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
YouTube宣布開始幫人直接賺錢!創業家怎麼利用「新CC」?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這部爆紅的片子。這個情境大家都經歷過,參加一場婚禮,全場等著新郎、新娘入場,原本是燈光乍現,感人的一刻,沒想到,現場響起的竟是一首「Forever」動感流行歌曲,兩個伴郎一邊跳舞一邊走紅毯,跟著進來的兩個伴娘也瘋了,然後是一個伴郎,再一對伴郎、伴娘,一邊檢起地上的花朵,作出親吻動作。大約n對伴郎伴娘以後…。
天,新娘也是這樣跳舞進來的,拿捧花。真是太酷了。新娘和新郎在紅毯上牽起手,我心想,還好沒有大人在場。兩人應該都是滿身汗了。最後一句是:「We want to thank all of our wonderful friends and family for making our wedding so unforgettable」。真正「unforgettable」我想是這些電腦前觀賞的觀眾們。這想到上次說「嬰兒是必紅的影片」,或許這種大家都知道的儀式也是。我聽完有個感想──這首「Forever」,若自己直接聽了,並不會覺得特別好聽。但在這氣氛下,想像賓客的感覺,看著新郎新娘在台前幸福的跳舞,就真的覺得……這首歌真的讚!
對於部落客的再次挑釁,YouTube通常只能「挨打」,它是不會回應的。不料,昨天,奇蹟似的,YouTube竟然回應了!而且,它還真的…提出一個還蠻有意思的「成績」。這篇文章還故意以超臭屁的標題「我們宣布獲利!」來開頭,所有網路人也不禁感染了一點點興奮,畢竟我們不斷聽到各式各樣YouTube正在try的新獲利模式,包括InVideo、包括點了可以建議購買……但都只聽到有人提出模式,沒人有明確的「成績」,這是第一次出現「明確的轉換成績」。據YouTube說,那部爆紅影片裡播放了R&B歌手Chris Brown一年前所唱的「Forever」,這首歌儘管一年舊,卻因為這部YouTube片又再次狠賺了一筆,相信嗎?
YouTube尤其興奮的是,他們顯然「經手」這個賺到的錢--YouTube說,他們提供一種內容管理工具讓版權擁有者(如Chris Brown歌手的唱片公司),可以來到YouTube來「管理」他們有版權的內容,在上面置入「Click-to-Buy」廣告,YouTube就會產生一個自動的連結,讓網友連到iTunes或Amazon去買下影片提到的那首「Forever」歌曲。這個連結原本只是擺好玩的,沒想到在這部「Forever」結婚片裡面,這些連結被點擊的次數,比其他類似廣告(其他音樂)還高了二倍!而且有些人並不是在片裡直接點,而是回去點了「Forever」的原本的音樂,這部份的點擊率(Click Through Rate)在這段時間竟也成長了2.5倍,而且據YouTube自己的搜尋分析也發現搜尋「Chris Brown Forever」關鍵字的也成長了2.5倍,兩者乘起來,總量等於成長了近10倍!最後有沒有購買,我們不知道,但這巨量的提升顯然不得不轉換,iTunes排行榜果然動了起來,目前已經提升到第四名;Amazon的MP3排行榜也升到了第三名!
這件事,除了YouTube可以開始「賺錢的第一步」,創業家也可以開始「靠YouTube賺錢的第一步」。
YouTube最可怕的地方並非它的市佔率,它市佔率高是YouTube自己在享受,我們這些放影片的,頂多享有的好處是「只要放在YouTube,不必考慮其他影音平台」。但,YouTube帶給我們一般人某個前所未有的好處──一個爆紅的影片,它所觀賞的人數,是前所未有的多!我們想,以這個影片為例,扣掉重覆觀賞者就算是1000萬人好了,去年美國的Super Bowl共有9540萬人觀賞,而它的廣告費大約是30秒要300萬美元,而且我們要想,那9540萬人還不一定保證看到這個廣告!而這則影片,已有1000萬人保證觀賞,且長達5分鐘!
對於啤酒廠來說,砸這麼多錢也頂多拉抬20%的銷售就很爽了,但對創業家來說,因為YouTube,它有機會炸下一顆比擬於超級電視廣告的核子彈,幫這位創業家創造100倍的收入!
從這邊我有一個想法,創作者常常在想「CC」,Creative Commons(創用CC),這是很棒的授權方法,讓沒沒無名的創作者可以讓作品公諸於世,帶動周邊的後續效應,儘管有可能在未來或在授權範圍之內得到利潤,但基本上CC是一種「重名勝於利」的模式。但現在,若創作者想要「得名又得利」?立刻?馬上?現在就?YouTube就提供這麼一個「名、利,二合一」的方法。
現在,創作者必須想的是,如何找到「新CC」。
什麼叫「新CC」,這CC是「Convertible Content」,也就是「可轉換成收益的內容」!
什麼意思?
YouTube播這麼多東西,直接在裡面放廣告是最笨的。聰明的,或許就是置入美妙的音樂,就像當出iPod 123那樣,而現在顯然YouTube會全力支持你,當你擁有此歌曲的版權,又拍了一部爆紅的影片,你的1000萬名觀眾通通都可以輕鬆的在看影片之後直接買下你的商品!
現在這個消息等於是進入一個新時代:從前是人人都可以蓋網站、賺錢。現在是人人都可以打廣告、賺錢。以YouTube散布快速性來看,如果你只是想賺錢,那大可不必再去蓋網站了,現在拍一則YouTube影片,從中置入「CC」,可能還來得快一點。
來想想,除了音樂外,還有哪些東西可以做成「新CC」?
