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Firefox 3.6新功能預覽

Firefox 3.5已經發布了幾個月了,且已經歷5次小幅更新。而基於Gecko 1.9.2的Firefox 3.6也已經開發數月,現在已經發布了firefox 3.6 beta2版本,而官方也聲明將在12月份發行正式版。作為3.5版之後的又一個很重要的版本,讓我們先來看看新版本的firefox對我們前端開發工作會有哪些影響吧。


CSS
支持CSS3中的 background-size 屬性,使用私有屬性-moz-background-size屬性
通過新引入的-moz-linear-gradient和-moz-radial-gradient屬性支持漸變,但是目前只支持background-image或者簡寫的background屬性。
background屬性開始支持多背景圖片
開始支持pointer-events屬性,該屬性可以讓內容指定一個元素是否被鼠標指針事件指定。 safari 4已經支持該屬性。 opera 9+也支持,不過只支持SVG內容。
開始支持rem長度單位,rem即根元素字體大小
支持image-rendering到圖片、背景圖片、視頻和canvas。
開始支持text-align的end參數,與start參數的作用相對應。如果direction是ltr(left-to-right,從左到右),start等同於left,end等同於right,direction:rtl的效果與之相反。
你可以使用新的選擇器:-moz-system-metric(touch-enabled)來設定是否允許內容在觸摸設備上渲染。
添加:-moz-locale-dir(ltr)和:-moz-locale-dir(rtl)屬性以使定制從左到右或者從右到左的用戶界面佈局更簡單;
添加:indeterminate偽類,匹配indeterminate屬性值為true的複選框input元素;
@font-face屬性支持新的WOFF網絡字體文件格式。
HTML
HTML 5視頻支持播放框
poster屬性現在已經支持video元素,允許指定一個在視頻播放的時候播放時顯示的框架(可以是一張圖片)。
複選框和單選按鈕支持indeterminate屬性
HTML input元素的checkbox和radio類型現在支持indeterminate屬性,它允許第三種"indeterminate"狀態。
Canvas圖片平滑可以被控制;
新加入的mozImageSmoothingEnabled property屬性可以用於開啟/關閉用canvas元素縮放圖片時的圖片平滑效果
多文件上傳
Input元素開始支持multiple屬性(),而且只支持type=file類型。
JavaScript
Gecko 1.9.2引入了JavaScript 1.8.2,後者從ECMAScript 5標準中加入了一些語言屬性:

Date.parse()現在可以解析ISO 8601日期比如YYYY-MM-DD.
函數實例的prototype屬性將不再可枚舉。
DOM
DOM方面的增強比較多,大部分是一些bug修正,但是有一條需要注意的是,firefox 3.6移除了getBoxObjectFor()方法,該方法被mootools用來檢測Gecko核心,從而判斷瀏覽器型號。因此,將該方法移除導致了Mootools在Firefox 3.6中出現了bug!不過最近Mootools官方已經發布了一次升級,其中修改掉了這個bug。

XPath
支持choose() XPath方法
現在已經支持choose()方法了。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查看Mozilla官方的文章:Firefox 3.6 for developer。

PS:我個人最高興看到的是新版本對多背景圖片和背景大小的支持,之前只有webkit核心的瀏覽器支持這兩個屬性,現在safari/chrome終於可以不孤單了。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2009年最佳免費圖標大收集

過去我們分享過很多天才和大方的設計師製作的大量圖標,這些圖標對我們在網頁設計和開發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現在我們整理一批2009年出現的最好的圖標給大家,這些都是值得收藏的,合理的使用它們會大大的提高你的工作效率和設計效果。


Basic


Onebit Icon Set 2


Hand Pointer Icons


WP WooThemes Ultimate Icon Set


Led Icon Set


MinIcons


Grunge Peeling Stickers


Onebit


Web Injection


Watercolor Icon Pack


Finance


Flavour Extended


Social Media Icons


Must Have Icons


Social Icons Hand Drawn


Weby Icons


Quartz


譯自:The Best Free Icon Sets of 2009
原作者: Henry Jones
文章提供BASY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多謝!

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CSS雪碧:要還是不要?

