有人突然提出,而且只有這位婦人提出過,沒有下一個再提出。此外,如果一個軍隊的紀念幣都只有如此多人購買,為何將此紀念幣做成「專給軍人的母親」的,就會有更多人購買?不可能嘛!也就是說,這位年輕人其實有千百個理由去否定這樣的一個從客戶直接過來的請求,他稍微用一點點商業判斷,就會很快的下一個「不理她」的決定。
但,成功的人,想的永遠和人不一樣。甚至我們不確定他是否真的有去想過。總之,這位年輕人,就真的很認真的去找。結果當然是找不到這樣「專給軍人母親的紀念幣」。然後你猜發生什麼事?這位年輕人,或許也是思念在家鄉的母親,他請一個很會畫畫的同袍,設計出這個「軍人的母親」的紀念幣的花樣,然後從Google上找到一間專門可以客製化的銅鑄紀念幣的廠商。年輕人花了300美金(台幣1萬元)開了這個鑄模,然後此後的紀念幣一個成本是3.5美元,他只先試做了100個「專給軍人母親的紀念幣」,花了他750美元,大約兩個月的收入就這樣投回去給了製造商。
他的第一個顧客,當然就是那位媽媽,除此之外,他跑到一些專讓「軍人的母親」集結的線上討論區、部落格去留言,用最基本的方法慢慢的將這麼一個他自己設計的紀念硬幣宣傳出去,結果你猜發生什麼事?
100個紀念幣,在短短3小時內,就被訂購一空。他每顆賣10美元加運費,所以他小賺了250美元,利潤空間是25%左右。
看到「爆紅」,年輕人馬上又請鑄工廠再做了500個,亦PO上網去賣,結果又是在3天內銷售一空!這一次他再小賺了2500美元。
這是一個無心成為商人的年輕人,第一次嘗到什麼叫做「做到生意」的感覺。年輕人也請他的母親幫忙做這個生意,母親從他們老家那邊出貨,他來負責網路接單。做大了以後,他也學其他商品,運費也「提高」到4美元左右,這個運費客戶願意欣然付出,而他的獲利也更多了。
接下來,他的擴張策略也很簡單。原本他都是做「專給海軍的母親的紀念幣」,現在擴張到空軍、陸軍……,原本只給母親,現在也給父親、兄弟、姐妹、表哥堂妹、老師、鄰居…所有所有的人都有他們的紀念硬幣。他的工廠也一直換,成本一直壓低,最後,據報導,他找到一間在中國大陸的工廠為他鑄造這些紀念幣,每個硬幣的成本從3.5美元驟降到0.9美元而已。
這時候是2003年,他已經離開美軍,每個月的營業額為1.5萬美元,他的收入已經超過了一般的上班族,而他的「公司」只有他和家人而已。這時候,他學會了更積極的網路行銷手法,跑到搜尋引擎大量下關鍵字廣告,幫客戶做客製化的紀念幣。這時候大賣場Target來談合作,要他們做的並不是「給軍人」的紀念幣,而是給「星際大戰」。Target一次訂了五萬個。目前這年輕人已經開了5間公司,總和收入為一年500萬美金,其中250萬是製造成本,100萬為給搜尋引擎的關鍵字廣告成本,50萬美元是人事成本,每年這間公司可以淨得100萬美元(3000萬台幣)左右。
這位年輕人,可以說是許多默默成功、默默賺到百萬、千萬、億的年輕網拍商人的故事。但他的故事顯然又要更有趣一點,因為他真的挖到了一個完全藍海、完全沒有任何競爭者的產品,而奇妙的是,他挖到這個新創商品,本身卻完全不是因「創新」來做到的。
我們回顧他的幾個關鍵:他本身喜歡網購,觀察到福利社的商品,所以他看到了「價差」;看到價差之後,他開始接觸客戶;接觸客戶以後,這些特殊的客戶報給他一個更特殊的「需求」,這個需求由他小量製造後馬上造成「爆紅」,爆紅之後他再擴大他的產品線……。
這個過程,如果此人「太有創意」,會發生什麼事呢?
太有創意,意思就是「不聽話」,自以為的去做一些新的嘗試,不等時間醞釀讓他去等到那個價差、不等時間醞釀去等到那位要求客製銅幣的母親……說不定他跑去做其他的商品,從此就成為只是「其中一個」載浮載沉的網路小賣家,有一餐沒一餐。
網路就是這麼有趣,誰說創意就是老大?不過,無論創意或不創意,更重要的特質,或許是「堅持」二字。
尤其是那種看起來有點傻、傻到好像沒什麼去仔細想過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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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速食連鎖餐廳推出「免費」雞肉的網路行銷案,其實犯規累累?
今天想提到的是KFC的網路行銷術,我們必須說,KFC不如「漢堡王」走的路線是超創意的功能路線,幾次看下來,KFC行銷團隊最擅長的顯然是「網路輿論」這一塊。我們來看看它怎麼在沒有製作網站的情況下,用某種設計來操作如大象般難以控制的網路輿論?
最近KFC再次強力推銷它的「烤雞」,先前曾經向聯合國申請希望讓它的「燒烤王國」(Grilled Nation)加入聯合國,上星期更傳出一則驚人新聞,KFC不知道怎麼弄的,竟然讓肯德基爺爺桑德斯上校,就這樣穿過了兩層的安檢防護(沒人認出他來嗎?),走進聯合國大樓,並且和今年九月才當選聯合國General Assembly主席的Ali Treki握手合照!此舉當然讓KFC一瞬間爆紅全網路,而且已經因為「玩得太過火」造成聯合國兩名人員被查問,有人說是Treki的女兒引進肯德基爺爺的……。
不過,剛剛那則新聞,主要是KFC希望推銷它正在進行中的另一個同樣推銷燒烤的行銷活動──這個叫做「UNFry Day」,已經是第三次舉辦,請注意,這不是折價,也不是買什麼套餐送你免費飲料,而是你空手前來,只要帶著這張券,可以直接拿一個免費的烤雞肉回家吃!這件事已經發生在上周一(10月26日),而且似只有在美國,沒吃到的已經來不及了。原本,這只是KFC三次嘗試送免費的烤雞試圖扭轉大家對肯德基只會做炸雞的印象,不過──
不過,這次,競爭者有了不一樣的反應。
據另一篇報導,這次在KFC突然宣布要三度舉辦「UnFry Day」,竟然有兩家也「跟著上」了!另外兩家,一家是原和麥當勞有關係的Boston Market,它專賣簡單的雞肉餐;另一家則是加州的烤雞速食連鎖El Pollo Loco,以它的大火燒烤與橙汁醃製的雞肉而出名。這兩間KFC的「競爭者」,紛紛趕在上星期,搶在KFC的同一時間,連忙辦出了他們的「免費行銷」。
三家雞肉店在短短兩星期內,全部擠在一起大膽的推出「免費」,這,就是值得分析的案例了--
因為,這幾家免費,其實都免費得「不太好看」。讓我們來看看──
先來參考Boston Market的行銷活動,它推出一元的雞肉餐,他嗆聲,KFC那套根本不算什麼,「才一天而已!」他說,「而且才吃一塊雞肉,大家應該還是很餓吧!」他們決定提供「久」一點,也提供「多」一點,包括一隻1/4的雞,還有該有的馬鈴薯泥、麵包都應有盡有的完整套餐。驚人的是,這個全美國的行銷方案其實準備期只有四天,據報導引述內部說,他們趕在KFC即將開始的前五天(周四)才完成行銷計畫,周五召告各分店,周六立刻在網路上宣佈,周日立即開始接受一元雞肉。他們的推銷方式仍然是用一個VIP Club的email名單,不過一般人很快就發現也可以自己到Boston Market的官網去下載那個報名表。但不幸的是,才不到一星期,Boston Market就宣布「停下」,現在已經從「一元雞餐」改變成「雞餐折價一元」,真是差很大耶!之前他們說的KFC太小氣才一天,他們咧也才一天多,而且還收了1美元的情況下!
至於第三間El Pollo Loco,更是誇張,它是在KFC準備開始的前四天(周五)的下午才敲定準備「迎擊」,參加的辦法還蠻簡單,只要在它的Facebook或Twitter留言就可以了,回答一個問題:「為何大火硬烤(flame-grilled)的雞肉,會比烤箱慢烤的雞肉還要好?」用這個問題來表達出KFC與他們家雞肉的不同處。然後,他們推出這個倉促的行銷活動之後,會從這些留言者中,選出一位幸運者,給他52張折價券,可在一年內每周都吃道免費的兩塊大火硬烤的雞肉!他們怕這招感覺上「中獎率不大」,所以又順便一提,如果哪個人特別有「創意」,他們還會頒發「創意獎」!
哇塞,真是莫名其妙的手法!不過這間也對,因為最近記者都在講KFC的免費行銷,他們藉此可以至少登上記者文章的一小塊角落,儘管網路人看到了可能對這家廠商的誠意大打折扣!
看到這些史無前例的「免費戰」,有一個很深刻的印象。「免費」到現在還是一個很有效、很有效的行銷手法,畢竟現在人們已經被各式各樣的「折價」給弄得很煩了,所以除非是星巴克這種某些人(如我)天天都要去拜訪的突然推出買一送一,說什麼我都會馬上去買一杯,其他的折價券呢?大概看過就忘了,連裡面的小字都懶得去看。但是,「免費」的折價券,效果就是不一樣。它說明白了,你過去只要免費吃一個東西就好,不必帶錢都可以,而且也說好那個「量」不會只是給你一個小試喝杯,而是一份端端正正的完整餐點,也就是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只要來這邊就可以白吃的意思!所以,小廠都還是可以用這招來取得勝利!
而且,這三家都不約而同的用網路的方式,沒有網路,他們大概也不會推出這樣免費的東西。也就是說,網路的活絡、活躍、活水,將這些「免費」的題材的行銷效益提升至最大,他們要試的其實不是讓這些人真的去試,因為根本不可能讓足夠多的人去試的,而是這些去試之前、之中、之後,網路上所傳出的效應。有些記者、有些部落客,肯定會拿這個為主要的文章來寫,這不幸的還包括在下本人在內。
不過,問題就來了。免費的促銷,肯定是讓商家耗盡資本的危險做法,這時候,要怎麼做免費促銷才不會不小心得罪網友?其實,KFC肯德基在今年五月進行前面一次的「UnFry Day」的免費行銷時,因為不小心讓歐普拉報到電視上去,造成空前的瘋狂人潮,後來它必須出來道歉:「對不起沒有讓你們吃到免費的東西!」他們的解決方式是,讓這些饑餓的顧客改以郵寄請求的方式,總公司再寄發折價券給他們,很多人大概就受不了,直接去買了吃了算了!
這次有了KFC在前,為了推這「免費」專案,這三家其實也都做了一些小技巧,有些幾乎是「犯規」的手法,來禁止過多的人過來,又巧妙的達成促銷的效果。譬如以KFC來說,它是在前幾天才公佈的,因此當許多人知道的時候,活動其實已經結束了。
Boston Market更進一步,他儘管衝著KFC而來,對它嗆聲,但它自己也跑個一周左右就宣佈「雞肉不夠」,換成一元的折價券,比KFC還沒誠意。很多人不小心下載那張券,恐怕會以為那是「一元」就直接拿過去消費了,再讓服務人員再好整以暇的優雅的告訴客戶請他/她再仔細看一下手上的折價券上面寫什麼,讓客戶氣呼呼的只好花錢買下這雞肉全餐。
再看El Polo Loco,它推出的更是一場普普通通的行銷活動,連個網站都不必做,只要在Facebook或Twitter裡面留言,就有機會得到一整年的雞肉可吃,誰知道裡面這個網友是不是真的網友?這個活動不必網路重度人,很多人可能都已經嗅到它根本就只想搭著KFC的「順風車」,來玩玩網路的宣傳。
驚奇的是,這三個犯規連連、出爾反爾的網路免費促銷行動也說明了,其實只要推出「免費」,那麼網友的「火侯」其實也真的還蠻好控制的,因為,這時候大家對於「免費」的食物,還停留在「驚奇」的階段,還算是可以包容,連那位記者對Boston Market的促銷也不相信而跑去試了一下,網友對免費覺得不可思議,因此這時候,他們還尚可以接受一些「犯規」嫌疑的做法!也就是說,現在商家依然還是可以勇敢的大打免費商機,譬如很晚才公佈、沒對全國公佈、突然撤銷、模擬兩可……大家還有一個空間可以再來試試免費的行銷術,只要真的「說免費就免費」。
不過,如果十一月初這一系列「免費促銷」真的吸引到其他產業的行銷人員的注意,那麼,從今年到明年將會有很多網友再受惠,但商家的黃金期會愈來愈縮短了。待網友胃口養得太大大,商家就不能亂搞犯規連連的網路行銷了。
網路行銷實在無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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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D is BAD?「曇花一現」絕非失敗反而通往更大的成功
走入一家餐廳,肌腸轆轆,口水已經滿到牙齦邊,點餐喔!快點!菜來囉!好香啊!
一大盤又一大盤的大熱炒、大鍋湯,吃得好過癮、好過癮,嗚呼,太爽了。
不過,吃完後,實在飽到不行,看看剛剛點的這些菜,這才發現,這些菜還真鹹真酸啊,害我現在好想喝一口水,將水勉強的灌進已經滿到食道的食物,這時候頭昏眼花,真的好想發脾氣,心裡暗罵:「以後不來這家吃了!好鹹!」有些餐廳雖然好吃,但口味很重。第一口你會覺得有如天上美味,吃到快飽時卻很想吐。有趣的是,餐廳有百百種,但這種「不耐吃」的餐廳,是我們大家都不喜歡的。
儘管,每次走進去,吃的第一口,依然是這麼像天上的美味,但是,我們清醒的時候對它不會有太好的話語。這是極有趣的人性,對「Fad」幾乎不理性的不喜愛,我們大家顯然都很不喜歡那種「曇花一現」的感覺,儘管那盆「曇花」曾經讓我們感動到流下眼淚。
「Fad」就是美國人口中的曇花一現。所謂Fad就是所謂的一窩蜂的爆紅商品,可以說是一時興沖沖想買下或吃下來的東西,但由於它「不耐看」、「不耐吃」,很快就膩了,那種膩的感覺成反作用,反而讓人討厭,長期過後,留下後世的笑柄。這星期看到一位美國行銷部落客寫的最新文章,這篇文章是在批評「布希鞋」(Crocs,之前我也寫過一篇關於布希鞋的文章),有趣的是,它還畫出一張圖,畫出歷史上幾個曾經一熱後來消失無蹤的「Fad」。最近在台灣也看到一張很類似的圖,畫的也是在這邊曾經造成「Fad」排隊排到外面去然後一晃眼又掉落到平地的釣鐘燒或蛋塔等等──
大家對這些Fad已經不是回味無窮,而是回頭思考,甚至「檢討」──為何一個商品會淪為「Fad」?會只有這麼可惡的一場曇花一現?
這篇文章就在問,「為何Crocs會走上現在這條絕路?」首先我並不知道Crocs已經如這位作者說的這麼慘,它的股價目前呈微回復的局面,店鋪也好像開得好好的,但這是表象?這位作者舉出幾個數字,我們來聽聽他怎麼說──
首先作者說,一個很紅的品牌,命運只有兩種,一種就是「Fad」,這個字在英文就如同「one hit wonder」那樣,讓人覺得有點崇拜但充滿了投機、不實際的感覺。另一種叫做「Iconic」,就是經典、長期的巨人。大家都覺得「Fad」是糟的,而我們做一個產品,就希望能做到「Iconic」的水準,這樣才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成就!然後,這篇文章很有趣,就在教我們,一個產品如何才能讓人久久回味,而不只是一時暴力塞給你一定要買的討厭Fad?它開頭就說,嗯,有時候,「成功就是你的最糟的敵人」(Success is sometimes your own worst enemy),一個品牌要怎麼避免走向Fad的可憐之路,完全取決於公司的策略。他開始細數Crocs當年爆紅的過程,他們使用加拿大實驗出來的一種特殊材質,做成水上活動用的休閒涼鞋,到了2005年,Crocs年營收達到1億美元,其中淨利是1700萬美元;到了2006年的年營收更是高達3.5億美元,淨利為6400萬美元,利潤空間還比前年更大,就在這一年,Crocs正式IPO上美國股市,成為鞋業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股票上市,Crocs也充份運用這筆資金來繼續建廠、購併其他廠商……。到了2007年,Crocs更創下8.5億美元營收,利潤空間已經接近20%,非常驚人!