這部份已經不是YouTube在想的了。我有點想學學怎麼拍片、剪片,人類還是影像的動物,這部份,有太多東西可以試試看!
文章來自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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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花店充當急先鋒,Facebook變成全球最大購物市集的開始?
自從上次披露Facebook的台灣使用人口已破70萬人後,果然如預測,不,比預測還快,還沒到八月!現在還在7月30日,Facebook在台灣的使用人口,已經框啷框啷的正式突破100萬人。今早的數字是「1,051,740」人。最扯的是,上次台灣這邊一周是增加8萬人,已經嚇死人。猜猜看上一星期,台灣這邊又增加多少人?
天啊,11萬3千人!
足足升了12%!排行世界增速第三名,這種增速像是煞車失靈的大卡車,仍在「加速度」。這件事我們一直在討論、一直在討論,大家摸不清頭腦,到底這些人都在哪裡?這11萬3千人到底都在哪裡?真的都是來自噗浪嗎?(11萬人已經是噗浪目前掛台灣會員的1/3了)OK,如果你是在6月1日之後才加入Facebook的,麻煩請通知我一下好嗎?我的Facebook頁面在此。大家都快瘋了。
值得注意的不只會員數而已,要知道,Facebook在美國可是很有「侵略性」的。原本網路這座森林是小兔子吃草、青蛙吃蚊子、蟒蛇吞老鼠…你可以將Facebook看做是一隻「什麼都吃」的大恐龍,牠嘛,蚊子、老鼠、青草通通都吃,可想像這個生物鏈出現大混亂,其他人什麼都不用做了。如果Facebook在美國竟可默默的打敗其他專業相簿網站,變成全美國最大的相簿網站,是不是在台灣也有可能有一天打敗無名相簿?而且在美國,Facebook不只已經是大家放相片的地方,而且還是大家互傳訊息的地方(代替email),也剛剛變成大家轉寄最熱門的地方,共有24%的美國民眾用臉書轉寄,只有11%用email轉寄……。
那,接下來呢?
吃了蚊子、老鼠、青草了,Facebook還會「吃」什麼?
昨天,有一則不起眼的新聞,我覺得非常重要!美國一家已經股票上市的線上花店「1-800-flowers」,宣布推出Facebook的在線商店!注意,其實早在2007年就有人收集了高達29個Facebook上的電子商務的案例,但注意,那29個案例大多是購物推薦引擎像StyleFeeder,或比價工具如Shop COMparison,少數的商店像Blue Nile、Zappos,他們都會搞一些虛擬禮物,和實體的搭配。都蠻妙的,但這些「店」其實比較像是「行銷活動」,不容易持續,製作成本高,幾個月後就玩膩。
它們,從來不是「真正的商店」。從來沒有一家商店,在Facebook上面開啟一間專門好好「賣」實體物品的商店?
這次的1-800-Flowers,據報導說,是第一間真正「只做商店」的商店。所以它並沒有花時間、花錢去搞了一個充滿創意的猛送虛擬寶物的Application,它只是單純的在Facebook的「Page」(專頁)上面,開一間商店!
你問,Page可以開商店嗎?奇怪,Page不就只是粉絲專屬頁面嗎,可以在上面留言、開論壇、討論……可以賣東西嗎?
顯然是可以的--你可以看到,1-800-Flowers新開的這間「商店」,其實依然是一個APP,被放在這家花店Facebook Page的一個叫Shop!的頁籤底下,點入這個頁籤,整個Shopping頁面就被放在一個大約650 x 500的方框框中,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這麼一個方框框,一次可以顯示8種花商品,按左右就可以跳到下一頁,再看8種花。上面有選單可以在同一頁慢慢的選你要的花的類別。若點進某一種花商品,準備買了,可以在右邊立刻選擇你要送的郵遞區號,它會告訴你最近的運送時間與運費,再按下去,就準備付款了!
付款也只有四個頁面,只要填入你小卡片上要寫什麼祝福的話,還有你的住址、對方住址、電話等等,還可以收信用卡,之後便完成了。以上全部,都在一個650 x 500的方框框內!
嗯,你馬上就發現一件事了,是吧?沒錯,這家1-800-Flowers的商店,雖然很容易就借Facebook Page一個角落開起來了,但相對的也不可能像其他外掛插件程式那樣可以運用到Facebook妥善的功能。你在裡面買了什麼花、要送給誰花,無法透過Facebook超強的「朋友告訴朋友」的功能傳給其他朋友。這點就讓它稍遜了些,畢竟Facebook也是因為有「朋友告訴朋友」,才有可能變成全美國最大相簿網站的是嗎?1-800-flowers能否從這個新商店賺到錢,我們還不知道。不過目前此商店的專頁只有1825位粉絲,廠商基本上只拿這個專頁來做一些行銷活動(限期送出100元的禮券),或問粉絲一些問題(你的夢想婚禮希望用到什麼花?)感覺上人氣很有限,也就是這有限的狀況,讓這個線上花店更是很棒的「測試」。一般市井小店,若跑到Facebook開一家「分店」,會有用嗎?
讓我們拭目以待!
另外,也更重要的是,這個方框框當然是用Flash做的,而做這個的另有廠商,叫做「Alvenda」。這家廠商顯然做對了事,它視1-800-flowers為重要的初期合作伙伴,料想一開始應該沒有抽成,只有一筆初步的NRE就結案了,但1-800-flowers也將Alvenda的品牌,從頭掛到尾。如文章所預測的,接下來,很有可能好多商店都想要來Facebook上面開一家店,它們第一個找的廠商,應該都是Alvenda!
新的機會來了!這個商店功能,等於是讓一批新的「Flash商店」可能會有搞頭了,它給了商人們一個「開一家flash店」的理由。之前,除非你是1-800-flowers,不然一家平常的中型電子商務線上商店,是不可能同時使用Flash或一般傳統網頁,一次同時「開著兩家店」的。從前我們知道沒有什麼理由開一家「Flash商店」,放眼望去沒有哪家目前最成功的商店是全部用Flash做的,可見使用者也沒必要用到這程度。但現在1-800-Flowers開啟了Facebook開商店的先河,Facebook遲早肯定也會過來「附吟」,讓它自己有機會收錢變成另一個Yahoo!商店平台或甚至eBay,在Facebook籌備的這段期間,Flash變成了不可少的工具的情況下,我們來看三個創意:
一、擬真型:這類型的電子商務網站就是將現在我們知道的某個東西來呈現商品,譬如這間澳洲的電子商務網站「Crumpler」,就是把它賣的所有包包、背包、小皮夾,通通放在一台「自動販賣機」,旁邊還暗暗的,那種感覺就如同旅行時半夜睡不著,在旅館走廊昏黃暗光中看到一台閃閃發亮的自動販賣機,一股衝過去將裡面東西全部買下來的衝動。當你按下一只包包,這個「自動販賣機」當然就把包包掉下去,畫面變成販賣機下方出貨孔,包包已經在裡面,旁邊要你「投錢」。
二、藝術型:這類型的電子商務網站利用Flash營造出一種適合該店商品風格的氣氛,譬如這個美麗的「Loworks Store」,整個站面皆為手繪風格,賣的當然也是手繪的設計T恤……等等,頁面還會「動來動去」,處處給人驚喜的程度不下剛剛的Cumpler。
三、雜誌型:還記得以前寫過Net-a-porter只將自己電子商務網站披上一層「雜誌皮」就提升淨利2.3倍?現在這機會來了!這一類型的電子商務網站以「Storyville Coffee」為首,利用Flash輕鬆的在頁面上做平常在傳統網頁根本不可能的分割、排版,加上一些動畫、控制項,讓整個頁面很精彩,有時是驚人的「全版照片」,有的是讓人口水直流的「商品型錄」。平常我不愛喝咖啡的,但看完這個Storyville Coffee,突然今天早上好像喝一杯又濃又醇的咖啡,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另外還有一個商店「Americana Manhasset」,甚至又更進一級,從雜誌照片變成「影片」,可以參觀一下。不過我覺得還是剛剛那個咖啡較有誘使性。
以上三個創意是最近準備的「簡單風」頁面設計案例中的其中三個。原本這個月收集了大概20幾個「簡單賣東西頁面」設計案例,海內外皆有,要在下一屆的「NET-MBA網路行銷成功案例」(第一堂課)發表,有興趣者可以加入!
當然,哪個創業家可以COPY一個來Facebook上面,先佔個契機,賣賣看。雖然此商店不能行銷,但很快的架起來、很快的透過其他已有的Facebook內建功能如events、notes、相簿,或一些既有的APP來做「朋友告訴朋友」的行銷活動,對於成本不多的創業家來說,若您現在剛好想「重新改站」您的線上商城,或是「開第二家店」,現在,將您的商店「Flash化」或許是很妙的時間點!創業家也可以想些點子,像Alvenda一樣,圍繞這個新趨勢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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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Google Books推出「216 pixels」簡單行銷活動,可為任何網站再補一針
感覺上像是台北市忠孝東路最多好吃小吃的「216巷」是吧?
不,這個216的意思不是那個意思。
前天,網路上傳出一場聽似老舊的網路行銷活動(其他文章在這裡、這裡),看起來真的有點八股,相當老套。這個活動是由Google推出的「Google Books in 10 days」(中文可稱作「玩10天的Google Books吧」)。這場行銷活動叫網友回答問題,回答後,就可以抽大獎Sony Reader電子書,加上Google特有堅持的白淨淨的畫面,這場行銷活動,實在叫人興奮不起來!
看!一進去活動首頁,按下「開始玩吧」, 你就會被帶到這一頁,上面告訴你,現在是第幾天(目前遊戲進行到第三天了),然後,你在第幾題(剛進去的當然就是在「第一題」)。它的規則是這樣的──
從第一天起,每一天Google都會出五個問題問你,如此持續10天。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這五個問題,都是關於某本書裡面的問題,問到的書名或作者都是有名人士譬如Mark Twain,它問你,Mark Twain是在哪一年寫這句話的?然後,你可以到下方的Google Books的搜尋框,寫進這本書名,搜尋一下,就可以從搜尋結果的字裡行間找到答案!如果不會答,還可以按下「暗示」鈕(take a hint),它就直接在旁邊顯示一個暗示,它的問題裡面直接就有超連結,按下去,下方的網頁就會直接帶你到Mark Twain的那本書的介紹。每過一關,旁邊就有「計分板」上面就會寫著你幾題答對、幾題答錯。
五題都答完後,我明明有三題是亂答的,它還是很仁慈的告訴我:「恭喜你!你已經回答了今天的問題了!」接下來,我被帶到一個頁面,右邊有「Sony Reader」的照片,左邊是要我填入資訊,下方是一個「作文區」,要我寫「一百年後的電子書閱讀器會是什麼樣子?」,只能寫50字。寫完後就有機會抽獎抽到Sony Reader一台!最先加入的前2萬名還可以得到一張「Google Books」的限量貼紙!