不過,好景不常,到了2008年(去年)Crocs的營收不幸的開始下跌,微滑到了7.2億美元,但損益沒搞好立刻慘賠了1.9億美元之多,公司立刻砍掉了2000名員工,股價也暴跌76%,據這篇報導說,到了今天,Crocs還沒甩掉嚴重的財務赤字與庫存問題。所以雖然看起來這一季的股價已較上季好很多但它已經不再是一年前那間風風光光的Crocs公司了。當然,在2008年那個氣氛,Crocs也說應該是「大環境的經濟影響」,消費者不花錢買Crocs鞋,但這作者完全的懷疑這樣的說法。他直接指出,Crocs所沒有做的五件事情,讓它走向Fad的慘烈命運:
第一、不要滿足需求:大部份的公司見到爆紅了,第一件事就是趕快擴大生產線、趕快來滿足這些需求。作者說,最不應該做的就是「過度製造」,雖然所有需求可以因此而被滿足,但當市場上充滿了你的商品,當初的「訴求」有可能受到一些無法預期的變化,首先有一些人可能在並不是很想買的情況下被逼著要買一雙,再者可能發現太多的狀況。所以你看有些餐館很厲害,明明這麼好吃的東西,它就給你一小盤,不要讓你吃太飽,大概也是同樣的意思。或許一個商品在熱紅的時候不應該「追加」,而是保持著原本的計畫,別為了搶一時的短期熱潮而壞了長程計畫。
第二、不應該加入其他的產品:Crocs的「原味」版爆紅之後,它也立刻加入很多其他的產品,有的可能根本長得完全不像原本的Crocs,而且Crocs開始走「外表路線」,原本Crocs就只是穿得舒服而已,這讓它產生了品牌的錯覺。後來Crocs甚至還買下專做體育穿著的公司,然後也開始製造Crocs的衣服!這位作者事後諸葛的說:「並不令人驚訝,這些(和原味Crocs鞋無關的新產品)後來都沒有起飛。」這些沒起飛的產品反而壞了Crocs原本深植人心的「就是又醜又舒服」的品牌形象,讓Crocs慢慢變成只是眾多品牌中的其中一個。
第三、不要讓這個商品四處都買得到:一開始Crocs只在一些特殊的商店才買得到,後來甚至自己開店。但到最後你在任何的大賣場都可以看到Crocs的蹤影。這樣很快的就將大賣場的胃口養壞,他們一開始還以能夠拿到Crocs陳列很高興,都為Crocs製作特別專櫃、給優惠的上架費,後來這些大賣場慢慢麻痺,將Crocs視為只是眾多鞋品牌中的其中一種。作者說,像Crocs這麼特別的品牌,應該和少數的賣場談特別獨家販售的deal才對。
第四、不應該忽略「核心客群」:原本的Crocs是給運動人士、醫生護士、小朋友穿的,但後來它不再專注在這個最核心的客群,想要變成一個「大家都愛」的鞋子,這就讓這些核心客群失去了穿Crocs的動機,當初買Crocs也養成了穿Crocs的習慣,認為它就代表了自己的(運動)特色,但現在穿Crocs已經沒有這個感覺,當初好不容易製造的忠誠度也因此消失了。這位作者表示,一個產品不要只是Fad而讓人回味無窮的關鍵,就是它擁有一批莫名其妙死忠的客戶,這一群客戶會決定了它是否能長長久久。
第五、不應該快速全球發展:作者說,Crocs兩年前股票上市後,立刻花錢在中國大陸與墨西哥建廠,然後在荷蘭與日本都蓋了新倉庫,快速的擴展全球,但這樣的速度實在太快了,讓它失去了本土美國這邊的專注力。這位作者最後的結論是,Crocs有很棒的品牌、很棒的名字、很棒的點子,但最後唯一缺的是小心的行銷策略,讓它終究就只是一盆「曇花」,一個令人遺憾的「Fad」。他一再強調,一個品牌如果只是「一眼瞬間」,轉頭就不見,賺了大筆鈔票,卻得不到世人的永遠愛戴與景仰與回味。他意思是說,「FAD is BAD」,一時的熱潮是糟糕的、是失敗的、是沒有弄好的……。
但是,是這樣嗎?
在網路上,我們看到的Fad,更是多得如天上的蝗蟲。許多網站,曾經是我們口中天天在講的,它的創業家也天天都出現在報上或演講的場合裡,可惜,不過一年兩年,就被追過、或就被捨棄。大家就會根據「FAD is BAD」的人性,去對這樣的歷史做了定論,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
不對的原因,就只有一點: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才會走進歷史。
最近在看蔣勳寫的梵谷畫作的書,他提到曾經有一位一百多歲的老太太,成為世界上唯一曾經看過梵谷的「活著的人」,而她對梵谷的印象竟是:「他就是一個瘋子而已!我實在搞不懂為何世人這麼喜歡他?」這位老太太肯定不會叫每個人都是瘋子,大部份的正常人、甚至讓老太太愛戴不已的人,現在在哪裡?和梵谷的地位又如何比?
我們可以說,FAD只是我們現在這一群人,對我們有的記憶,來發表的一個「歷史定位」的言論。這一群人口中的Icon,其實是無法傳遞到下一代的。譬如我媽媽常常提到她小時候多麼喜歡真平四郎,但我完全無法體會;以後我告訴我的小朋友,當年爸爸多麼喜歡看聖鬥士星矢、七龍珠,那時候的比現在的什麼119特警隊還要棒到幾百倍……他無法體會這樣的感受。換句話說,FAD is BAD,只會存在我們這一代,而ICON is GOOD,亦只會存在我們這一代,隨著我們一個一個進棺材,不進棺材的也開始患失憶症或口齒不清以後(然後還是得進棺材),最後,都會一起被埋入土裡。
注意,這和財務無關。FAD是臭名,但是卻是賺錢的;一間公司一直不斷的做FAD,是有前途的,只要它認清自己是Fad的事實。但現在講的是「歷史地位」的問題,我們懷疑,Fad的做法,真的如作者所意示的自殺了自己的地位嗎?讓大家留一個好笑的感覺嗎?顯然不是。反而,你如果拚命的把FAD弄更熱,不斷的擺出就是要做Fads的姿態,說不定以現在成本低速度快的環境可以做出好幾個梵谷級的作品。如果不把自己拉到最極限,要怎麼知道極限在哪裡?
如果不讓自己拚命成為Fad,怎麼知道這個Fad是否還能再進一步留傳千世?
如果這樣講,剛剛這位作者很熱心的理出了「五個避免成為Fad的方法」,反而都可以再「反一下」然後拿來使用!譬如──
應該快點滿足需求,應該加入其他的產品,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更厲害的變種!
應該讓這個商品四處都買得到,應該快點發展核心族群外的其他族群,甚至應該快速的在全球擴展,才能夠快速的測試這個商品是否真有全球人人認為的「永恆價值」!
網路更是如此,還在繼續的前進中。如果現在就停了,就害怕自己變成下一個Fad,那太可惜了。我們要的是賺快錢,然後歷史的地位,至於現在活著的這60億人是怎麼看的?去他(們)的!或許到最後,正是這一群擁於追求爆紅、跌倒、又站起來爆紅、再跌倒、再爆紅的這一群網路世代,大家一起進入梵谷級的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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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行動召喚按鈕:實例與最佳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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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召喚在網頁設計中——尤其是在用戶體驗方面——是一個描述在網頁中用於誘導用戶行為的元素的術語。在網站界面中,最流行的行動召喚的表現是出現在點擊表單按鈕、完成一個行動(比如”Buy this now!”)或使用附加信息帶到一個頁面(比如”Learn more …”)等請求用戶來採取行動的地方。
我們如何創建有效的行動召喚按鈕來吸引用戶的注意並引誘他們點擊?我們將在本文中通過分享一些有效的設計技術和查看一些實例來嘗試回答這個問題。
有效的行動召喚按鈕的最佳實踐
設計行動召喚按鈕到網站界面需要一些遠見和計劃;它必須是你的原型和信息結構流程的一部分以使他們能夠正常工作。在本節中,我們將討論行動召喚按鈕的設計技術。
用大小吸引用戶注意
在網頁中,一個元素相對於其周圍元素的大小表明其重要性:元素越大,它就越重要。判斷網站的某種行為有多麼至關重要,行動召喚按鈕的型號也應相應的調整。
行動召喚按鈕與周邊元素
Lifetree Creative展示大小的主意以表明他們的行動召喚按鈕的重要性。將按鈕的大小與公司的logo對比。為了吸引用戶的注意,這個行動召喚按鈕在寬度方面比logo大了大約20%。儘管logo在頁面中放的比較高,你的眼睛還是被吸引到了行動召喚按鈕,因為它相對於周邊元素比較大。
行動召喚按鈕與不太重要的行動召喚的大小
一個網頁可能有多個行動召喚。為了區分一個行動召喚與其它行動的相關重要性,你可以改變他們的大小。這裡在paramore|redd網站有一個使用這個理念的實例,那個頁面的讓用戶註冊以獲取郵件通知的行動召喚按鈕明顯的比繼續閱讀性東召喚按鈕大一些,表明在該網頁中,與繼續閱讀日誌相比他們更希望你採取訂閱
使用突出的位置吸引用戶注意
頁面中的行動召喚按鈕的位置是吸引訪問者的注意的關鍵。放置在突出的位置,比如頁面的章節的頭部可以帶來較高的頁面轉換因為用戶將很可能注意到行動召喚按鈕並採取行動。
放置在明顯的區域、
將一個行動召喚按鈕放置在一個明顯的區域是一個讓它在頁面佈局中突出的一個方法。你可以在dailymile看到這個概念,行動召喚按鈕看起來在一個比其它元素比如圖形條高的層面上(在頂部)。
放到頁面的頭部
為了闡述這個概念,看一下位於Your Web Job頁面最右上角的”Post a Job!”行動召喚按鈕。通過將行動召喚按鈕放到一個非常醒目的區域,這樣好像用戶會注意到它或者稍後記住它,在他們看過網站的內容之後。比如一個職位發布者想要在他們發布職位之前瀏覽一下網站,”Post a Job!”按鈕將隨時為他們準備好,無論哪個頁面引導他們跳轉,他們會更可能記得他們可以很容易的執行這個行動的地方,因為它的位置足夠顯眼。
放在佈局的中間
將一個行動召喚按鈕定位到頁面佈局的中間——而不是兩側(或明顯比較小或者不重要)的位置——可以是一個很有效的吸引註意和誘導一個行動的方法。在例子PicsEngine中,儘管這個行動召喚按鈕沒有使用與其背景色和頁面中周邊元素高對比的色彩,它依然能夠因為其居中的位置而很容易引起注意。
使用空白來從其他頁面元素中區分行動召喚按鈕
行動召喚按鈕周圍的空白(或者無效空間)的使用是一個讓它在有很多元素的區域中突出的很有效的方法。
用於區分行動召喚按鈕的空白
IconDock展示如何有效的利用空白。即便使用一個很小而且簡單設計的行動召喚按鈕,它依然很突出,因為在它和鄰近元素之間的空間。
改變空白的數量以表明邏輯關係
行動召喚按鈕與其周邊的元素之間的空白越多,他們的聯繫越少。因此,如果你有其它元素能夠有助於說服用戶採取行動,減少那些元素之間的空白和間隔。
例如,Donor Tools在他們的”Sign Up”行動召喚按鈕上面有些文字,它們告訴用戶註冊的好處。在它的右邊是一個瀏覽器截圖只是用於美化的,而且對激勵用戶點擊”Sign Up”行動召喚按鈕不是必須的。通過減少文字和行動召喚按鈕之間的空白,你將這兩個元素可視的組織到了一起。瀏覽器截圖和一個圖片保證用戶的實現不會從行動召喚按鈕上面轉移走。
使用高對比度的顏色
決定在行動召喚按鈕上使用哪個顏色很重要。在你的行動召喚按鈕上使用一個相對於周邊元素和背景色對比度高的色彩,因為這是讓用戶注意到你的行動召喚按鈕的關鍵。
與周邊元素形成對比的顏色
Notepod例證在一個行動召喚按鈕和它周邊元素的色彩反差是如何能夠有效的吸引用戶的注意的。周圍元素都是黑色的,而這個行動召喚按鈕卻是淺藍色。
背景/前景色彩反差
Valley Creek Church設置它的淺黃色”Learn More”召喚按鈕到一個灰度圖片上面。就算使用一個簡單的行動召喚按鈕設計在一個複雜元素的上面(此處是一個圖片),它依然因為色彩選擇而醒目。
提供次要的替代行動
一個頁面可以有多個行動召喚按鈕。有時候有必要提供一個次要行動以便於說服用戶稍後訪問你希望的主要的行動召喚。比如,在用戶註冊一些網絡服務之前,一些用戶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才去執行註冊的行為;次要行為可以請求他們體驗一次產品之旅或者訪問展示產品的更多信息的頁面。
在主要行動旁邊顯示次要行動
OfficeVP顯示兩個挨著的行動召喚按鈕——居中並放在頁面頭部。通過區分顏色,用戶可以看到他們有兩條不同的路:他們可以直接註冊(主要行動),或者如果他們在註冊前希望了解更多,他們可以選擇第二個行為,體驗一下先。
Transmissions 也展示了在期望的重要行動旁邊放一個次要行動按鈕的概念。這樣的話,主要行動就是讓用戶購買該應用。如果他們想在購買前試用一下,那麼第二期望的行動就是先下載該應用。注意主要行動通過做的比次要行動按鈕更醒目來被標識出來,相對於背景色比次要行動按鈕有更鮮明的對比色。這樣,你就很有效的從左到右移動目光。 。
另外,注意兩個行動召喚按鈕之間相對於該區域其它元素的縮少的空白的使用,有效的將按鈕組織到了一起。
在主要行動召喚按鈕下面顯示次要行動按鈕
另外,你可能想將次要按鈕放到主要行動下面。如果你需要更好的區分你的行動召喚按鈕的話,這可能就是有必要的了。Virb 展示了這個方案,”Join Now”行動召喚按鈕被放在次要行動“體驗產品之旅”的上面。注意,次要行動按鈕因為它的默認狀態被用比較弱的色彩遠遠的從主要行動隔開了。
傳遞一種緊迫感
通過使用大膽的、肯定的和命令的詞語表達這個行動可以改變用戶的看法,用這種方法說服他們不應再等待才去採取行動,以及等待可能會造成某些懲罰或者錯失良機。
tap tap tap通過給一個行動召喚按鈕添加緊迫性來證明了這個主意。 ”Buy Now”行動召喚按鈕上面有“價格信息(Intro price)”的文字,巧妙的暗示用戶行動拖延越久,將來在這個介紹的價格過期的時候可能要支付的更多的風險就越高。
通常,創造緊迫感可以有效的暗示用戶去採取行動。使用單詞比如”now”、”immediately”和”right now”可以傳遞這種緊迫感。看一看Organizing for America (BarackObama.com)呼籲網站訪問者”DONATE NOW”的例子。如果只是簡單的說”Donate”,緊迫感就會消失,用戶也可能會更少的去採取行動。
告訴用戶採取行動是很容易的
通常,用戶遲疑採取行動是源於考慮一個姓對可能會比較困難、昂貴或者費時。通過照顧這些擔心,你的行動召喚按鈕能帶來更多的轉換(點擊)。
你如,在Basecamp上,行動召喚按鈕明確顯示用戶註冊將會花費的時間以及註冊是不花錢的(free)。這種做法消除了用戶將要在線採取行動是的兩個主要顧慮:費用(這也會要求他們採取格外的操作比如拿出他們的信用卡)和時間限制。
在Tea Round App的例子中,他們告訴用戶註冊他們的郵件服務將不會受到垃圾郵件,這是無論何時將你的Email提供給第三方服務時擔心的一個事情。
告訴用戶期待什麼
大部分網站用戶猶豫於相信在網頁上呈現的表面價值。根據經驗,他們的信任已經被燒光了——聲稱免費服務的鏈接,卻不得不輸入他們的信用卡號碼才能得到他們想要的服務。為了增加點擊轉換率和重建信任,預期用戶的懷疑並告訴他們通過採取你為他們準備的行動將會得到什麼。當設計一個行動召喚按鈕,考慮到用戶可能會有的所有潛在的問題,然後確定你可以及時的回答他們。
Mozilla Firefox 告訴用戶通過點擊他們的行動召喚按鈕的詳細的預期。這個行動召喚按鈕告訴你你將會得到Firefox 3.5,它是免費的,以及(對那些更多的特性)它的確切的版本是3.5.3 forWindows 操作系統,語言是English,然後你可以預期一個7.7MB 的下載。
Onehub預料到用戶是否(在採取行動上)需要先支付或者他們是否能夠用一下產品作一下測試的問題,告訴用戶如果他們採取註冊的行為,他們將獲得30天的免費試用。
行動召喚按鈕設計展示
現在我們已經講了一些設計行動召喚按鈕的最佳實踐,讓我們看一些網頁上的行動召喚按鈕的典型實現。我們將配合這些設計和上面的技術和最佳實踐,並瀏覽他們如何幫助實現這些良好的設計。
Campaign Monitor
這套行動召喚按鈕顯示兩個潛在的用戶行為:”Try it for free”和”View features”。對於已經了解Campaign Monitor和想要現在嘗試的用戶來說,他們可以執行首要期望的行動,而其它的想要在作出時間承諾之前瀏覽一下可以選擇查看該網絡應用的更多特性的次要行動。
Fileshare HQ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告訴用戶預期的事情(”開始在片刻間分享文件(start sharing files in minutes)”).