這場活動真的好像沒什麼,是嗎?
不,這活動其實很妙!
怎麼說呢?這場活動其實教我們一個在傳統行銷手法中的一個比較創新一點的手法。除了最後抽獎外,其實這場活動亦會給出「每日特別獎」,只要你是前三位完成的,就可以不必抽獎,直接先拿到Sony Reader一台!所以,明天請快點來!另外,如果你每天都加入這場競賽,中獎的機會當然也會更高。因此,你可以想像,「Google Books in 10 Days」,應該就有一些人真的就來十天,天天都來,天天都加入抽獎活動!部落格ReadWriteWeb就如此解釋說,這個活動的強度,在於它要求使用者「每天回來」,RWW覺得Google Books不應該只辦十天,應該「天天都出五題」、「天天都送三台Sony Reader」。它算過,就算天天送,頂多花個365 x 1000美元,也就是大約36萬美元,對Google已經砸這麼多錢去數位化這麼多書本比較來看,真是小錢一樁!
於是讓我們驚覺,「Google Books in 10 Days」這樣的設計,顯然Google Books並不是希望更多人「知道」它,它是希望「訓練」更多人使用它、藉由深度使用去瞭解它最美好處!
它也是在訓練使用者,使用此網站的進階手法,譬如今天第三題是搜尋「May I, My Love, To you」,通通都是常用字,如果真的將這六個英文字打進搜尋框,會產生一大堆文不對句亂湊的搜尋結果,什麼也搜不到。所以要在它的周圍加上引號,就可以搜出一模一樣的字!
我覺得,Google這招行銷可取個名字,叫做「216 pixel行銷活動」。
什麼叫216 pixel的行銷活動?若看Google Books這一頁,它顯然上面是題目,下面是Google Books原來的網站。上面題目在變,下面的網站則被帶到。你也可以直接到下面網站去操作,來回答上面的題目。而上面那一條的「題目欄」,剛好是一條高達216畫素的frame。這個框架存在的目的,就是專門「出題目」給新的使用者,做了某些事,就可以得到很棒的獎品;網站可以搭配開站做這個行銷活動,或者索性將這個活動「無限期拉長」,每天都有獎品,就天天都有人進來「學用」你的網站!
「學用」很重要,因為,許多網路服務或網路遊戲,最大的難點就是:怎麼在10秒內秀給他看最好玩的東西?
這真是兩難。最好玩的東西,要在加入會員後才看得到。在10秒內勉強擠出來看的東西,肯定不是這個網站最棒的精華(不然這個網站就看10秒就好了)。這是網路創業家、網站設計者最大的兩難。但現在「Google Books in 10 days」可能發明了一個新招,以後由創業家使用。
學Google Books架一個216畫素的上欄,出問題,看在「贈品」的份上,使用者應該不會覺得它像許多軟體的「Tip of the day」那樣煩,也不像從前微軟Word總會跳出的小幫手那樣想殺人。這個也真的很容易做,隨便多設一個頁面就可以用了,甚至有的創業家可以乾脆做一個工具讓站長可以隨便加個「216畫素」在上面,不想要獎品的可以把216畫素的問題欄整個殺掉,寫在cookie裡以後不要再出現。
創業家的網站覺得設計了這麼多東西,卻沒人來玩?現在,就趕快來設計一個「216畫素行銷」,花個台幣萬來元買幾支iPod、幾條3G網卡、幾個隨身硬碟之類的,開始來大贈送吧!要求會員要進入下面的區塊。我想,就算您的網站現在已經沒有維護團隊,這場「216畫素行銷」可以給一個最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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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ter 101」開設,亦宣布NET-MBA社群行銷工具使用成功案例課程台中班、高雄班
它開始正式訴求「企業」。
一切就從一個叫做「Twitter 101」的頁面開始,美國人喜歡將初階入門課程稱為「某某101」,意思是大學一年級的通識課。所以大家一聽到「Twitter 101」這個字覺得蠻驚訝,難道Twitter真的自創新例,開一堂「課」?美國這麼大,Twitter怎麼在美國四處開課?
原來,這不是「課」啦。只是線上的「教學」,順便還提供了PDF版的Twitter 101簡報(14頁),以及可列印出來的Twitter 101電子課本。無論是網頁版、投影片版、電子課本,內容都一樣,讓企業自己可以為自己上課!
Twitter 101是這樣「教」的--它會先教企業「開始認識Twitter」,再教你一些Twitter的專用詞彙如Following、Tweet(官方終於用這個字了)、小老鼠…等等,再告訴你怎麼更深的有效使用它,然後就是一些案例。案例目前有Dell、JetBlue、Teusner Wines、Current、Tasti D Lite、CoffeeGroundz、Etsy 、NAKEDPizza 、American Apparel、Pepsi,其中Dell的「300萬美元成交」的案例大家已經很熟了,其他的案例很可惜都沒有提及金額,只有紐奧良的Naked Pizza案例提到,它起初第一天嘗試Twitter,當天客戶就有高達15%來自Twitter,讓他們驚為天人。到了五月底(也就是一個月後),這個商家進步很快,已經有高達68.6%的每日營收來自Twitter!意思是說,就算扣掉原本就在玩twitter的原本客戶,至少為Naked Pizza原本的營收增加一倍有!想看看Naked Pizza怎麼辦到的,就看看「Twitter 101」幫你準備的案例吧!
一個網站提供像「Twitter 101」這樣的頁面,其實蠻眼熟的。一些顧問公司的網站皆是像這樣。顧問公司其實不大,做了兩個案子,就把兩個案例全寫在上面,再將自己的顧問服務下一個吸睛的句子,有的還畫好多流程圖、圓餅圖。不只顧問公司,大型網站現在也懂得做這個了,一個頁面給使用者,另一個頁面專門給「廣告主」或「企業主」,在線上教企業「怎麼用我」。
那,「Twitter 101」為何令人感覺有點新奇?主要是因為,Twitter到目前為止仍被視為新創網站。它的140字依然是一種新做法,而,通常還在這階段的網站,忙著玩自己的使用者,壓根兒是不會想到,要做一個「Twitter 101」來「教」企業的。放眼望去這麼多新創網站,哪個網站曾經好好的做一個「xx101」課的(xx是網站名)?
「Twitter 101」教了創業家一個網站新營運方向──在網站一開始,就要讓企業主知道「怎麼用我」!其實許多小型網站的業主,無論是在台灣或是在其他地方,本身也都是演講的常客。有些企業主聽到「你在開網站」,就把創業家找過來,給一場「網路趨勢talk」,創業家也會好好把握這機會,將自己的網站秀給企業主看,告訴他們網站目前「很成功」。但現在,可以多做一件事──可以加一個「我的網站101」迷你課程,專門告訴企業,怎麼利用我們網站,和我們網站的使用者「作到生意」?就算使用者沒多到、或富有到可以作到生意,至少也可以告訴企業,如何用我的網站來創造迷人的影響力?
小網站也可以學中、大型網站,他們的業務常常主動聯絡企業,要免費教他們行銷人員「社群行銷」,明的帶贈品,袋子裡也所有合約準備著,到了以後,講的都是自己的網站。
你說,我不會做課程!
其實很簡單,只要做「案例」即可。
而我喜歡「Twitter 101」,也是因為它的「案例」。覺得有點可惜,因為「Twitter 101」的案例仍是太「官僚」了,我不確定企業從Twitter 101這些案例可以得到太多的果汁。從這邊我來談談自己新的「NET-MBA案例課程」。
開課不是我的本業,我另有要務在身。但,開課半年來我還真的頗為享受在「開課」中,愈來愈享受。和大家嚴肅的討論案例,是很美好的事,我是講師,可以照自己喜歡的氣氛、速度來控制我們的討論,碰到氣氛特別好的一天,往往回到家還睡不著、隔天早上還忘不了。因為這個原因,我想開更多的課──
這堂課是NET-MBA的第五堂課,但我將這「第五堂課」拆成3堂新課,暫名為「NET-MBA社群行銷工具使用成功案例課程」,95%為新製作的簡報。這課程在教材研發同仁的幫助下,終於已近完成了。目前單單噗浪(Plurk)的部份,已經收集了高達 103 個噗浪商業案例,許多是在台灣,各行各業都有,有些在海外。注意,這些不包括個人案例,我們只找商業案例,經過詳細的分析、歸類、探討,並且會教新進會員基本的使用方法,初學者不會覺得聽不懂,進階者也因為豐富的案例而聽得津津有味。
為了試市場,這場「NET-MBA社群行銷工具使用成功案例課程」目前只先在「台中」與「高雄」兩地開設,收費$4500元、共三堂課,同樣是送我最愛喝的「50嵐」(50嵐老闆到底何時才要給我優惠啊)。
台中場大約會在九月底,高雄場則大約十月,時間都會是在星期六下午。
即日起開始報名,來信請寄,contact.mr6@gmail.com ,名額目前只限20人,最少要10間公司(才夠標本)!
來信報名請告訴我:
一、您想上「台中班」或「高雄班」?二、您住在何處?三、您的手機號碼?四、您的email?五、您的公司名稱、網址(若尚未開設則可大致描述可能的方向)六、您的社群工具(噗浪、Facebook)的帳號
三堂課,就將我們所收集的兩、三百個案例全部告訴你,並透過案例,告訴你怎麼使用噗浪、Facebook、Twitter…,馬上開設、馬上開始展現網路風情!
台北的部份,我會將三堂課濃縮成一堂,先提供給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第五屆NET-MBA同學(第五堂課),下一節是給第六屆。如果您是一、二、三、四屆的老同學,我會安排另一堂課讓各位可以用成本價參加,請耐心等候。
參加Mr.6網路行銷課程你會得到什麼?
1.國內外最新最有勁的社群行銷工具成功案例、網路行銷模式、利弊分析(讓你確實了解行銷成功的重要因素)
2.資訊共享式的學習情境(不僅增加學習效果,還可應用在工作討論上)
3.許多同好朋友的互相交流(擴展你的同業與異業人脈關係,認識更多網路工作者,更鞏固你的事業基礎)
4.一杯隨便你點的好喝的50嵐飲料(真的好好喝)
以上亦是行銷同仁幫我寫的文案,感謝。總之,對九月底台中場、以及十月底的高雄場有興趣者,請寫信給我contact.mr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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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三)從桌面到Web 運算
基於Web 應用而誕生的作業系統,與基於桌面應用的作業系統,兩者在本質上應該有不同。
◎必要的與必然的
1994年大學時期曾經與好友一番爭執,他認為一個大一統的作業系統是必要的,因此認為微軟的獨大是必要的;從經濟效益看,一個獨大的作業系統可以降低第三方軟體硬體廠商的開發成本,因為只需針對一個作業系統開發即可;所以,一個獨大的作業系統也是必然的。
而我是個憤青,一邊使用微軟開發工具寫程式,一邊想著哪天打倒他。當時Windows 才到 3.1版,其後就是靠著Windows 95, 98一路獨佔市場的過程,乃至經典的Windows XP,成熟到就算Windows Vista 已經推出,大家仍然死咬著XP的奶嘴不放。看來微軟的敵人只剩他自己?