Livestream.com
這組行動召喚按鈕使用垂直排列分組以表示展示給用戶的這些行動的期待的重要性順序。主要期望的行動是獲取一次評估,接著是了解服務的詳情,最後是對比不同方案之間的差別。
Traffik CMS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被放在一個非常醒目的位置,在頁面的最頂部,並用型號和色彩從周邊相關元素中高亮了出來。
Hambo Design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告訴用戶預期的事情:通過獲得報價,沒有附加的東西。它預料到了”如果我要花費時間進行這個流程的話一份報價將花費我多少?”的問題。 (該網站已經被改版——譯者,神飛。)
The Resumator
你可以在這個行動召喚按鈕上看到很多最佳實踐。首先,它使用了空白、大小和顏色來清晰的將自己和頁面其它元素區分開來。然後,為了創造邏輯的分組以說服用戶採取行動,它在按鈕上面的推薦文字上使用較少的空白,然後將次要行動”Take a tour first”放到它的下面。
本文譯自Smashing Magazine,轉載請註明出處,多謝。
Wufoo
Wufoo提供了兩個行動,用戶可以看到一個水平排列的樣式,主要期待行動是左邊的那個。這些按鈕很大而且很難錯過,儘管看網站的全局設計的時候它們並不是很顯眼。
Mobile Web Design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被放在一個醒目的位置;它有較大的型號和一個獨特的顏色——尊重了周邊的元素。為了“Purchas the book”上提供附加的上下文,這個行動召喚按鈕下面防止了一些文字註釋的價格和可用的格式(傳統圖書或者PDF)。
NCover
這些行動召喚按鈕很整齊。主要行動在藍色的次要行動的上面。用戶被吸引到這個按鈕是因為大小,而且對次要期望行動使用藍色調可以減弱它對相對於主要期望的行動。注意空白的使用以創建三個相關元素的邏輯分組有助於實現銷售:文字告訴用戶Ncover是乾什麼的,註冊行動召喚按鈕,以及體驗行動召喚按鈕。相比之下,注意此組和右邊的元素之間的空白變化。
Xero
本組行動召喚按鈕展示聽過一個次要行動的用法。在主要期待行動的右邊,有一個文字鏈接請求用戶“了解更多(find out more)”,對於不想立馬註冊的用戶來說,這個設計增加了用戶會在註冊之前“了解更多”的可能性。
Tao Effect – Espionage
這是一組行動召喚按鈕,為用戶提供三個選擇:Download、Buy Now或者Upgrade。這樣的話,主要期待行動就是下載這個應用,緊跟著兩個同樣的行動“Buy Now”和“upgrade”。區別是在行動召喚按鈕上使用不同哦你高的顏色,主要行動比兩個次要行動的顏色更醒目。
The Invoice Machine
這裡你可以看到兩個使用藍色邊框高亮的行動召喚按鈕,因為它們使用了同樣的風格,我們可以假定它們有相同的重要性。或許該公司確定用戶在看到他們提供的東西之前不太可能選擇註冊的行為,也或者他們確信產品之旅將更有效的幫他們將訪問者轉換為會員。
Ekklesia 360
這套行動召喚按鈕展示使用圖標來指示向前的感覺(用指向右邊的箭頭表示)。他們使用了一個相對於黑藍色背景的高對比的色彩以使行動召喚按鈕從頁面設計中突出出來。
Checkout
通過使用一個相對於全局設計的非常突出的顏色到他們的行動召喚按鈕,儘管在它上面的圖片明顯比按鈕的型號還要大,它依然能夠吸引用戶的注意。
spinen
使用直接而清晰的語言告訴用戶當他們採取行動後預期的事情:這樣的話,點擊這個行動召喚按鈕將讓他們找到產品的更多信息。
Codebase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告訴用戶,通過執行這個行動他們能得到什麼:免費15天的試用。它通過使用高對比色彩、在左邊的一個圖標以及大量的空白來吸引用戶的注意。
GoodBarry
在這個行動召喚按鈕中,你可以看到空白、型號以及聰明的色彩選擇是如何有效的讓一個行動召喚按鈕變得非常醒目。強調這個行動是免費的”FREE”能夠暗示用戶他們的預期。
Wake Interactive
這裡,這個行動召喚按鈕相對於其周邊元素的色彩令它突出出來,儘管它的周圍的空白比較小。
OH! Media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真的從頁面中脫穎而出了——因為它的位置、周圍的空白以及——最重要的——顏色的選擇。看一下這個頁面,目光被直接吸引到這個行動召喚按鈕上了。
Pixelcrayons
看看空白能夠如何很棒的提升行動召喚按鈕吸引註意的效果。
Ballpark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的型號有效的吸引了用戶的注意。它的清晰而直接的語言明確地告訴用戶執行行動之後的預期結果。
One Theme Per Month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組將主要希望行動放到替代行動的中間。通過為主要期望行動添加一個非常醒目的顏色,以及一個較大的空間,它試圖將它的重要性放到次要行動的上面。
Scrapblog
你可以看到使用相對於周邊元素的鮮明的色彩、足夠的空間、以及型號的一些用戶注意的效果。簡單的語言傳遞一種很容易的感覺,生存你可以通過點擊立馬“開始(start)”。
13 Creative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顯示如何通過使用一個非傳統的設計,你依然可以在周圍元素比較大的情況下吸引用戶的注意。
Kalculator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明確的高速用戶:通過點擊這個行動召喚按鈕,他們可以只付$3.99。使用單詞”only”提示這是個相當不錯的交易,這顯然有利於銷售。
Web Design Beach
下面是一組使用兩種不同顏色的行動召喚按鈕。更醒目的那個,”get a quote”暗示它就是主要期待行動。
The Highland Fling
該行動召喚按鈕設法通過大量的空白、顯眼的位置和使用一個圖標以使自己顯眼以吸引註意力。通過使用單詞”now”,它傳遞了一種緊迫感和立馬行動的需求。
Commercial IQ
這個行動召喚按鈕的型號和項目位置吸引了用戶的注意。放大鏡圖標給行動添加了語境。添加“Free for search”文字消除了用戶關於行動的費用的顧慮。
dashboard
這裡,你可以看到使用高對比色彩的以使行動召喚按鈕脫穎而出的做法,儘管是在明顯較大的頁面元素中間。
行動召喚按鈕的附加資源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關於行動召喚按鈕的信息,這裡是一些其它網站上的相關資源和文章:
如何在Photoshop中製作一個光滑而簡潔的按鈕
這個教程是在Six Revision,由我(Jacob Gube)編寫,將一步步向你展示如何製作大號的和能引起注意的行動召喚按鈕。
網頁設計中的靈感按鈕
如果你需要一些優秀按鈕設計的靈感,看一下這個Pattern Tap的收集吧。
有效的行動召喚按鈕的10種技術
Paul Boag討論一些關於製作良好的行動召喚按鈕的技術
良好的行動召喚按鈕
UX Booth關於“好的行動召喚按鈕的組成”方面有一篇好文章
Firefox展示一個強大的行動召喚按鈕是如何提升入口頁面的性能的
閱讀一下一個好的行動召喚按鈕如何提高轉換。你將發現一個Firefox、Opera和IE使用的行動召喚按鈕之間的對比。
網站設計趨勢:行動召喚按鈕(中文翻譯)
Lee Munroe將一系列的行動召喚按鈕放到一起,並附加了一個在當前設計趨勢方面的討論。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Firefox Bug: inline/inline-block的間隙
關於inline-block,這個bug是“痛在遠方”同學碰到的,確實很詭異啊,貌似對標準支持越好的瀏覽器才會有這個問題。
如下圖:
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1像素的dotted/dashed邊框
首先,從字面上來理解,dashed和dotted都是指“虛線”,他們的不同在於:
dashed:來自dash(破折號),由dash組成的虛線
dotted:來自dot (點),由dot組成的虛線,也稱點線
Bug1:在IE6下,1px寬的dotted表現的和dashed一樣。當寬度大於1px時,表現正常。
Bug2:在IE7下,當4條邊的寬度是1px和其它任意數值共存時,1px的dotted表現的和dashed一樣。 4條邊的寬度全為1px,或者為其它不是1px的不同值時不會出現這個bug。
Bug3:另外,IE6下,1px的dotted或者1px的dashed邊框,在拖動頁面時,有時候邊框會連成實線,有時候會出現缺口。
要解決這些bug,直接就不用dotted而直接用dashed;用圖片代替;用額外標籤和代碼來解決。
鑑於只有在邊框寬度為1px時才會出現這些bug,可以設置外包圍標籤的邊框寬度為2px,通過增加一個內標籤,設置其為1px的內容背景色邊框,再通過設置margin-top/right/ bottom/left: -1px;來蓋掉外包圍標籤的1px邊框,從視覺上實現正常效果。很囉嗦,很討厭,很無奈。
.b6 {
border: 2px dotted #000;
padding-top: 0;
}
.b6 .inner {
border: 1px solid #9c9c9c;
width: 100%;
height: 100%;
margin: -1px;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00;
}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1月1日 星期日
Facebook教我們的4種還可以出去做的社群網站
不過,在我們玩著Facebook的同時,也慢慢察覺到,還是有一些社群網站是可以做的。這都要謝謝Facebook告訴我們,它,不是萬能的!
這兩周收集了「四個方向」,拿出來給各位參考一下,還有哪些社群網站可以做,而且最近真的給人做出來了──
Facebook教我們第1種還可以做的獨立社群網站就是「藝人Fans社群」,目前Facebook所有粉絲專頁中,排行老大的是已故天王巨星麥可傑克森的粉絲專頁,它也是史上第一個打破1000萬粉絲數的粉絲專頁。大部份的人對「一千萬」這個數字會很敏感,因為在全球向來只要破千萬的就是一個正式可以賣掉且很了不起的社群網站。注意,全Facebook的小遊戲前十名也都是個個在1000萬以上的活躍用戶,但不同的是,小遊戲的用戶是被Facebook的API給掐住脖子,不可以走掉,但「粉絲專頁」卻沒有被Facebook那些東西給掐住。我們甚至可以來問一個問題:如果大家對麥可傑克森這麼喜愛、而且這麼希望再繼續成為他永遠的粉絲,而他又不存在的情況下,這些粉絲在Facebook上面可以幹什麼?答案是:可以幹的事,肯定不多!事實上,擁有1000萬名粉絲的實力,已經也可以不必仰賴Facebook了。它早就可以出來自己開一個自家的社群網站。
於是,果然,最近又開了一個麥可傑克森的社群,不能說是社群網站,但是想辦法再集結麥可社群的力量,要收集「1000萬顆小點點」,用這些小點點來畫出一張麥可的臉,你可以從這個Flash的介面Zoom In,看看你所貢獻的這個「點」是在Michael臉上的哪一塊地方。另外,可能是受到啟發,已故功夫巨星李小龍的女兒李香凝(Shannon Lee),在網路上也動作頻頻,她目前是李小龍公司的CEO,最近宣布「BruceLee.com」重整,在上面除了積極的再整理與授權李小龍相關的周邊無形資產與商品之外,也記得要再將李小龍的粉絲都找回來,在上面形成一個社群。請注意,這樣的已故巨星的社群肯定會比仍在世的明星還要龐大;在老大已經不在世上的情況下,線上只會傳得更火熱!(因為也只有線上可以去)。
接下來,Facebook教我們第2種還可以做的獨立社群網站就是「專業社群」--這種專業最好是某一個職業,大家認同的。不同於剛剛第一種是由Facebook告訴我們什麼已經在Facebook上面集結得很成功,第二種則是因為Facebook使用過後讓我們發現什麼集結得「很不成功」,比方說,你在Facebook上面收集一群很愛吃Pizza的人,這點Facebook很是拿手,「Pizza」粉絲專頁已經有四、五百萬人在上面,而且還好幾個,簡直瘋了。但大家認同自己的地方不應該只限於這些有趣的生活興趣,也包括自己的職業、專長……這部份在Facebook上面的表現,目前稍嫌弱一點,我將它視為機會,也會在Facebook創造這樣的社群,但是,如果有人跑到外面去自開新的「專業社群」,並不令人感到訝異──
其中,最近一篇報導指出,有一群人即將成立一個「專給科學家」的社群網站。這個網站還沒有開,所以沒有連結可看,不過它已經得到了1220萬美元(台幣5億元)的資金,也間接證明這是一個被看好的點子。它是一個從幾間大學的學者之間發起的計畫,打算建構一個史上最大的「科學家社群」。你說為什麼要做這個?因為這些科學家,在Facebook上面並不見得想承認他們是這麼狂熱的科學家,而且也不想隨時丟出這麼艱深的字眼或沒人看得懂的想法把他們在Facebook上面的朋友嚇跑,重要的是在Facebook實在沒有科學的「FU」,問題是現在許多有趣的科學研究,大家也發現,都是好幾間大學、好幾個團隊的學者「共同發現」的,所以他們想搞一個社群,讓大家「隨時隨地」可以合作開發某一科學領域,創造跨國、跨校、跨實驗室的合作。
然後,Facebook還教我們第3種還可以做的獨立社群網站是「購物社群」,這也是從Facebook所歸納出來的商機,社群小遊戲已經賺翻了,農場剛開放買東西第一天就賺了不知多少錢,Zynga靠賣虛寶輕鬆達成1億美元營收還不必像線上遊戲投資這麼多即時的主機與頻寬成本,而且Facebook早就推出「禮物店」,最近連已經落後的Friendster也剛剛推出自己的禮物店,那大家就「延伸去想」,如果買的不是虛擬寶物,而是讓朋友之間互相通風報信買一些「真正的物品」呢?不過,只要還在Facebook站內,那頂多可以叫做「社群購物」,想要再野心更大一點成為一個可以獨立成一片天的「購物社群」,那還得動點腦筋──
看,Facebook曾提出Beacon,在站外的四十幾個社群網站置放貼紙測量誰到哪裡逛街看哪個商品並同步發佈在朋友的首頁,後來因不敵隱私權爭議而收手,但大家持續看好這一塊,而且還知道Facebook已經「不敢做」這一塊。於是十月中大家在討論,有一個網站叫「Plurchase.com」開站,雖沒表明要做這個,但也差不多了。它是架在其他的購物網站之上,叫大家在這些購物網站購物時,順便讓朋友知道。有趣的是它的「技術面」,Plurchase強調的是不必下載什麼外掛或甚至桌面軟體,你只要到他們的網站Plurchase.com,透過他們提供的連結點進Amazon、Zappos這類的「線上百貨公司」,他們的網站會形同「代理伺服機」,你做的每一個動作都經過Plurchase,讓你看起來好像還是在逛那些百貨公司,其實你一舉一動都讓Plurchase知道。你說,Why你要這樣做?簡單!這樣一來,你可以找你的朋友一起來購物,同時間兩個人聊聊「這件衣服你覺得怎樣?」「穿在我身上還要搭什麼才好看?」很有一群女生出去逛五分埔吱吱喳喳的那種趣味。注意,這一段在某方面來難其實已經超過Facebook Beacon當年想做的,Facebook不敢做,但這明明就有機會,於是成了另一種可做的獨立社群網站。
Facebook教我們第4種還可以做的獨立社群網站是「找人社群」。Facebook在找人的方面很強,可以為一個企業或個人帶來不一樣的使用者,不過,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愈來愈知道「找人」其實是有商機的,如果就專門設計一個更好玩的網站來找人呢?最近一周我開始在各場合提到「Twitter」,甚至提到Twitter雖然在台灣像當初Facebook一樣死沉沉的看起來像個不搭的外國產品,但它也有可能因為某一個未來的「開心農場」就變得像臉書一樣在三個月內在台灣這邊集結500萬用戶,不過,Twitter的周邊小遊戲本來就是智慧型的(要靠想像的),有可能是「找人」的小遊戲起來;儘管起來的可能性比Facebook小很多,但不能將這可能性完全摒除在外──
有趣的是,最近傳出有一間新獨立小遊戲剛剛準備開站,叫「Snoget」,它號稱是「下一代的社群小遊戲」,Snoget其實是觀察到,儘管許多Facebook小遊戲好玩的地方都是和目前的朋友互動,但有些Facebook小遊戲鼓勵網友多多去交新朋友的,也真的創造出另外一片天,它利用這點,自己開創獨立網站,希望跳出Facebook打出一片天,它想辦法讓你覺得「找人」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整個遊戲設計的就是圍繞在讓你要找到「和你興趣相同」的人,也讓你從中得到樂趣(真的能這樣得到樂趣嗎?),然後這個遊戲當然就可以賣很貴的廣告給廣告主,這份縱跨全球的「興趣名單」也會是世上最貴的寶藏之一,此遊戲目前正在封測中,未來幾周,可能開始在北美推出。
以上就是目前還可以做的四種獨立社群網站,全都是從Facebook「學來的」,對於還想走一段冒險路的創業家,可以考慮一下下。這也讓我們發現,繼續在Facebook上打滾肯定是好事,每滾一天,我們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瞭解,網路也終於打破5%,可探索那還有95%的令人流口水的新機會。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SpacedEd.com推出「間隔教學法」,超簡單的線上教學新創意
有趣的是,這套「間隔教學」系統,依然有「考試」的成份在裡面!
你說,這種「間隔教育」是否又只是一個稍微有點不同的方法?有趣的就在這點,因為「間隔教育」其實指出了一個非常驚人的簡單分解法──
它基本上就將一堆知識,「拆卸」成好多好多的小塊,每一小塊就視為一單位,然後,這些「單位」丟給學生的方式,是採用心理與教育學家之前已經做過科學實驗證明是很有用的「間隔教育法」。
這是什麼方法呢?一共有兩種--
第一種就叫做「間隔效應」(The Spacing Effect):當你將這份知識重覆的去學習、去吸收,隔一段時間就回來溫習,可以強化它在你腦裡所待的時間之外,還加強了它在腦裡的重要性。以後你想到什麼相關的,這些知識會馬上跳出來,非常棒。
第二種則叫做「考試效應」(The Testing Effect),如果將一些知識改以「考試」的方式提給讀者,這樣的話吸收的效果會大大的改善。也就是說,這種考試並不是最後來個期中考或期末考,而是隨時隨地都在考。這本課本已經不教死知識,而是不斷的在出題目在考你!考了你,你當然不一定答得出來,沒關係,後面的解答會告訴你答案,然後還會告訴你更多的知識……。
結合以上兩種方法,他們開發出「間隔教學」法--目前,他們一堂課大約是兩個月,被拆卸成20~40個「大問題」,如果你答錯,它大約會在一周後再次回來再教你一次。如果你答對,那三星期後它還會再回來考你一次,如果還是答對了,那麼這個問題永遠都不會出現。整套「間隔教學」就是不斷的重覆這些問題,直到所有的問題都被答對兩次以上為止。聽起來……是不是一個很簡單的教學法呢!
他們先把這系統用在醫學院同學身上,結果幾年下來,發現使用這系統念書的,他們的心中的知識竟然提升了高達50%!意思是說你現在原本心中只記得大學四年、研所兩年的某些知識,現在可以多了50%這麼多。這些知識拿到外面去用,都會是很好用的東西,至少,當初投資這麼多年也不致於浪費了。更有趣的是,在知識提升的同時,同學們還發現這招竟然非常的「有趣」,所以「間隔教育」不只提升了學習成果,還提升了學習熱忱。其他成功案例還包括對攝護腺癌的篩檢師的教育訓練,結果發現,用了「間隔教育」來訓練他們,後來他們上崗位,篩檢的錯誤率竟然成功的降了26%。目前在SpacedEd上面共有十幾個課程,大部份依然是醫學的課,但有一堂「音樂課」,那位吉他老師在每一個問題是用影片的方式,他在裡面彈奏吉他考學生。
這套知識是由一位Kerfoot教授所教的,他其實不是第一次參與線上教學的開法,他之前就做過線上教學,對四間醫學院的學生做過,沒想到效果奇差(就和許多線上教學一樣),他發現,這些知識,同學們覺得學得很辛苦(在線上有時就是沒感覺),然後又留不住在大腦裡。有趣的是,這位教授竟然沒有對線上學習感到失望、走人、回到傳統,他竟然打算好好的改造線上教學;學理出身的他非常注重科學研究,其實科學家早就已經幫我們做好這些實驗,找到類似這個「間隔效應」和「考試效應」的好方法,現在他只要想辦法將這兩個好方法放到線上教學裡,讓他們盡量的配合發揮,果然!初試啼聲,就創下了50%提升的佳績!
怎麼賺錢?目前的模式是,哈佛已經將這「間隔教育」的專利與knowhow都獨家授權給了一間叫「SpacedEd」的新創網路公司,這間公司的背景不明,但想必是有點關係的。然後,SpacedEd打算學App Store那樣的抽成模式,找來老師們開發這些課程,最後這些老師可以自己保留60~80%的營收!
如果這樣下去,我想許多傳統的老師都會過來!
看了這網站,我覺得非常讚。許多線上學習,不免都是「花拳繡腿」,不是說業者不認真,而是大家認真的地方都在我們自己主觀認定的什麼樣的線上教學才是好,所以大部份的都是在做「擬真」的動作,就是怎麼讓老師看起來很真實、甚至可以和學生互動、和其他同學互動等等,但這一派的做法一開始就為線上教學的層次給拉低了,再怎麼真實,最後還是不必真正的教室還真實,所以線上教學永遠得收取比實體還低的學費,希望以重覆販售來創造驚人的規模業績,但往往第一戰都打不敗實體的教室。於是,線上教學再挖的,就是跳下去,在每一個課程上面想辦法再微調,試圖從某一個族群或某一堂課程打出名氣,再慢慢擴大,但這件事本身又將規模縮小,沒有第一個成功,也不可能到第二個。
再者,線上的教學雖然很棒,但平台或工具商最缺的還是「內容」,內容必須由老師來提供,但老師們對於線上教學的興趣並非每位都如此熱中。這時候,SpacedEd提供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方向──
SpacedEd是將一個極新穎的教學法,直接透過線上去實現(事實上也比較容易透過線上實現,實體的教室是做不到那兩招的),它賣的不是課程,而是教學技術,而這教學技術並不是線上技術(對老師的誘惑力低,許多老師自己根本不用電腦),而是一套特別的學習法。這個概念讓SpacedEd一開始就有機會讓大家「立刻聽懂他與眾不同之處」,且,老師們也比較想來試試看,不是找到更多學生,而是提升更高的學習效率(不是講講而已,是真的提升)。像現在SpacedEd證明了它可提升50%學習效率後,現在下一步,他已經在SpacedEd上面「廣招課程」,每一個課程都可以透過他們的設計,設計成「間隔教育」,這個網站可以提供非常非常「廣」的課程,且任何一個課程都會可以套上他獨有的學習方法,讓大家都很想看看,用在日文、法語、德文課會怎樣?用在金融課程又會怎樣?用在電腦學習呢?
創業家還可以想出怎樣的「新教學技術」,可能只是一位心理學家的研究報告,就有機會做成一整套線上學習系統。說不定有機會突破線上學習目前的瓶頸,之前大家所看好的那些熱情,全部都會投注在你一間公司身上!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Facebook金流付款系統混仗打,其實有一批比農場更適合創業家做的「人付人商機」?
這是Facebook好玩的地方,可想像,Facebook內部人員一邊做,也一邊在和自己的朋友測試著這些新功能。最近「社群金流」已經湧起,一大堆點子被提出來了,但,我們別忘記剛剛這件事情。
嗯,別忘記,Facebook的最大特色。
金流,讓大家都瘋狂了。這個月先後在台灣(先別談爭議)先是遊戲橘子推出GASH金流,提供點數卡儲值到開心農場花費;智冠也推出「MyCard」版,號稱是第一個做到可「線上付費」,可透過行動電話、市話進行帳單小額付款,或WebATM、信用卡等方式付款,甚至,支付寶要跨海過來了,PayPal即將於近期開始支援台幣,而全球的PayPal也將在下周在舊金山的年會正式宣布PayPal的API正式啟動,但為,以上這些金流,或許還不是網路創業家最有興趣的,因為Facebook本身,也要做金流平台。關於「Facebook Credits」的新聞大家已經知道,而這次,大家已經感受到Facebook的慎重,早在半年前就挑選了六間廠商一起測試,然後周邊的商品也一點一點的推出,先在它的「禮物店」(Gift Shop)加強,已經透過和Lala.com的合作,讓美國網友可以購買高達800萬首的音樂,還有Causes讓你可以認捐善款然後送虛擬禮物給朋友。不過,Facebook的三億會員,全都是正在進行中的活躍使用者,它不只是史上最大的會員網站,可能是史上最大的非政府會員系統!若將Facebook視為一個國家,這個叫「Facebook Credits」的傢伙就是它的貨幣,將會變成年輕人主要軟體服務、小遊戲付費工具。這,是大家所看到的「Facebook金流」的主要意義──Facebook「人多」,利用方便金流作微型付款,隨便10%付費加起來就能賺一大把錢。
不過,我認為,「人多」的商機,若一般創業家拚命想這塊,太可惜--「人多」的商機,應該要交給開心農場的下一代,那一群最強的工程師,他們會努力的去開發下一代更好玩的小遊戲;這些小遊戲會用各種方法讓你想辦法去買他們的虛擬寶物、服務。注意,這個錢,是付給農場,農場再給你東西。
但,如果一般的小型網路創業家,也想要做這種商機、那麼立刻就面臨了極嚴峻的挑戰:第一、資金比較少,因為投資Facebook小遊戲尚不盛行,因為目前數倍退場案例並不多,大多廠商是自己組隊自己賺翻了,空有一個點子是無路可走的。第二、團隊不易組成,若我是技術人員我寧可自己開發自己的,除非你很有錢或你是遊戲橘子。第三、競爭異常激烈,現在所有軟體商、平台商、電子商務、網站、線上遊戲……通通都來開發Facebook小遊戲,連一般網站都覺得和這些大廠「打不過」了,更何況是小小的創業家!
那,創業家有什麼機會?
應該改為這樣問:Facebook開始提供方便的金流,假設每個網友到了2010年平均每位都有1000個credits(一點等於0.1美元)儲存,我們要怎麼賺到他們的錢?
答案是:記得,Facebook是「朋友連朋友」的平台!
有一個小創業家可做的機會,就在「人付人」。若我們不能做一座樂園來讓它們呼朋引伴過來來「付錢給樂園」,那,我們若在這些朋友之間,幫他們「付錢給朋友」?這種事,不必開樂園的資本家,說不定街頭巷尾的三姑六婆就可以做;以前三姑六婆做免費的,現在有了Facebook點數,這,變成了一個像黴菌伸入每個朋友生活的新商機!
如果你有創意,說不定可以用很小的一個小程式,就讓人開始付錢給朋友!創業家也可以從中抽成!
有趣的是,「人付人」的商機我們不必想太多,以下三點,是已經經過很多網站試過卻沒有成功的,現在Facebook的環境已然不同,或許,新一代創業家有機會試試看──
一、「朋友互相給小錢」的商機終於有機會實現:一路下來,許多創業點子曾建立在「朋友互相給錢」的夢想下,包括PayPal最初期的夢想,只要你有一個email住址,我就可以付你錢。這次Facebook Credits也不斷宣傳一個重要案例,朋友給錢給他的朋友,獎勵他在Facebook塗鴉牆的發言「寫得很好」。天啊,有的人可能會對這種點子捏把冷汗,這玩意已經喊很久,試過好多站,從來沒有實現過,但由此也可見Facebook的野心。你說,為何一個朋友有機會給你錢?其實,「朋友互相給錢」的機會還不少,大到我們一起團購(我指的是比較不正式的朋友間的小團購),或小到「我欠你一杯啤酒」這類。這些點子,以前都做不起來,不過,以後若有一大堆這種三姑六婆的介紹,一大堆朋友開始付錢給你,這會好像每個人都有一張「信用卡」,你沒有,付帳的時候拿不出來,別人會說你是不是住在荒山野地,還是說你信用有問題辦不出來──大家都會有、大家都會用,它也重新的再改變熟人與熟人之間的金錢習慣。
二、「微型小費」終於有機會實現:Web 2.0時代,真正創造出好多好多的瘋狂的重度分享網友的,其實就是「留言」或「推文數」或「星星數」,這些都是免費的東西,一開始你一定是隨便寫寫,寫到有一則留言,會悄然心喜;有三則留言,開始沉迷……然後就一直分享下去了。但這個「獎品」只限於某些人,現在,多了一個更多人喜歡的獎品:「$$$」(錢)。之前Web 2.0許多點子也都是讓網友付「小費」給其他網友,試圖建立一個讓網友發揮的平台,集結了夠有趣的內容,吸引其他網友加入,無論是自己想拿錢,或是想藉給別人錢來交朋友,總之,都是一點點錢而已,對於寫作者、創意者、公益慈善者……在網路上可以很快感受到網友的另一種的「溫暖」,也促使這類的分享者更多,甚至有人開始以這樣的小費系統維持生計!
三、真正的「C2C」終於有機會再次出現:這是eBay的最初點子,做一個完完全全的讓一般人來賣東西的大平台,但做到現在,你是一般人也難賣,大多是很正經八百的賣家在上面了,所謂的C2C,只是「小B」到「C」,但現在C2C可能可以回來,就靠一些很有創意的小遊戲。這一點,順便帶起曾經在海內外都很受注意的「交換網站」,純粹的交換顯然並不合一般人的需求,如果是幾乎到超便宜的交換,譬如有人開一間「10元平台」,在上面就是可以將你身邊不要的東西,一律以十元「售出」,無論是舊書還是舊杯子或舊沙發都是,這樣其實是在「轉讓舊物」,其實讓物主也可以得到一些回饋,換起來更過癮,買起來也可能真的買到什麼好東西。
不過,昨天與記者朋友提到,Web 1.0的技術本位,可能再次回籠。我的意思是,Web 2.0時代,大家不必懂技術,只要有創意,寫作的就開部落格、錄影片的放到YouTube、有消息的就貼文、有意見的就四處留言……但,現在的平台相當繁多,競爭更激烈,用技術使用各種API來運用會是其中最容易之道。後來回家想了想,這句話講得不太對,因為這些平台大量出來,厲害的可以搭著這些不一樣的來搭配,甚至,抓對哪一個平台,搭著它「趁勢起飛」,至少,這些平台也會推出一些免費的工具要和這些創業家一起成長,再加上Facebook金流,大家都可以賺到錢。
百花齊放的另一面,就是「戰國時代」,這麼多平台、這麼多金流機制……這麼多趨勢、這麼多未來,唯一知道的方式,還是「自己品嘗」。創業家近一年的沉潛也休息夠了,金流即將開打,可確定的是,這絕不是一個坐壁上觀的時代!