這帶給我們另一個思考的角度:如果不是比爾蓋茲,其實一定還是會出現另一個傢伙大部分統一了桌上電腦的作業系統市場,這是商業世界的必要性與必然性。雖然不少人想朝比爾吐口水,但如果不是他,也只不過是換了另一個被吐口水的對象罷了。
反抗軍一直都有,從初期的其他大型廠商逐一倒下或被微軟收編,一直到開放原始碼運動,有時會覺得這過程真像從正規軍抵抗轉向遊擊隊地下組織。微軟說不出真正的敵人是誰,就像美國政府從對抗蘇聯到變成對抗恐怖分子一樣,敵人已經從具體的對象化身千萬。
妙的是,軟體硬體開發商一邊在桌上電腦為著被統一的作業系統叫苦,一方面卻在上為了應付版本眾多的作業系統叫苦。當Google宣布要推出Android 時,市場上很大一部份迴響居然是「別再搞一個作業系統了吧」。這種心態,不正是在期待一個大一統的手機作業系統?
讓我們再想一下必要性與必然性。
◎以Web 運算為基礎的作業系統
Google在成為新霸主後產生兩個有趣現像。一是不少人認為他正變成另一個微軟(反抗軍首領現在經常受反托拉斯官員關注),另一個是 Google除了自己領頭外,還若即若離的公開或私下支持遊擊隊組織(開放原始碼社群,哈哈),雖然遊擊隊也很清醒的想刻意畫清界線。
在商業世界裡,「不做惡」這種事,大家就別太認真了。
然而,作業系統的重要性似乎在逐日降低當中。如果,未來的大部分應用都是透過遠端的伺服器來完成,使用者僅需透過瀏覽器操作,這樣的環境裡其實作業系統本身就不是使用者關注的焦點。作業系統市場的新一輪競爭正在開始,但是戰場似乎跟以前不同了。
觀察一下,目前大部分人使用電腦無非上網以及簡單的文書處理,可能還外加儲存與打印相片,或者觀賞DVD 聽音樂等多媒體應用,商務人士可能還多上郵件與通訊錄管裡。這些事情相較於五年前,已經相當程度被轉移到網際網路上。再往後看五年呢?
Google前些時候宣布打算推出Chrome OS 而且從小筆電市場入手,或許是這樣的想法。一個基於Web 應用而誕生的作業系統,與基於桌面應用的作業系統,兩者在本質上應該有不同。以此觀之,即使Linux 都讓人感覺有點是「上一個世代」的產物。
然而,如果這是大勢所趨,為何Linux 作業系統在小筆電上一開始一鳴驚人到後來又全面潰敗於Windows XP?大眾消費者對於這件事顯然還沒準備好,而作業系統全面轉向Web 化的時間,將會比想像的還久。微軟能否在這段時間內順利的完成轉移,也考驗著經營者的智慧。
◎轉移使用者對介面的注意力
在作業系統Web 化的過程中,除了大環境更加豐富的Web 應用以及隨時可連網的環境外(無線網際網路在此扮演關鍵角色),還需克服使用者對介面的依賴及從眾心裡。很多人能舉出Windows 不好用的一堆理由,但是其實這些人使用Windows 都已經超過10年。為什麼戒不掉?
開放原始碼陣營逐漸認知大眾使用者都不是電腦高手,不會自己安裝 Linux 與上Patch ,也知道介面統一的重要性。然而,即使今天做出一個與介面與Windows 一樣的Linux 出來,使用者會否買單?這個可以笑稱為山寨版Windows 的Linux 是否有市場?
一個共通的使用體驗是大眾市場不可或缺的,即便他是不好的體驗,但他是共通的。一個普羅大眾使用者在使用Linux 的時候其實是非常孤單的,周圍沒有人與他有共通體驗。筆者先前在大陸買預裝Linux 的第一代華碩Eee PC時,店家還問是否要改裝成Windows 。
使用者體驗是一把兩面刃。微軟花了近10年的時間慢慢將他的行動作業系統打造到Windows Mobile 6.5版,就是想延續使用者的電腦體驗到手機上面。奈何使用者在手機上的第一要務是打電話,而Windows Mobile始終就不是為了打電話而生的。
而Google在小筆電上想要擺脫Windows 對於使用者體驗的綑綁,說服消費者丟掉微軟的奶嘴,則必須把精神花在打造良好的上網環境體驗上,將使用者的注意力從桌面應用的體驗轉移到網上應用的體驗,避開與微軟的鬼魂較量,因為那種較量不是Google長處,時機也遠沒到。
文章來自數位之牆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二)來不及長大的螢幕
◎網站版面寬度不斷長大
現在的人大概很少有機會能看到2000年時候的網站。當然,很多網站從2000年以前就存在,但是現在能看到的卻已經不復他們當年的面貌。而這些老網站的面貌最大改變在哪裡?答案是網站的版面寬度。而網站的版面寬度之所以會放寬,主因是大尺寸高解析度的螢幕普及。
筆者電腦裡仍保留了十多個自己設計的網站,它們大部分在2000年以前完成。在設計當時是假設大部分網民的電腦都是14吋螢幕,解析度以640X480 與256 色為主流。現在如果看到這些網站,你會覺得它們怎麼會如此「袖珍」與「粗糙」,因為你的電腦已經是19吋螢幕了。
美術設計人員相信更能體會筆者的感受。筆者自己的網站數位之牆從 1999年至今,網站的版面寬度從600 畫素一路放寬到800 畫素,改了很多次,現在更可能朝1000畫素的寬度修改。而其實主流的網站例如 Yahoo!或者Facebook,早就已經是1000畫素的寬度了。
然而,筆者電腦裡寬度只有600 畫素的「袖珍」老網站,即使放在現在的iPhone上展示起來仍然嫌大。這才是根本問題:網站的版面寬度是由桌上電腦的螢幕寬度決定。十年來電腦的主流螢幕寬度從14吋發展到19吋,繼續朝20吋以上發展,而手機的螢幕卻始終這麼丁點大。
◎小螢幕裝不下一般網站
使用手機來瀏覽一般網站(而非WAP 網站)有什麼問題?無可避免的小螢幕裝不1000畫素寬度的網站,使用者在瀏覽時必須要左右來回的捲動螢幕才能飽覽全貌。讓行動上網與在家裡上網有著相同體驗,一直是消費者與生產者的共同期望,但幾乎快變成了毫無進展的口號。
近10年來,眾多業者有著許多嘗試,例如,開發能夠把一般網站「縮小」成手機可閱讀大小的技術。筆者曾在SONY的一款行動終端上看過類似設計,字體縮到很小但仍然很清晰,一個螢幕可以塞下一個普通網站。然而,這款終端並非手機,螢幕也還是比一般手機大。
iPhone在使用者介面上的革新令人驚艷,它讓手機上網使用者最頭痛的「左右捲動螢幕」行為,變成使用者以手指頭在螢幕上左拉右撇及放大縮小版面的觸摸遊戲。然而,網站版面寬度仍急速成長中,而手機螢幕大小幾乎沒變。遲早有一天這種遊戲要變成疲累不堪的工作。
這才是問題的本質:大小約略能放在口袋裡的行動終端,其螢幕永遠無法滿足對於一般網站的瀏覽。而,所謂的「一般網站」,在10年前是指版面寬度為600 畫素的網站,在今天卻是指1000畫素寬度的網站。隨著寬螢幕電腦的急速普及,這個定義相信還會再繼續改變。
◎手機上網與電腦上網是兩個市場
2000年筆者第一次接觸到黑白畫面的WAP 行動上網時,就期待這種過於簡化的手機WAP 網站最好早點死光。然而它不但沒死,還從WML 語言逐漸發展到XHTML 。對一個HTML網站的經營者來說,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另外開發一個WAP 網站,給自己網站用戶使用手機來上。
如果手機能夠直接瀏覽原先網站,又何必再開發一個專給手機使用的 WAP 網站出來?即便是智慧型手機已經普遍有較大的螢幕,相信這種一般網站與手機網站分別開發的情況將會持續相當長時間(而且看來沒有解決方案)。唯有在這種情況下,手機上網才能獲得較佳體驗。
看透這點,我們會發現,智慧型手機的行動上網市場,與小筆電的行動上網市場,兩者截然不同。而螢幕大小只有5 到7 吋的MID ,顯然不是設計來瀏覽WAP 網站的,而是用來瀏覽「一般網站」的。尷尬的是,這麼小的螢幕在面對1000畫素寬度的網站時,有多吃力就不說了。
筆者擁有一台華碩推出的第一代螢幕較小的Eee PC,在使用上總覺得瀏覽網站時必須要左右捲動螢幕真麻煩。果然,消費者需求不斷推動廠商進步,小筆電的螢幕越做越大。科技不論怎麼變化都變化不出人的習慣,這件事情在行動終端上看得特別明顯。
◎MID 無法滿足行動上網需求
如果MID 的推動者從此以為小筆電往大螢幕發展,原先的小螢幕市場就出現了市場空缺,應該進行搶佔,那可就大有問題了。留下來的市場空缺當然可以被視為是新的機會,但也很有可能那個空缺是不存在大眾消費者需求的。(小眾消費者需求則是永遠都存在)
許多人以為,智慧型手機及小筆電正在互相侵蝕對方的市場,許多分析也指出眾多硬體製造商在這件事上面的戰略佈局。但每當筆者在面對手機螢幕時,總覺得那些分析距離事實很遙遠。回歸根本,能放進口袋的行動終端,其螢幕容納不下版面快速長大的網際網路內容。
而WAP 網站與一般網站,在版面寬度上面並不存在中間地帶。若要讓 MID 有最舒適的瀏覽體驗,最佳網站版面寬度我猜應該是600 畫素以下,搭配前述版面縮小技術。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人在做這樣版面寬度的網站了,更不會有人為了MID 而獨立開發這種尺寸的網站內容。