文章來自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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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5日 星期日
Firefox插件推薦:CSS Usage
預覽:
下載地址: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10704 主頁地址:http://spaghetticoder.org/cssusage/
用法:
打開你想要掃描的網站的頁面,打開Firebug,切換到CSS Usage標籤,然後點擊”scan”按鈕。
如果是用了大量ajax或者dhtml的網站中,打開盡可能多的隱藏的div/窗口/tab,以使CSS Usage爬取盡可能多的內容。
然後訪問你的網站的其它頁面。
每訪問一個新的頁面,請按一次”scan”按鈕。當然,也可以選擇autoScan按鈕,這樣就不用每次按Scan按鈕了。
掃描的結果中,綠色的規則表示當前頁面中有用到,黑色表示其它頁面中用到,紅色表示沒有被掃描到(至少在當前頁面),灰色是偽類(:hover之類)
一些特性:
可顯示規則的行數
自動掃描(autoScan)
鏈接到CSS文件(可以在新tab中打開該CSS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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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銷由OUT轉IN,「入境行銷」(Inbound Marketing)受資金青睞
該篇「不臭屁」的文章通篇都在解釋到底他怎麼拿到這些資金,為何他可以成功拿到這些資金,這傢伙是MIT畢業,夥伴也都是MIT的同學,他說他現在其實完全不需要資金,但就是在不需要資金的時候來找錢,錢才找得多啊……之類。但我今天的重點不想放在那邊,我想來研究一下,哇塞,這間「HubSpot」到底是做什麼的?
這種募資的速度,肯定是一個趨勢指標,這一是某個新發起的趨勢。但,這個趨勢是什麼?
看一看,竟然是關於「網路行銷」的趨勢,而且和我目前在做的、在計畫的差不多──
先看看HubSpot這間公司的歷史,它只創立兩年多,一開始就「只是」一間專門做搜尋引擎優化、社群行銷的「工具公司」。這樣的公司其實已經四處都是,有的小至個人、小團隊、小部落客,做出一兩個小「工具」,先給自己的客戶用看看,不錯用,就拿出來試著賣給其他客戶。通常這種工具公司一定要搭配「顧問服務」,為每間企業做客製化的行銷專案,在必要的時候,使出他們的「工具」。我們很好奇的是,為何這位印裔創業家的HubSpot,以優化工具起家,就可以募這麼多錢?
嗯,先再來看看他的「工具」,也許真的與眾不同──的確,HubSpot一開始打江山的工具叫「Website Grader」,它會自動跑來分析你的網站,然後給這個網站一個優化的成績。這樣的工具省了HubSpot很多上門拜訪的功夫,它只要不斷四處去「爬」、去分析所有大中小企業的「官方網站」,不斷的產生自動分析的成績,然後拿去告訴每個企業官網的service小老鼠或admin小老鼠email帳號,哇哈哈,你的網站的排行在這30萬個網站中排行在倒數20%!我們不能保證它的這個名次到底「誤差」有多大,但這種爬蟲的行銷法向來很有效,到一個網站,算出成績,成績太爛,就寄出信件,對方收到信件,一定會緊張,想要更好?就來使用HubSpot吧!
但,這是一種行銷手段,若説在最熱時募得一些錢就算了。不可能再繼續募錢。而且,如圖表所示,HubSpot的付費客戶在去年短短半年內就有750間,而從去年到今年又增加了近1000間,而且據這位印度裔創業家所說,每個客戶的平均付費還增加中,這樣可怕的成績,我很難想像,竟然是靠這麼一隻「優化」的工具?
我們再看一下,終於發現,哦,原來……
原來,HubSpot有一個新概念在後面!通常一間行銷公司天天見客戶,聽客戶的需求,和其他傳統行銷管道一起爭客戶的行銷預算,聽多了以後,HubSpot就練出了新的方向。這個新方向是什麼?
HubSpot不知何時已經微調了它的定位,現在,整個HubSpot網站已經將自己定位成一種特殊的行銷手法「入境行銷」(Inbound Marketing,應亦可翻成「入向行銷」)的專門提供商,使得這間顧問公司,目前以非常快的速度在拉進新的付費企業客戶!而這位聰明的印裔創業家,這個暑假都在寫一本書,就叫做《入境行銷》(Inbound Marketing),不確定亞洲這邊會不會進這本書。
什麼叫「入境行銷」?以往的行銷手段,都是對「外」下廣告、請工讀生到「外面」去發傳單、在「外面」的公車貼廣告、到「外面」的展場秀產品……。但是,網路行銷世代,大家發現這個「OUT」已經有點不同。表面看起來,好像仍然是到「站外」去「拉客」,比如你使用「站外」的部落客行銷,要部落客寫什麼心得文章;比如你去「站外」買廣告,要網友點擊到什麼地方……,不過,由於這些網路行銷往往一定會夾帶一個超連結,而這個超連結就是連到某個官方的網站(站「內」),然後亦由於網路上的數字太容易偵測,所以,行銷人員已經漸漸習慣以這些點進官網的人口,來判斷這整場行銷活動的效益。
用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講上面這段話,以前行銷人員強調的是「OUT、OUT、OUT」,盡量把話說出去、讓愈多人知道愈好!以後的品牌知名度、到底在展場賣多少東西,再去量一量就好。但現在行銷人員強調的,卻已經變成了「IN、IN、IN」。
買了關鍵字廣告,點下去的人還不夠高!有沒有辦法再增加這個比例,讓更多人「IN」?
有人點進來了,但是他們留下資料的機會不怎麼大,有沒有辦法再提高這個量,讓更多人「IN」得更深一點?
留下了資料,卻好像若即若離,有沒有辦法再讓他們做二度回訪,這時候買下產品,讓這些人「IN」到把錢都塞「進」來吧?
你會發現,「入境行銷」並不是新概念,而是以往「出境行銷」的更極致、更追求效率的版本,之所以會有「入境行銷」,是因為現在誰都可以買關鍵字廣告,誰都可以下Facebook廣告,所以這些「出境行銷」已經沒什麼了,很會「出境」的人,甚至可以靠貼文什麼的做到四處曝光完全不花一毛錢就有流量過來,所以,行銷人員不看「OUT」,只愈來愈用放大鏡來看這個「接下來」,所以「In、In、In」的需求也愈來愈大。
因為這個需求,現在HubSpot的網頁已完全說他們是一套「入境行銷系統」,透過網路找來正確的受眾,將他們拉進來成為lead或正式付費客戶,將行銷預算報酬率最大化。注意,這個說詞已經和去年HubSpot的說詞「差很大」,原本HubSpot強調的是「被找到」(get found),也就是想辦法為企業鋪更多的被看到的點,但現在它強調的是「被找到,還要進來一路最大化」!而這個版本的需求已經被養出來在這邊,造成包括HubSpot這樣公司的生意愈來愈接不完!
更有趣的是,我認為不只是行銷人員,所有創業家都應該再研究「入境行銷」,因為以下兩點:
一、這個需求還在「現在進行式」,還沒全部搞定哩:企業對「入境行銷」的解決方案,絕對還沒到最後一步,我們單單看目前的官網並沒有很大調整就知道了。而,還有很多很多可以做的事情,已經不只是行銷顧問公司可以做的,也是軟體公司、新網站的新機會,到底「入境行銷」還可以做什麼事情、加入什麼工具 ?
二、這個需求即將改變更多的實體商業模式,這些都還沒出現咧:以往有很多商業模式至今依然是以「出境行銷」為底子的,譬如直銷產業,強調的依然是如何將一個產品透過朋友關係「out、out、out」,如果像這樣的方法變成「入境行銷」,會是怎樣的狀況?創業家不妨別把心全放在行銷,想一想當這些行銷公司為企業操作了下一步以後,下下一步可能對現有業界一些商業模式造成怎樣的影響,早一步先做個平台或什麼「等」在那邊!
由「OUT」轉「IN」,還有什麼好機會?下一期的NET-MBA即將在下下周六舉行,有興趣的請速報名先訂位,我們會跟著這個月最新的行銷趨勢,進行成功案例分享,也一起試著操作。
文章來自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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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Cancer上周創下20萬人提及的金氏世界紀錄,快閃行銷(Mob Marketing)加入行銷正規選項?
Facebook剛剛修改了「社團」功能,為社團加了一面塗鴉牆,最新動態可以給所有人看到,許多人看到有些面向可以經營社群的,又多了一項武器可用。其實在社群經營這一塊,大家都注重「慢慢的經營」,社群是急不得,慢慢變大、慢火熬煮、幾個月後再「收割」。不過,網路上除了這些慢火熬煮的社群慢慢興起,我們也發現網路上一直會「閃出」一些更短暫、更熱門的主題,搜尋引擎每日最熱門關鍵字中這些主題其實佔了一大部份,只是,大部份的關鍵字好像飛碟掃過去,幾小時就消失了,這些熱潮也四處「閃」了一下就不見了!但,最近已經漸漸有了一些可以「抓熱潮」的機制,這,可能會是下一波行銷的絕佳機會,比那些慢火熬煮的社群還要厲害!
以往,我們用「快閃行銷」(mob marketing)來形容那些瞬間的行銷噱頭(stunt),如同Nike在2007年某天晚上,秘密召集131位網友衝出紐約的Nike商店跑一圈,但在這周末,又出現了另一版線上「快閃行銷」,值得注意──
上周五據Mashable報導,有一個抗癌組織發動了一個叫「打敗癌症」(Beat Cancer)的行銷活動,這個活動目標很大膽,他們目標朝著「金式世界記錄」而來,希望成為24小時內「發動最多社群討論」的線上活動!注意,它的目標並不是募得最多款項,而是招來最多的社群討論。果然--心想,事就成!據Mashable再報導,周六過後,就吸引了全世界209,771次的「提及」,並且估計有大約1億隻眼球看到,真是大成功!他們說,每提及一次,就會要企業捐1分錢,因此周六為止,募到的大約是7萬美元,分給四間抗癌的公益組織,其實只是一筆「小錢」,但,它卻進了金氏世界記錄!
重點來了,如何在24小時內,在沒有打什麼廣告的情況下,創下金氏世界記錄?當然美國的部落客很幫忙,寫了這麼幾篇文章,讓所有人都看到,但更重要的是藉由「朋友傳朋友」的方式,是吧?
「朋友傳朋友」,這五個字好像鎮店之寶,講出來就一定是最終的答案,但講出來又不必負責任。當我們真的在操作「朋友傳朋友」就知道,這件事就像家裡水槽的排水孔一樣,通的時候還算很通,突然不通的時候你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是不是過一會就會通了…。而且,請注意,這是一場在「星期六」辦的活動,以美國人的習慣,周六並不是「宅日」,待在電腦前的時間並不長,所以如果我辦此活動,應該要選在平日,或是晚上,而不是周六!那麼,那麼,那麼,「打敗癌症」是怎麼辦到24小時內超多提示的?
雖然提到Facebook,但真正的功臣還是Twitter,因為,它的「#」再次發揮了功能,我們看看它的官網「BeatCancerEverywhere.com」,它有一個很棒的功能,可看到目前「推特」上面正在寫「#BeatCancer」的人,很多人現在活動已經結束但他們還不知道、還在寫,從周六到今天又已經多了三倍的提及,已達633,943次了。我們仔細看看這些人到底都怎麼寫?到底都怎麼幫「打敗癌症」宣傳?可看出到底發生什麼事──
第一,天啊!原來,很多人根本就只寫了一封短短的「#BeatCancer」,有些人則是將「#BeatCancer」寫了十幾遍(我猜這些應該都算進去在那20萬個「提及」之中)。這些像龍捲風無故捲來的「#BeatCancer」,完全沒有寫明來由,也沒有註上任何官方網址,這好像在MSN前面莫名就裡加一個什麼東西,不過用Twitter遠比MSN暱稱高招,因為前者的動作很像逛街的時候看到僧人念經給他一些硬幣,輕鬆自在;若僧人出現在周一到周五的上班區,我們不會理他,但在周六,我們就很輕鬆又瘋狂的,#BeatCancer、#BeatCancer、#BeatCancer!
第二,也真的要感謝Twitter網站的功能,它將這些熱門被「#」的主題通通都會排列出來,這個「#BeatCancer」被剛剛這些網友一直故意提及,目前就成了最大的題目了,就算沒被朋友傳到的網友也會看到這個BeatCancer。一直到今天(請見上圖),「#BeatCancer」依然當天最多人提及的,若以周來看,也是當周第四多人在提及的;以分鐘來看,則是今天早上台北時間七點多第二多人在提及的。目前在台灣或大陸做行銷,由於Twitter不紅,沒辦法使用到這種功能,反而是一個創業家的機會──我們在想,有沒有可能在Facebook或其他網站或自己開的網站中,將「快閃行銷」的功能做起來?
最近,矽谷的八卦部落格「Gawker.com」宣告作了大改版,這個新版,號稱是部落格的下一代;它竟然將部落格圈的那個已經不常用的「標籤」功能,再次拿了出來,而且讓它……取代了八卦媒體常常很注重的「副標」!而且,在所有的留言區,除了用現在常用的「@留言者」的方式,也開始促使大家用「#主題」的模式來留言。譬如我看到網路趨勢主題,那我就寫道「#網路趨勢 今天看到Gawker新改版」。如果我要寫Tips,以前都是用「@Tips」,現在也變成「#Tips」,打的就是「快閃行銷」的這塊肥肉,這樣一來,它就和Twitter上面所有正在發生中的事情可以串在一起,有機會的話亦直接在Twitter上面發起某個新話題!
「快閃行銷」,打的是現在人上網的一個「新習慣」──一現在的網民,每次看到某則新聞、某個商品,已經習慣「馬上就上網查查看」。這「馬上」有多麼立刻呢?每次上NET-MBA網路行銷募資流量提升成功與社群經營五堂課,帶電腦來上課的,每聽到同學提及一個案例,就會聽到其他帶電腦的同學已經在「喃喃自語」:「嗯,這個網站看起來已經有1700萬人在看了……。」這喃喃自語,可能連操作者自己已經不自覺,已成為一個很自然的動作;因為是很自然的動作、一氣呵成,它很容易被「快閃行銷」給「利用」到──行銷人員不能不保證網友會衝動到可以立刻拿出信用卡買下東西,但至少會衝動到搜尋、閱讀、然後馬上告訴其他旁邊的友人……這動作,已經絕對足夠讓任何一場「快閃行銷」,瞬間爆發出去,就像「#BeatCancer」一樣!
可惜的是,現在只有Twitter有這玩意,Facebook正式說來還沒有。有沒有人可以做這麼一個APP?或,是否還有機會做一些其他的平台,來更強化當下的活動,或者,做一個「日行一善網」之類的讓這一群人天天都有一件公益事可做?大家可以想一想「快閃」的下一波機會。
文章來自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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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可行產品」(MVP),比焦點團體(focus group)還要棒的概念
什麼意思?
一個產品,怎麼可能在還沒開發出來前,就先「賣賣看」呢?
所謂MVP,只是一個產品的最最最基本的「雛型」,不必太多功能,不必太炫麗的外表,只要勉強可用,然後拿來測試一下客戶喜不喜歡這樣的產品,這樣一來,就不會出現企業花好多錢做一個產品,結果客戶竟然不喜歡的窘境!他們說,MVP雖然不一定是個網站,但永遠可以用網站來測試。通常的做法是:企業先默默推出一個假網站,這個網站不對外公開,企業跑去默默購買關鍵字廣告,將流量默默的導過來,導過來的以後,再對這些不明就裡的網友當白老鼠測試,網友在這個網站裡面所點的每一個連結,都會被記錄下來;有些連結甚至叫客戶直接買下東西,看看有幾個客戶真的會點「買下」。注意,這和「焦點團體」(focus group)有所不同,焦點團體注重以問答、問卷、或親手測試去改善產品,但MVP的概念則非常專注在「成交」這件事情上。
MVP的概念,曾經「救」過很多商人。譬如曾經有個程式設計師自行開發了一套專門測試程式的軟體叫「JUnit Max」,他將這個軟體大概的寫出來以後,就遵照MVP的原則,先將他的產品送到他的Linkedin和Twitter上面宣傳,要網友用PayPal買。他馬上就發現,此產品好像還賣得出去,不過,客戶最多只願意付到一個月二美元,而且客戶有限,這時候,他趕緊再加了一些功能上去,發現客戶並沒有再買單,於是,他立刻停產,不繼續製作了。
今天之所以提到MVP,是因為根據MVP提出者Eric Ries發現,這個想法,已經開始被主流企業所接受──這個月,《INC》雜誌提到一個重要案例,指出MVP已經被用在一些中型公司上面。這讓當初發明人Eric Ries高興的寫了一篇回應在他的部落格裡--《INC》雜誌提到一間叫「TPGTEX Label Solutions」的案例,這間公司專做化學藥品的包裝與標籤、條碼機等等,這間公司就是遵照「MVP」的原則,每次開發一個新產品之前,都會先做一個「假網頁」(注意:他們並不是網路公司),這網頁上,會列滿他們即將做的新產品,然後附上一個價錢,再附上一個「購買請聯絡我」,然後,默默的針對每一個產品,在網路上購買關鍵字廣告,通常每個產品會花幾百美元(大約一萬台幣)就足以測試。
隔天,就會有人開始點了關鍵字廣告進來網頁看看,進來看的人很多,但不一定每次都有人按下「購買請聯絡我」按鈕。這間公司的原則很簡單,若沒人買,他們就「紋風不動」、繼續等候;一旦有人下單購買,先確定這個人不是競爭者或來搗蛋的,如果一切OK,這間公司就會立刻開始生產這個產品!這招,這間公司從2002年來都履試不爽,而今公司6個人,穩穩的賺錢。他們說,開發一個產品對他們而言其實不花很多時間,但是這樣一來,每次都做「對的事」。目前他們的明星產品是一台用資料庫直接餵出來的標籤製造機,當初曾經放在他們的測試網站達三年之久,一直都只是一段文字而已,連圖片都沒有,也一直都沒人購買,直到最近,可能是科技成熟了,終於有人真的按了「我要買」,這時候他們就告訴這個客戶:「我們會有一點點遲給」,客戶OK,他們就開始製造,到了今天,這個產品就已經成為他們賣得最好的產品!
MVP並不是只給網路創業家用,卻是網路創業家可以多想想的,因為,在以往這件事也只有透過網路才可能發生。之前在NET-MBA課程中有提到,網路上最大的不同,在於「第一次進入過程很簡單」,它就像站在一個你從沒看過的史上超熱鬧大街,裡面萬頭鑽動,只要肯買廣告,就有機會讓其中一些人看到,看到後,只要點幾下,就進來了,不必找住址、不必停車……這些進來的人都可以馬上試試這產品。或許,網路不能是某些產品的通路,但它永遠可以是所有產品的測試母床!
注意,所有產品!
不過,我的看法是,MVP概念不只是「安全」,「有單才製造」而已,它其實幫助企業「測試到極限」。這位發明人在他的回應中寫得很好,他說,MVP的概念,是適合這些「想做大產品」的公司。如果你想做一個可以改變全世界的產品,除了「作夢」以外,僅次於作夢的實際方法就是MVP了!網路上的長尾理論告訴我們,網路的陳列空間「無限大」,因此你愛放多少產品就放多少產品。一間公司可能半年才能設計研發一個新產品,你儘管在網站上面放100個新產品,看看哪一個被喜愛,再研發生產也還不遲!
看到這個MVP有案例,其實非常興奮,早就是MVP的追隨者,我認為不只是網路產品,所有高科技產品或新的嘗試都應該採用此法,一方面安全,一方面也可以真的把所有荒誕的怪創意都拿過來試試,而且對於公司內部治理,也可以激發員工的靈感,最後看看誰能讓客戶買單,就做誰的產品。但,並不是每間公司都會做網站,或者有這麼大的使用者族群在那邊等著用產品,如果有興趣來做做看MVP的,也可以通知我,我們這裡可想辦法安排。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
CSS在Internet Explorer 6, 7和8中的差別
關於瀏覽器的最離奇的統計結果之一就是Internet Explorer 版本6,7和8共存。截至本文,Internet Explorer各個版本總共佔據了大約65%的市場份額。在網站開發社區,這個數字要小很多,統計顯示大概只有40%。
這些統計中比較有趣的部分是,IE6、IE7、IE8之間的數值很接近,這防止了單個Microsoft的瀏覽器佔居統治地位——與過去的情況相反。根據這些令人遺憾的統計結果,在為客戶開發網站的時候開發人員對所有當前使用的IE瀏覽器做全面的測試是必要的,而且這樣在個人項目上也可以拉攏更多的用戶。
多謝那些JavaScript庫(框架),跨瀏覽器的Javascript的測試已經像當前形勢所允許的那樣接近完美了。但在CSS開發中還不是這樣,特別是關係到IE目前存在的三個版本。
本文嘗試為希望了解CSS對IE6、IE7、IE8的支持的不同的開發者提供一份詳細的、易用的參考。本參考包含以下情況的概述和兼容情況:
三個瀏覽器中的一個支持而另外兩個不支持的條目
三個瀏覽器中的兩個支持而另外一個不支持的條目
本文不討論:
三個瀏覽器都不支持的條目
私有屬性
因此,本文的中心是三個瀏覽器中的不同,而不是必要的支持缺陷。該列表被分為五個部分
選擇器與繼承
子選擇器
示例
body > p {
color: #fff;
}
描述
子選擇器選擇一個特定父級元素的所有直接子級元素,在上面的例子中,body是父元素,p是子元素。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Bugs
IE7中,如果在父級標籤和子級標籤之間有一個HTML註釋,子選擇器將不會工作。
鏈類
示例
.class1.class2.class3 {
background: #fff;
}
描述
鏈類用於送一個HTML元素有多個class聲明的情況,就像這樣:
Content here.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Bugs
IE6好像支持這種情況,因為它能匹配鏈中的最後一個class到使用該class的元素上,然而,它並不能限制一個使用鏈中所有class的元素。
屬性選擇器
示例
a[href] {
color: #0f0;
}
描述
該選擇器允許一個元素被定位只要它有指定的屬性。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的帶有href屬性的a標籤都會被限定,而沒有href屬性的a標籤不會被限定。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臨近兄弟選擇器
示例
h1+p {
color: #f00;
}
描述
該選擇器定位臨近到指定元素的兄弟標籤。上面的例子將會限定p標籤,但是他必須是h1標籤的兄弟而且要直接尾隨在h1標籤的後面。比如:
heading
Content here.
Content here.
在上面的代碼中,CSS樣式將只對第一個p有效。因為它是h1的兄弟而且緊跟著h1。第二個p也是h1的一個兄弟,但是它沒有緊跟著h1。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Bugs
在IE7中,如果在兄弟之間有一個HTML註釋,臨近兄弟選擇器將無效。
普通兄弟選擇器
示例
h1~p {
color: #f00;
}
描述
該選擇器定位一個指定元素後面的所有兄弟元素。將此選擇器應用到上面的那個例子,將會對兩個p標籤都有效。當然,如果有一個p元素出現在h1之前,那個p元素不會被匹配。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偽類和偽元素
:hover後面的後代選擇器
示例
a:hover span {
color: #0f0;
}
描述
一個元素可以被:hover偽類後面的選擇器定位,就像後代選擇器一樣。上面的例子,在鼠標懸停的時候,將會改變a元素內的span元素中的文字的顏色。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鏈偽類
示例
a:first-child:hover {
color: #0f0;
}
描述
偽類可以鏈起來以縮小元素選擇。上面的例子會定位每一個父級元素下的第一個a標籤,並將hover偽類P應用到它上。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非錨點元素中的:hover
示例
div:hover {
color: #f00;
}
描述
:hover偽類可以應用到任何元素的懸停狀態,而不只是a標籤。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first-child偽類
示例
div li:first-child {
background: blue;
}
描述
改偽類定位每一個指定的元素的父級元素的第一個子元素。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Bugs
IE7中,如果要定位的第一個子元素之前有HTML註釋,first-child偽類將會無效。
:focus偽類
示例
a:focus {
border: 1px solid red;
}
描述
該偽類定位有鍵盤焦點的所有元素。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before和:after偽類
示例
#box:before {
content: "本段文字在盒子前面";
}
#box:after {
content: "本段文字在盒子後面";
}
描述
這兩個偽元素分別在指定元素的前面和後面添加生成的內容,結合content屬性一起使用。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屬性支持
由position產生的實際大小
示例
#box {
position: absolute;
top: 0;
right: 100px;
left: 0;
bottom: 200px;
background: blue;
}
描述
定義top, right, bottom,和left 值到絕對定位的元素上將給這個元素實際的大小(寬度和高度),雖然並沒有設定使寬度和高度值。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Min-Height與Min-Width
示例
#box {
min-height: 500px;
min-width: 300px;
}
描述
這兩個屬性分別指定元素的寬和高的最小值,允許一個盒子可以比指定的最小值更大,但是不能更小。它們兩個可以一起使用,也可以分開來用。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Max-Height和Max-Width
示例
#box {
max-height: 500px;
max-width: 300px;
}
描述
這兩個屬性分別指定元素的高和寬的最大值,允許一個盒子比這個指定的最大值小,但是不能更大。它們也可以同時使用或者單獨使用。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透明邊框顏色
示例
#box {
border: solid 1px transparent;
}
描述
一個透明的邊框色允許一個邊框和邊框色可見(或者不透明)時佔用一樣的空間。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固定位置元素
示例
#box {
position: fixed;
}
描述
position屬性的這個值允許一個元素絕對的相對於窗口定位。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固定位置的背景圖
示例
#box {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g.jpg);
background-position: 0 0;
background-attachment: fixed;
}
描述
background-attachment屬性的值為fixed允許一個背景圖片絕對地相對於窗口定位。
支持情況
IE6No
IE7Yes
IE8Yes
Bugs
就像position:fixed一樣,IE6同樣不支持background-positon的fixed值。然而,在IE6中只有在這個值用於根元素的時候才有效。
屬性值“inherit”
示例
#box {
display: inherit;
}
描述
將值inherit 應用到一個屬性那個允許一個元素從它的包含元素繼承計算的值。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Bugs
IE6和IE7不支持inherit 值除了direction 和visibility 屬性。
表格單元的邊框空白
示例
table td {
border-spacing: 3px;
}
描述
該屬性設置相鄰的表格單元的邊框之間的空白。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在表格中渲染空單元格
示例
table {
empty-cells: show;
}
描述
該屬性,只應用於元素的display屬性被設置為table-cell的元素,允許空單元格渲染他們的邊框和背景。否則,它們將不可見。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表格標題的水平位置
示例
table {
caption-side: bottom;
}
描述
這個屬性允許將一個表格的標題放到表格的底部——默認是頭部。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修剪區域
示例
#box {
clip:rect(20px, 300px, 200px, 100px)
}
描述
該屬性指定一個盒子的一個區域可見,剩下的部分修剪掉,或者不可見。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Bugs
有趣的是,該如果不使用隔開各個值的逗號,IE6和IE7也可以用這個屬性。 (比如,使用空格隔開剪切的值。)
打印頁面中的orphanes和widows
示例
p {
orphans: 4;
}
p {
widows: 4;
}
描述
orphans屬性設定在打印頁面底部顯示的最少行數。而widows 屬性用來設定打印頁面頭部至少顯示的段落的行數。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盒子內的頁面分割
示例
#box {
page-break-inside: avoid;
}
描述
該屬性設定分頁是否發生在一個指定元素內。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Outline屬性
示例
#box {
outline: solid 1px red;
}
描述
outline 是outline-style, outline-width,和outline-color的縮寫。該屬性要優於border屬性,因為它不會影響文檔流,因而u更有助於調試佈局問題。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display屬性的替代值
示例
#box {
display: inline-block;
}
描述
display 屬性通常設置為block, inline,或none。替代值包括:
inline-block
inline-table
list-item
run-in
table
table-caption
table-cell
table-column
table-column-group
table-footer-group
table-header-group
table-row
table-row-group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處理可折疊空白
示例
p {
white-space: pre-line;
}
div {
white-space: pre-wrap;
}
描述
white-space屬性的pre-line值設定將多個空白元素折疊為一個空白,同時允許明確的設置斷行。white-space 屬性的pre-wrap 值不會將多個空白折疊為一個,不過也允許明確的設置斷行。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其它各種技術
@import的媒體類型
示例
@import url("styles.css") screen;
描述
就像上面的例子那樣,引入的樣式表文件的媒體類型聲明在文件地址的後面。在該例子中,媒體類型是”screen”。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Bugs
儘管IE6和IE7支持 @import,它們在媒體類型被指定的時候會無效,甚至會引起正@import規則無效。
計數遞增
示例
h2 {
counter-increment: headers;
}
h2:before {
content: counter(headers) ". ";
}
描述
該CSS技術允許你自動增加出現在指定元素前面的編號,結合before偽元素一起使用。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生成內容的引用字符
示例
q {
quotes: "'" "'";
}
q:before {
content: open-quote;
}
q:after {
content: close-quote;
}
描述
指定用於生成內容的引用呼號,用於q標籤。
支持情況
IE6No
IE7No
IE8Yes
重要bug和不兼容性問題
下面是在上文中沒有提到的IE6和IE7的眾多bug。當然這個列表不包括在這三個瀏覽器中都不支持的條目。
IE6 Bugs
不支持用樣式設置 元素
不支持以連字符和下劃線開頭的class和ID名
「超地方新聞」熱潮吹起,下一步是說服博客去當「地方樁腳」?
Patch.com不是一個新網站,它於一年前創立,做的是「超地方新聞」(Hyperlocal news)。
什麼意思?來到它的首頁就知道,這裡有一張地圖,還不是全世界或美國的,只是在紐約州和新澤西州,就在那邊,零星散布著搭約11個「小點點」,每個小點點,都是我們從來沒聽過的當地小鎮的地名。Patch.com目前已在這11個小鎮,設有給當地人看的「新聞網站」,另外還有三個新鎮,正準備加入中。
你說,這些新聞網站,以前不都有當地的小報在做了嗎?
不,Patch.com的方式有些不同,他們顯然是從一個全國的網站的高度,在小鎮當地指派記者,讓他們從此就當地方的「樁腳」。據Newsweek上周這篇文章說,這些「樁腳」一接到任務,就非常的瘋狂,會追著這小鎮發生的每一場小車禍,會去參加每一場小鎮的鎮民大會……,「敬業」的程度連小鎮的鎮長都大呼受不了。你問,呃,這些事情,會有人要看嗎?大家都關心國家新聞吧?那Patch.com就反問,如果沒人要看,為何每次鄉里大會,都有這麼多人參加(我們這邊也是啊)?為何每次車禍,即使是小擦撞,還是有這麼多人駐足旁觀、指指點點,常常看完後都還是帶著一堆問號離開?
可見這些當地新聞其實是有人想知道、想看的,目前和Patch.com一樣的網站,包括PlaceBlogger、EveryBlock、Outside.in、Topix.net…其實蠻多家的,最近這些網站亦也接二連三有了「好消息」,我曾寫過的這個EveryBlock網站,月前已經被MSNBC成功併購走,另外Patch.com也於今年被AOL買了下來。如果同時被同為「GAMY」四大天王的AOL、MSNBC買下,那這些「超地方新聞」就有意思了。而我這幾天看過來又看過去,更是突然想到一個新領域──
開始講之前,容我先引用自己在《非凡新聞周刊》的一篇專欄文章,去頭去尾的摘錄其中精華,來說明什麼是「超地方新聞」:……美國的媒體界紛紛都在找尋「下一代報紙」,這個找尋,到了最近,終於有了初步的答案。
這答案,就是所謂的「超地方新聞」(Hyperlocal news)。
什麼是「超地方新聞」?平常,所謂的「地方新聞」,就是那些貼在大樓公告欄上面,瑣碎的一些公告、活動通知、甚至是鄰居自發性的創作、還是東家長西家短,譬如這星期某處新開一間早餐店、誰要舉辦大型烤肉活動、周末進香團之類的。這類的新聞由於太瑣碎,不合經濟效益,一般的新聞媒體當然不會去報導的。他們寧派最好的記者去跑最大宗的新聞,某地水溝堵住這種新聞便沒人寫了;再者也是因為,報社傾所有業務力量去接大型的、全國級的廣告主,因此已無力經營在地的小廣告主。不過,「超地方新聞」真的沒有商機嗎?那些「小廣告主」真的不值得經營嗎?美國這邊一個數字顯示,若好好計算,包括所有大眾傳媒廣告(ATL)、建物廣告、展場廣告所有加起來,這些小廣告主所加起來的潛在商機,可以高達1000億美元!