如果有大量的為MID 量身訂做的網站,MID 應該能很快暢銷吧?然而殘酷的是,內容提供者永遠都想著等裝置普及了我再來幫你做內容。 MID 必須先找出一個除了上網以外的殺手級應用讓裝置先普及,之後才可能成為行動上網終端。由此觀之,SONY的PSP 還比MID 更有機會。
文來自:數位之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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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一)搶口袋還是搶包包
這種整合的壓力,筆者稱為「口袋佔有率」。
◎一個科技玩家的體驗
2000年的時候,筆者從美國購物網站上訂購了一件非常奇怪的褲子。這件褲子從頭到腳總共有將近10多個口袋(確實數字記不得了),但這些口袋卻又隱藏得很好,從外觀上看不出來。這麼多口袋要幹什麼?答案:讓我這個科技玩家可以放更多的裝置在身上。
當時我隨身攜帶兩支手機外加一台Palm的PDA ,總是不知道這些隨身裝置該怎麼處置才好。最後的結果是把PDA 放在腰間的小包,兩支手機各放褲子兩邊口袋,走起路來十分不雅。買了前面所說的那件褲子純粹是好奇想看看他倒底是怎麼設計的,買來以後卻也很少穿上。
這種科學怪人的行徑與煩惱,還真不是一般人會有的。但是科學怪人也有屬於自己的堅持,當2003年智慧型手機(Smart Phone )已經初初嶄露頭角並來勢洶洶想整合PDA 時,筆者居然沒有馬上就嚐鮮換到智慧型手機上,還是繼續固守著兩支手機加一台PDA 。
你如果注意過智慧型手機的LCD 螢幕表面,就會發現那是印滿了你的耳朵痕跡以及指紋的地方。此外為了讓螢幕變大以便於瀏覽,智慧型手機的尺寸都比一般手機大,而我不能忍受拿著一個磚塊講話的感受。時至今日當iPhone已經滿天飛時,筆者依然繼續使用一般手機。
不同的是,PDA 在筆者的生活裡悄悄的消失了。由於目前的一般手機也有很好的通訊錄與行事曆功能,而且跟電腦間同步資料的技術也非常成熟(這是三個PDA 的主要功能),PDA 最終變成沒有獨立存在的必要,僅剩下少數的使用者繼續堅守。
◎MID 要搶口袋還是搶包包
今日科技世界的複雜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了當年。智慧型手機一如筆者過往所言,只要產量增加了價格降下來了人人都會買,但卻不見得人人都會用到上面堪稱智慧的那些功能。手機成為了更加終極的終端,要把一切的功能都整合在上面。
這種整合的壓力,筆者稱為「口袋佔有率」。很高興筆者終於不用再去買那種奇怪的褲子了,因為現在口袋裡只需要放一支手機就好。各種不同功能的便攜終端之間都想搶使用者的褲子口袋,最後一定是逼得大家互相整合,畢竟科學怪人總是少數。
然而,2007年開始,又出現了一種新的隨身裝置種類,稱為行動網際網路裝置(MID ,Mobile Internet Device)。這種裝置的定位是讓使用者可以隨時隨地上網。然而,這種裝置與手機卻不大相同。簡言之,MID 更像是一台小型化的電腦,而不是智慧型手機。
這讓你想起近一年來流行的,號稱可以隨時上網的的Netbook 小筆電?不是的,小筆電雖小,但還不足以塞進口袋。小筆電要搶的是「包包佔有率」而不是「口袋佔有率」。然而,從目前已經在台灣推出的兩台MID 來看,MID 正面臨到底要搶口袋還是搶包包的問題。
2009年 7月推出的BenQ MID S6
2008年11月推出的Gigabyte M528
從規格上來看,MID 是一款CPU 很低階,記憶體(512 MB)很小的裝置。硬塞進不是為了行動運算的目的而設計的Windows 之後,基本上就只能上網瀏覽網頁,聊聊MSN 或QQ,掛在Twitter 上的一台隨身終端。想拿來跑跑Office軟體,可能得具有相當的耐心才行。
◎MID 應走特殊化應用路線
根據定義,MID 是介於智慧型手機以及小筆電之間的產品。這種假裝看不見消費者需求的定位法固然滿足了硬體製造商閉門造車的想像空間,但問題是使用者並沒有「介於口袋與包包之間的第三個攜帶方法」。或者,不排除還能創造出新的攜帶方法?
當使用者要求MID 也必須要能打電話的時候(因為不想同時攜帶手機與MID ),MID 與智慧型手機間的界線從功能上來講就更加模糊。或許,智慧型手機是一台更偏向以語音通訊為主,上網功能為輔的終端,而MID 是一台以上網為主,語音通訊為輔的終端。
然而,消費者會這麼聽話選邊站嗎?尤其現在的終端不論是小筆電還是MID 都已內建SIM 卡插槽透過3上網。明明已經插了一張SIM 卡在裡面,為什麼不能用來打電話?雖然,全世界都認為語音通訊將被數據通訊取代,但不可否認通話始終也將是最大的應用。
然而,一個讓MID 與智慧型手機區隔的方法,可能會是發展出特殊化的功能出來。例如:專用於看串流媒體的MID 。想像一下,一台專用於戶外看電視的終端,搭配無線上網功能可以隨時接收電視節目。搭配電信業者資費與服務綑綁,終端售價可以十分便宜。
特殊化功能的MID 不需要安裝Windows 系統,應用上只要能跑媒體播放軟體即可,價格可進一步降低。這樣可以發揮MID 螢幕比智慧型手機大的優勢(螢幕約五到七吋),不用去跟智慧型手機搶口袋。而由於其應用與小筆電不同,消費者會自己決定該放哪一台進包包。
(文來自:黃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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