但,一般來說,這千億美元很難取得,畢竟這些小廣告主分散在各處。這也是為何最近網路開始熱「超地方新聞」,因為,以上的問題,都可以用這麼同一種方式來解決──網路!
可不是嗎?理論上來說,若能利用全國型媒體的資源、資金,來設立一個正確的網站與後台編輯架構,可以用一點點力量,來策動各地的部落客、廣告主,在同一個網站上「遍地開花」,伸入到所有的平台,這樣一來就可以集小眾成大眾、集地方於中央,然後積小錢成大錢。
這個概念其實已經喊了好幾年,到了上個月,「超地方新聞」終於再次來到另一個高峰。美國公共廣播電台NPR剛宣布得到一筆奇特的300萬美元預算(台幣1億元),準備聘用一支新團隊,此團隊選了12個城鎮,打算在當地深耕製作「超地方新聞」,他們的做法就是從網路上找來這些寫手,這些寫手很高興有機會表現,因此願拿微薄的薪水。拿這些寫手的文章來吸引當地人,再給小廣告一個類似關鍵字廣告的操作平台,讓這些廣告主自行登入「DIY」下廣告。
不過,在大家引頸企盼「超地方新聞」的同時,另一個值得警覺得數字是,儘管在地小廣告主在網路上下廣告的量,目前正以每年近6%的速度穩定成長中,明年預估會有133億美元的成效,但,這個數字佔剛剛的1000億美元,已經有13%,這個比例其實已經相當的高,甚至已略超過所有廣告主所下的網路廣告佔所有廣告的比重(此比重在台灣去年大約是8%),這和「超地方新聞」的理論不符,因為,在地小廠商應該比國家級或國際級廠商更不願意下網路廣告才對,換句話說,或許,在地小廣告主已呈飽和狀態了。
另外一個值得警覺的是,《紐約時報》早在去年底就來搶「超地方新聞」的生意,他們開發了一個叫「Local」的新網站,但這些網站在進入當地新聞時,被當地人聯名反對,推展得並不順利,顯見,現在要考驗大媒體的是這些媒體巨擘如何脫掉「巨擘的外套」,要他們穿著汗衫、就像里長伯一樣,親切的話社區新聞?………兩星期前的這篇文章中,我其實就有這樣想法,大家所看好的「在地廣告主」,我反而認為從數字來看,機會不大。這星期就有一篇呼應了我這樣的想法──這是來自Borrell Associate的研究,認為在地小廣告在未來五年只會極微幅的成長2.9%。那,「地方新聞」的機會在哪裡?
回到Patch.com,它和紐約時報的超地方新聞站Local有點不同,Local的網頁在此,看起來只是紐約時報部落格旗下的一個新部落格,但Patch.com不一樣,從網站上看得出他們正在徵求「其他小鎮」也加入,加入後,Patch.com接下來就在當地聘用當地的記者,然後,給他/她一個「樁腳」的任務。
「樁腳」的心態,將會是「超地方新聞」的一個大機會。想想,許多動物都有地域的概念,人類多多少少也還是有,對一個記者來說,以前加入一間報社,她必須做了很久才會做到「頭」;現在,一開始就讓她做「頭」,只是是地方的頭,讓她去經營地方,經營得好應該都是她的!
那是一種「自佔地盤」的行為,目前網路最缺的就是自佔地盤。網路上強調的是「中央控制」,所有的事情都從中央出去,網路的無所不在也讓「中央控制」的模式變的很合成本、很容易,不過,如果還想「做更多」,可以讓這些記者或部落客們去當地方的「樁腳」,讓他們願意去拚了命的經營地方的新聞、地方的所有瑣碎事。若說網路可以策動這麼多人,如果也可以開始策動每個人的「地域概念」,那可以瞬間開好多好多的「分店」!
所以,雖然在地廣告主在線上下的廣告量極將飽和,但是我依然看好「超地方新聞」。依以往的行為顯示,真正的獲利模式,總是由創業家自己去想出來;真正厲害的網站,會去想辦法結合很多很多很多這樣的創業家、或有創業性格的人,讓他們齊心協力的去摸出他們的新獲利模式。就算沒有獲利模式,就像Ning社群網站這樣,很多創意者依然願意投資更多時間去經營,帶來的是非金錢的成就,這樣一來,人數一多,又可以想一想其他的獲利模式。
或許,這些「樁腳」,會願意付一些錢來繼續做他們在做的事!
也許,是其他的模式…重點是,現在就可以開始來「佈樁」了!
文章來自mr6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網路之眼」讓商家付20元英磅月費,全體網友幫你監看監視器、搶獎金!
什麼意思?
原來,英國也已經是一個四處都是監視器的國家,目前在英國的監視器,粗略估計已經有高達420萬支這麼多,平均每一位英國人,每天大約會被「看到」300次,於是英國這一群創業家就想到了以下這個點子,並將它叫做「網路之眼」(Internet Eyes)──
他們認為,看,雖然有420萬支監視器,那又怎樣?其實,每一分每一秒「正在被監視中的」,大概只有千分之一不到。當然啦,如果真的發生了很嚴重的搶案、車禍案、綁架案、殺人案,那麼,警方永遠都可以再回去「調監視器影帶」來看,不過,那已經太遲了,不是嗎?
如果可以「馬上知道」,是不是能夠杜絕一些慘案的發生呢?
「網路之眼」(Internet Eyes)的概念很簡單,他們有一個網站,網友來到這個網站,就可以「幫忙監視」這些攝影機,一看到可疑的畫面,可以立刻報警;不想報警的,只要在網站上面按下一顆按鈕,它就會立刻發出警示!
你說,網友花這麼多自己的時間在「網路之眼」幫忙看,有何好處?「網路之眼」有提供豐厚的「獎品」。目前規畫,所有的使用者,在網站上面可以一起競爭來搶一筆每個月1000英磅的獎金,這獎金並不是很高,但也不低了。
這群創業家之中,兩位是IT專家,另一位是開過餐廳的老闆,三人一起創業,當然不是做公益的。「網路之眼」其實有一個好像有點意思的商業模式在背後──因為,一開始警察局可能不吃這套,所以,「網路之眼」已經預估,他們剛開站時,手上其實一支監視器也沒有!所以,他們初期決定採用「對企業召募制」,如果你希望你商店裡的攝影機也加入「網路之眼」,讓網友當你的管理員?那麼每個星期,只要付他們20英磅就可以了,也就是一個月平均要80多英磅!這個價錢以網路收費標準來看,其實並不便宜!但,肯定要比請一個專職或甚至兼職的保全人員還要便宜多了,而「網路之眼」也只需要負責將你這監視器的畫面傳到監看者的電腦裡,將這段做好即可,當客戶多起來、監看者也多起來,硬體與頻寬的成本應該仍能維持在一個範圍內,「網路之眼」就會非常非常的賺錢了!
當商家付了20英磅月費,每次一有網友看到什麼事情,他/她按下了那個通報「按鈕」,不會送到警察局,而是由「網路之眼」立刻傳送一封簡訊給該監視器的擁有者,順便還會送一張靜止版的照片給主人,由主人來判斷,是否要立刻採取行動?這部份的技術應也不難做。
這星期,「網路之眼」在英國媒體掀起了一大波的討論,可想而知,它馬上引起通天的爭議,民眾已經察覺「網路之眼」會產生一些問題,譬如種族歧視者,一看到黑人就馬上舉報當地有問題?情人節無聊的人一看到有情侶當街相擁就馬上舉報當地有問題?英國的媒體已經將它稱為「遊戲」(game),更是讓很多人覺得不舒服,以後走在街上,會有全球某一些人在監控著你;監控著你就算了,說不定自己正在逛街,突然間會有主人衝出來叫你「不許動」!
當然,「網路之眼」可能也創造了機會,當「網路之眼」開始得到一些監視器業者的喜愛,或許真的有線上遊戲可以變成「遊戲」?另外,還有四個可能發生的現象──
第一,公共場所竟可以這麼輕鬆的「被綁架」:從這個點子可以看出一個有趣的現象,這應該是法律上無法全面顧及的一面。看,這個地方明明就是人行道、明明是公共場所,業者卻可以自行安裝監視器,只要那個機器、那台攝影機鏡頭是裝在自家就可以了,但它的畫面卻是攝向公共場所,你可以發現,如果可以整合這些人的利益,其實我們可以「綁架公共場所」。所以說,平常人可能不能隨便在公園門口收費、甚至不能隨便設攤位賣東西,但是透過監視器、透過網路,這些限制全都被拿掉了。
第二,業者就算沒看到成績,也會紛紛加入「網路之眼」:看看,我如果都買了這麼幾隻監視器,都請人來安裝、定期維護了,每個月20英磅肯定是「小數字」,這時候我一定也會加入「網路之眼」,即使網路之眼好像沒有人幫我看到任何東西,我也有自知之明知道我的那支監視器不會被網友所監控太多,但「為求心安」,我就買了這20元英磅的服務,也為這個「全民監視器」貢獻了我的畫面了。
第三,監視器的擁有者也會開始重新設計他們監視器所照的地點:業者知道,若只是對著一條冷清清的大馬路,是不會有人來看的(除非「網路之眼」加上畫面辨識系統,一有東西入侵就對網友發出警告,這又是另一境界了),因此,這些監視器擁有者會想要「調整方向」,讓他們的畫面更有動態、更有趣一點,他們會怎麼調整呢?讓人擔心。
第四,我們對「電梯」、「公車」的看法不再像從前:當然,譬如「更衣室」這種地方一定還是很安全的,但是,「電梯」呢?以前我們一進電梯,就開始挖鼻孔、摳身體,或者對著電梯鏡子的自己擠眉弄眼,如入無人之境(至少也沒有認識的人),現在,這些動作有可能被一些我們的同事、朋友,天天鎖定觀賞,說不定他們鎖定某一棟大樓的電梯,因為最出名的那間模特兒公司就在這棟樓裡,天天看這些美女在電梯裡出的洋相。從此以後,我們對「電梯」的印象將會永遠改變。或許,對「公車」的印象也永遠改變,不敢在公共場所呼呼大睡?
目前「網路之眼」還在測試中,十二月會全面在英國上線,明年甚至要到世界的其他地方(沒說哪裡),想必一定會有很多保守組織會聯合來禁止它,而「網路之眼」看來只是三位勢單力薄的創業家也一定不敵這些力量,但,監視器已經這麼多、這麼廣,網友也已經這麼多、這麼廣,這是一場「擋不住的趨勢」,只看有興趣參一腳的創業家們,應該如何佈局、早一步站在它的前面等著了!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Torn City」簡單線上遊戲一人自製,21歲穩定月入百萬台幣
這星期從英國傳出一個驚人的創業成功案例,這案例的主人是「Torn City」,是一個線上遊係,大家對它並不陌生,因為台灣的巴哈姆特與遊戲基地及大陸的17173.com似乎都有人開了頁面在討論,但似乎都討論的不多,遊戲基地就有一則留言哀嘆:「(此遊戲)真是一丁點人氣都沒有。」估計原因大概是因為,此遊戲是文字介面,需要讀與寫英文,另外,亞洲現在好玩的遊戲這麼多了,肯定不缺「Torn City」。
今天提到Torn City,並不是因為它很好玩,而是因為英國的《Telegraph》於這星期透露,Torn City目前的營收數字--
唔,應該說,它和我們這些上市線上公司比起來簡直像一隻看不見的小螞蟻,甚至也不可能到Zynga或6 Waves的水準,但這個「線上遊戲」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人做、一個人維護。這位創業家是一位技客,名叫Joe Chedburn,他是在五年前想到這個點子的,當時只有16歲,到了今天,他才不過21歲而已,Torn City已經吸引了130萬人註冊。
130萬人,你說,這個數字聽起來還好而已?沒錯,尤其在這130萬人中,其實只有4萬1千人固定常常在玩Torn City,也就是說,大約只有3%的會員是「活著的」。不過,這樣的小遊戲,雖然平常都是免費,但就和其他線上遊戲一樣,若要額外的點數、額外的虛擬貨幣,則須付每月3英磅,也就是1.89美元,換成台幣才60元台幣一個月的月費。你說,天啊,這麼低的會員費,可以賺到什麼程度?
目前,大約有1萬6千人,真的就付了這樣的月費,佔了經常使用的四萬名會員的四成左右,意思是說,只要你讓這些會員喜歡玩,他們付費的機率高達4成。這樣算下來,這位21歲小伙子每個月可賺5萬英磅,合3.2萬美元,剛剛好是100萬台幣,一年就是1200萬台幣。
對一個21歲的小伙子來說,實在不錯!
最令創業家們心動的是--Torn City這個遊戲,實在簡單到不行。它完全是「文字介面」,頂多在秀寶物的時候弄了一點圖畫,看起來就像一個論壇一樣的水準即可,因此,這位年輕人做這個遊戲,不必出去籌任何一筆錢,也不需要購買什麼高階的繪圖或物理引擎或動畫3D軟體,大概也不必太複雜的支援線上即時機房,才21歲的他,便可獨力完成這個一年1200萬台幣的夢想,目前他甚至沒有全職在維護這個網站,這個網站就和一般討論區一樣,不必全職去維護,裡面的人自己玩得很愉快了。而且,只有4萬名重度使用者的網站,以論壇的標準來看,應該也只能算是「小論壇」,卻因為它「線上遊戲」的「身份」,讓它輕鬆的吸引40%的網友的月費,每個月「供養」他100萬台幣!
這傢伙很高興的說,他很快樂,因為當初他認為沒有一個遊戲可以讓他好好的玩(應該說:沒有一個遊戲讓他可以好好放縱的幹盡壞事),所以他就寫了一個「他自己會愛玩的遊戲」,於是就爆紅了,因為人性相同,他真的愛玩到骨子裡的遊戲,其他人有可能也是愛玩到骨子裡,他可以用少少人做的事,就可以構築一個「不思議的世界」。然後,現在他又可以以這個遊戲來賺錢,人生最爽的不就是如此而已矣!
現在我們來看看,究竟Torn City如何吸引人?
Torn City是一個讓人「當壞人」的地方,而它這個壞人可能比綁匪之王還壞,它什麼都可以幹,什麼壞事都不會太超過。你進去申請會員,除了基本的email、使用者名等資料外,還問我姓別,按ok後,與其給我一個回去檢查email的確認鍵,它先丟出一個YouTube影片給我瞧瞧,給我看看它可以幹盡哪些壞事,也告訴我,雖然都是文字介面,但可以幹的事還蠻多的!
一開始的會員就先得到750元,在第一級,不屬於任何幫派,也沒有「工作」。我的「寶物」就只有一棟小破木屋,如果以後買其他的住處可能會有租金。一開始的體力就是500之500,想必這個體力應該會隨著爭鬥而愈來愈低,我可以到健身房去鍛練我的力氣、速度、敏捷度等,最重要的是,目前我還沒有武器,應該先去找一隻火力強大的什麼槍的,但我錢不多,所以,只能先花75元買了一把「鐵鎚」。
網站裡甚至還設有「監獄」,目前共有153位可憐的網友因為被抓到幹壞事而送進來,大部份坐監都只要不到一天時間就會被放出來,你可以為他保釋出來,像我剛剛就保釋了一位被判了13小時的傢伙出獄。另外,他們還有好多好多種商店,這商店一大堆之中還包括「網路商店」,裡面賣的就是電腦病毒,每一種似乎只有一隻,目前店內全部處於賣光的狀態……。
據報導引用創業家的話,有一句說得很好。這位21歲的創業家自我描述,Torn City其實就只是一個「真實的遊戲」(Realistic Game),這句話隱隱的暗示了此遊戲成功的三大原因,也告訴我們未來可以怎麼學這樣的做法、做出自己的簡單的線上遊戲:
一、它讓「真實的人性」得到發洩:或許,「幹壞事」這就是每個人潛在的特質,這不是開玩笑的幹壞事,而是真正的幹壞事,我們就是很愛玩這種遊戲,它真正的「誘發」出人性的現實面。當它真的「誘發」這樣的現實面,其實,此遊戲再來只需要一個非常簡單的文字介面,就可以讓許多網友在裡面玩得如癡如醉!甚至,我們可以說,文字的使用介面,說不定反而讓網友們更放鬆的去讓自己心裡的那個「邪惡的因子」這樣的放縱出來,從此非常enjoy它,所以,Torn City裡不只可以打架或偷東西之類,裡面順便把所有的邪惡一併都放進來,包括賭博、賽車、嗑藥……,通通都是平常人們不敢做的。
二、它完全按照「真實的邪惡元素」打造:就和一隻手機的供應鍊一樣,在這些犯罪中,也自成一條供應鍊,火拚造成了槍枝商機,地下生活也造成嗑藥的需求、有幫派才能集體力量……這些,全部都是緊緊相連在一起的,彼此之間有因果關係、有對等或同時才會發生的關係。Torn City懂得將所有邪惡的玩意通通都拿進來,讓它們彼此間就和真實世界那樣的流動,就很好玩了。這個遊戲號稱,講到邪惡事,在這裡「全部都可做!(Everything)」。Torn City將邪惡元訴的「真實面」全部忠實的轉換成遊戲,就算對這方面「不熟」,沒關係,只要你給網友這些選項,玩起來就會很好玩,因為,這些東西本來就有關係的。
三、它讓陌生網友從暴力遊戲中得到「真實的關係」:當記者問創業家,這遊戲是殺人放火,怎麼行?這孩子說得好:「它不是教人做壞事,它是在讓網友彼此相遇。」也對!真正的火拚古惑仔,不會去玩這樣的遊戲的,但大家都想以不一樣的方式,來與其他陌生的網友見面,也造就 Facebook上面的社群遊戲如此火熱。不過Torn City再更進一層,原本現在大家除非是搞男女線上交友,不然,實在沒興趣再去線上認識陌生人,但是,若用這種方式來認識網友呢?又是另一種趣味了。創業家說,他有聽過有網友是因為玩Torn City而進而結婚的,這一點還待查證,但你知道他的意思了。
創業家可以想想,還有哪些同樣簡單的點子,可以用一個網頁做成一個擬真「線上遊戲」的小遊戲?或者,誰要將Torn City翻成中文,添一點local的東西?
文章來自mr6
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ABoxLife.com記錄每一個環保紙箱的旅行軌跡,成功促使三分之二客戶改用回收箱
知名運動衣服廠商Columbia,大約在六個星期前,推出了一個相當有趣的新網站。這個網站顯然是開來「搭配」Columbia在同時間新開的線上商店的,當Columbia開始在線上賣東西,它也同步開設這一個網站,幫它的線上商店「護航」。
這個專門護航的網站,是要幹嘛的?怎麼「護航」法?
這個網站叫「A Box Life.com」,中文翻成「一個紙箱的生命」,原來,這是一個讓Columbia將這些球衣、運動商品運到客戶端的時候,可以鼓勵客戶多多使用「回收紙箱」的網站。六周來,成績相當驚人,它用這種方式,竟已經成功的讓66%的線上客戶,改為選用「使用回收紙箱」來運送。這些紙箱一般人認為髒兮兮的,沒想到,竟有三分之二的客戶,願意用這些髒兮兮的紙箱來裝他們花錢買來的寶貝新衣!
網站這麼神奇?
「A Box Life.com」有點像兩年前推出的「WhereIsGeorge」,可以追蹤每個紙箱的坎坷旅行軌跡。當你收到一個箱子,你收到的不只是一個箱子,還可以依照這箱子上面的序號,來到這個「A Box Life.com」網站,敲進去,就可以從Google地圖上,看到這個髒兮兮、破爛爛、臭摸摸的紙箱,曾經到過哪幾個城市?除了序號,箱上還有一個二維條碼QR-Code,掃一下也就馬上可以知道。當然,在你知道以前,它懂得先要求你也要輸入自己目前的郵遞區號,告訴它你怎麼拿到這個箱子的?你的這一段記錄,也會被記到網站裡,成為此紙箱的一段歷程。除了地圖,它也使用Flickr的Group功能,只要上傳到Flickr相簿網站,設定了A Box Life的Group,你的照片就會被集結過來這個網站,給其他人分享你收到紙箱的快樂。另外,也可以在微網誌上面寫,只要在Twitter裡提到「#ABOXLIFE」,就會被匯整到網站過來。
這個網站真的很妙,完全抓住了消費者的兩點心理,讓他們願意做環保──首先,你自己在使用過這個箱子後,絕對願意「再回收」。因為,當你收到這個箱子,看到已經去過這麼多地方,肯定不忍心將它大卸八塊!你肯定會將它好端端的送還到指定的地點,可能是Columbia的相關廠商,也有可能是原先那間大賣場,讓Columbia可以再回收,讓這趟「旅行」繼續下去,誰想當「劊子手」呢!換句話說,因為「A Box Life.com」的存在,你從一個懶得動的環保懶蟲,變成一個非常勤勞的環保尖兵,願意「護送」這個紙箱繼續完成它的使命。這招真的厲害。
另外,這個「A Box Life.com」讓我的「好奇心」開始工作。平常的時候,你說你要運東西過來給我,要我接受我花錢購買運過來的新商品是裝在一個別人裝過其他東西的「回收紙箱」內?我會想,那麼你乾脆先用新紙箱寄給我,之後我自己會回收那個紙箱,或是將舊紙箱寄給你,請Columbia你不要這麼雞婆熱心幫忙好嗎?但,這次不同了,我買到一件球衣,當我收到這件期待已久的球衣,嘩,打開來馬上穿上!另外,旁邊孤伶伶的紙箱,又打開了另一個故事……。
這是史上第一個真的有傳染能力的「回收計畫」,不,應該說是「回收遊戲」。其他廠商也都在做各式各樣的回收活動,但和這個「A Box Life.com」比起來,真的就有點「費力」的感覺。如這篇所說,今年初可口可樂在開設了第一間瓶子回收工廠後,也動過這個腦筋,而它的方法果然很「可口可樂風」,跑去和行銷公司合作,將那些用過的塑膠瓶做成1300件高爾夫衫,可以讓高爾夫公開賽的那些志工們穿著;這種衫依然可以有50%純棉成份,一方面作環保,一方面又得到極大宣傳的效果,它也順便在現場理所當然放了200個回收垃圾桶,上面肯定是秀出可口可樂的標誌。但大家知道這東西其實的新意都在「回收技術」、「宣傳效果」上,在訴求人人的環保方面,只是非常老舊的要求大家「回收、再製」的手法。另外那篇報導也另提到一家廠商Icebreaker、 Give Something Back、Terracycle,都有類似的計畫,不過這些計畫感覺上都沒什麼了不起。
一個小小的網站,竟然可以奇妙的改變許多以前做不到的事情。以前的時候我們談RFID,我們總認為,最棒的事情是讓客戶知道「這個箱子在何處」,現在UPS、Fedex的確都有做到這一點,不過,我們倒沒有想過,「這個箱子曾經去過何處」竟然也有「梗」,可以讓消費者買下來。因為Columbia的物流廠商本來就是以同樣的序號來控制,因此這個箱子去過哪些地方,真的都有被記錄下來!
從「A Box Life.com」我們可以發現,做網站的我們一定要不斷的思考,做這件事情,有沒有更簡單的做法?有沒有更快的方法?一樣的「環保」,每家廠商的做法都不同,大多只是「花拳繡腿」。再怎麼難推廣的任務,網路的力量絕對都有潛力做到「硬拳硬腿」,它最強大就在於「一傳十、十傳百」,做網站的人,如果看到推出一個東西,沒有這樣的效果,那寧可收起來不做,重新想一個真的可以傳染出去的玩意,譬如「A Box Life.com」這樣。
更值得注意的是,看看「A Box Life.com」目前數字,儘管有高達66%的客戶,選了使用回收紙箱,但真的將紙箱的序號再log回來的,大約只有284位而已,感覺上並不是很多;再到相簿看看,真正上傳相片的,也不是很多,這是什麼意思?這是網站常有的現象,「A Box Life.com」要做的,其實並不是要讓每個人都會拿到箱子都記錄下來,畢竟這動作以前從來沒有過,要改變人類的做法並不容易。「A Box Life.com」主要是讓這三分之二的消費者,踏出「第一步」,第一次的使用回收紙箱。
一般消費者,都是在「第一次」的時候,需要一股「衝動」,才會做下去。第二次或許也是,但之後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只要前兩次所帶來的經驗,以及第兩次多多少少不知不覺培養出來的新的「習慣」,就足夠這些人繼續做下去。如果要讓消費者踏出第一步,照你的要求做第一次、第二次,「好奇心」是一個不錯的方法。難就難在好奇心要怎麼獨一無二,一件事要產生好奇,一定是那件事對該消費者來說是相當「獨特」,這個獨特的成份,對一般廠商就算是可口可樂都非常困難,但經過巧妙的設計,「A Box Life」利用了消費者自己的動作,每一個動作加起來,為每一個紙箱說出不一樣的故事,一個消費者就會帶來另一個。
所以,創業家還可以想一下,還有哪些點子可以運用「好奇心」呢?尤其在公益、環保這一塊,可參考一下「A Box Life.com」的做法。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Brands in Public」開站,示範利用Web 2.0賣給大企業而不耗一隻業務兵
公開什麼呢?
原來,這個網站收集了某一個品牌在網路上吸引網友的所有留言,譬如,知名家具用品大賣場「Home Depot」的頁面就在這裡,一個頁面,列盡了從Twitter、Google News、Yahoo ! News所收集來的所有關於「Home Depot」這間公司的網友發言,「我今天去Home Depot買東西…。」「我超愛Home Depot裡面賣的盆栽…。」這類型的發言,通通被集結在這一頁裡了。
這個「品牌大公開」並不是獨立網站,而是依附在Squidoo之下。Squidoo是這位創業家創辦的另一個網站,讓網友免費製造一些公開的頁面,目前已靠40萬名會員製造了大約100萬頁各式各樣的題目,競爭者是之前寫過的Mahalo以及Hubpages、Helium;像這種網站的模式就是做多了公開頁面,裡面什麼奇怪題目的頁面都有了,整體提升了這個網站的排序排名,什麼頁面都很容易被搜尋引擎搜到,以上三個網站,據TechCrunch引用Compete圖表,都有一個月440萬名不重覆使用者的水準,是一個很會賺搜尋引擎流量的錢的網站。
不過,目前Squidoo不見得收錢收得很順,所以創業家再開了這個「Brands in Public」,改為大品牌做這些頁面,然後就可以巧妙收費了!
怎麼收費?這有點像去年Yammer所做的事情,不過做得更狠、更賤一點。「Brands in Public」竟然要求網友們幫忙將這個網頁,寄給所有他們所知道的大品牌。這頁裡頭講了一句話──
「我們和Google不一樣。」他說,「你可以管理這些我們幫你收集來的網路上網友的碎碎言語,只要你願意付會員費的話。」
「人們都在講你了,你願意露面了嗎?」Seth Godin這樣和企業喊話!
如果客戶付會員費的話,它可以修改的地方包括一開始標頭的簡介。你可以在這邊指出下面有哪些留言你特別喜歡的,還可以在這個頁面中連回去你的部落格、影片、微網誌、官網……等等。最重要的是,你可以將這些網友的正評負評收集以後,將正評擴大、負評縮小。
至於會員費多少錢?嗯,它的會員費,開價一個月400美元(台幣1.3萬),這對Fortune 500來說應該是很簡單的事情,假設有1000家客戶好了,一年的營收就是480萬美元,合台幣1.6億。如果真的達到一萬家客戶,那就是16億台幣的年營收!
最差勁的是,「Brands in Public」並不打算等這些大品牌、大廠商「自己開頁」,它目前已經直接幫一百多家最大家的廠商開頁,自動已經開始收集哪裡在講麥當勞什麼,哪裡在講星巴克什麼,哪裡在講Nike什麼,哪裡在講波音公司什麼……。此舉讓「Brands in Public」引發網路的激烈討論!像這篇文章直指這位創業家是在「Brandjacking」,也就是「品牌劫機」,是一種變相的威脅,和恐怖份子沒有兩樣!它說,「Brands in Public」的搜尋程度一點都不強(都是用現有的API),品牌可以去買Radian6可以得到更多的網路上碎碎念(當然沒有公開),也可以買Trackur只要18美元月費,什麼400美元月費,有沒有搞錯?
有趣的是,它並不是第一個做這件事的廠商,之前知名的「Get Satisfaction」也做過。當「Brands in Public」這樣一做,它不需要任何的業務團隊,網路就是它最好的業務大軍,一兵一卒不必用,就可以告訴企業高層,買吧!
我覺得更值得網路創業家思考的是,「Brands in Public」可能抓到了一些企業大品牌對網路輿論的邏輯的漏洞。昨天看到Gmail上面有寫到一條紅色的、關於聯絡人的事?每次Gmail發生這種事,我們都以為是自己的問題,後來經過一些文章才知道這是Google自己當機了!這是Google,它不會care這樣的事情發生。但,其他品牌就不一樣了──
大家知道嗎?一般的「非網路品牌」,對於網友的碎碎念,其實是非常非常敏感的,動它一毛,它會整個跳到天空去!他們的「忍耐度」是非常非常的低。如果他們開一個帳號,結果裡面開始引發一些負面的聲浪,如滾雪球愈滾愈大,他們寧可把這個帳號整個關掉,也不要惹事生非。不,不需要任何負面聲浪,只要進來的人,感覺上不是他們要的族群,為了維護他們花了不知多少店頭廣告、戶外看板、全球灑血廣告錢所打造出來的所謂「品牌形象」,他們快刀斬亂麻,直接把這個頁面砍掉,也不要惹事生非了。「Brands in Public」看似一個簡單的服務,讓一個品牌的東西全部集結在下面,其實,這種服務,在一個這麼大的品牌的水準來看,是沒有使用者會想看的(你會想看關於可口可樂的所有事?關於Burger King的所有事?),它的主要重度關心者將會是這些大品牌,而主要目的是要他們掏錢出來!
這讓我們想起一個「庶民新概念」。以往我們希望開一個推舉吃東西的網站,附近哪一家餐館好吃,然後收這些中小餐廳的錢。但,這樣的網站的缺點是,大餐廳通常是最後一個買單的,真正的大餐廳說不定寧可不要在你上面,以免被和那些小餐廳「相提並論」。但這個Brand in Public」的策略「恰恰相反」,它直接讓大家去推「最大家的餐廳」,這家餐廳反而想要控制這一切,而付錢解決。
所以,我們如果開庶民的Web 2.0網站,或許應該從「最大的廠商」視為目標收費人。庶民的評論是無法管的,其實,一間大餐廳,他們會評論得更猛烈,這時候,收費模式也非常的清楚。只是這做法是否會造成商家大反彈,就要看時間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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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國外30個華美的Flash網站設計
譯自:30 gorgeous websites designed in Flash
請尊重版權,轉載請註明引用來源,多謝!
本文收集了國外30個非常非常漂亮的使用Flash製作的網站,強烈推薦動畫設計師前去圍觀。一直敬佩能做出如此出色的動畫網站的達人,他們不僅有很好的技術,更有獨特的創意。如果你有將很酷的中文動畫網站設計,歡迎提交給我們。1. Cubic
2. Miki Mottes
3. Soft
4. I Am Always Hungry
5. WaterLife
6. Kenjiro Harigai
7. Smart Grid
8. Switch Mediaworks
9. BubbleWood
10. Matthias Dittrich
11. JLern Design
12. Parasol Island
13. Quicksilver
14. Monoface
15. Packland
16. Maven Interactive
17. BeBop Jeans
18. Sour Sally
19. The Seen
20. Wawa Coffee
21. Tangled Decals
22. Milky Tea
23. UFC 100
24. Got Milk?
25. We Should Do It All
26. Daffy’s
27. Creaktif!
28. Cheese & Burger Society
29. Annick Tremblay
30. Drawing A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