聲明,本文中所稱CSS雪碧即為CSS Sprites,這個詞組一直沒有一個固定或者約定俗成的中文翻譯,一些人開始稱之為CSS雪碧,我們且當作一次嘗試吧,如果大家覺得不妥,今後還會繼續直稱CSS Sprites。 ——神飛

CSS雪碧已經出現一段時間了,並上升為一種可以讓你的網站速度變快的方式。 Steve Souders剛剛在Velocity ‘09上展示了SpriteMe! (討論——為什麼在你可以使用canvase和toDataURL和及時生成雪碧的時候還要使用CSS雪碧生成器或其它基於服務器的工具?)。然而,關於CSS雪碧有一些誤解,最主要的一個就是它們沒有缺點。


CSS雪碧的基本原理是把你的網站上用到的一些圖片整合到一張單獨的圖片中,從而減少你的網站的HTTP請求數量。該圖片使用CSS background和background-position屬性渲染(值得一提的是,這也就意味著你的標籤變得更加複雜了,圖片是在CSS中定義,而非標籤)。

CSS雪碧的最大問題是內存使用。除非這個雪碧圖片是被非常小心的組織,你就會最終使用大量的無用的空白。我最喜歡的例子是來自於WHIT TV的網站,那裡的這張圖片用作精靈。注意這是一個1299×15,000像素的PNG圖片。它也被壓縮的很好——實際下載大小只有大概26K —但是瀏覽器並不會渲染壓縮後的圖片數據。當這個圖片被下載並被解壓縮之後,它將佔用差不多75MB的內存 (1299 * 15000 * 4)。如果這個圖片並沒有使用alpha透明,它將會被優化至1299 * 15000 * 3,但是要在損失渲染速度的情況下。即使那樣,我們也會討論55MB。這張圖片的大部分其實就是空白,那裡什麼都沒有,沒沒有任何有用的內容。只是加載WHIT主頁就會導致你的瀏覽器的內存佔用上升到至少75+MB,僅僅是因為那一張圖片。(PS:遺憾的是,該網站最近已經改版,文中提到的圖片已經不存在了)

有利於網站的正確的取捨並不存在。

另外一個(雖然並沒有那麼重要)不足就是如果一個使用CSS雪碧的頁面使用一些瀏覽器提供的整頁縮放功能縮放了,瀏覽器就需要做一些額外的工作來糾正這些圖片邊緣的行為——基本上來說,是為了避免雪碧中相鄰的圖片被“露進來”。這對於小圖片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對於大圖片會是一個性能下降。

當然有一些顯示CSS雪碧的明顯的好處的例子,主要的例子就是合併一批相同大小的圖片到一個文件中。例如,一系列用作標識你的網站中的很多東西的16×16圖標,或者是一些用作分類的頭之類的32×32的圖標。但是整合嚴重不同尺寸的圖片,特別是將又瘦又高的圖片和又寬又矮的圖片放到一起從來不是什麼好主意。

然而,CSS雪碧確實提高頁面加載時間(至少在初始的頁面加載中——在後續的頁面加載中,瀏覽器就將圖片緩存了)。有沒有什麼可以替代的?不幸的是,還沒有一個可以替代的方案。很多瀏覽器開始支持離線清單了,將其擴展到允許下載一個包含一系列資源和對應的URL的清單的文件(比如一個jar/zip文件)或許是有可能的。但是任何此類做法在一段時間內還不會見到……

所以,在決定是否要使用CSS雪碧的時候,要注意在最初頁面加載性能之外還有很多的因素。作為一個普通的經驗法則,如果你的CSS雪碧的大部分地方不包含真正的圖片內容,你應該相應的避免使用它。同樣,關注將來可能出現的既保持頁面加載速度,同時注意避免內存的缺陷和雪碧的性能影響。

其它的CSS雪碧的不足
下面是一些網友在該文評論中提到的CSS雪碧的某些不足:

CSS雪碧調用的圖片不能被打印,除非在@media中特別添加print聲明——by RichB
如果要修改雪碧中的一個圖片,你就要修改整張圖片,這無疑會增大工作量——by Tom B
如果你在使用的過程中,有發現其它的CSS雪碧的不足,歡迎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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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自:To Sprite Or Not To Sprite
轉載請註明出處,多謝!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文字工廠Demand Media每日狂產3000篇文,快速躍升為全美國十大網路事業體

這周,美國這邊在「內容」上有些精彩的「對戰」,之前是媒體大亨梅鐸重話指稱要將所有他們的內容自Google移除,接下來是News Corp的總裁在一場會議中指《華爾街日報》現在的做法是「沒有道理」(non-sense),什麼沒有道理?就是說《華爾街日報》雖然平常是不能看到的,但它刻意讓Google或Yahoo!的搜尋爬蟲「看得到」,因此若你搜尋到關鍵字,它依然會帶你到他的內容裡面去。這種,在News Corp老報人的眼中,是「沒有道理」,等於平常一本周刊賣79元,只要你會找,可以找到免費版,這樣也讓報業不知道該怎麼一起開始玩「線上收費」!

這時候,搜尋引擎的專家與擁護者們也跳出來反擊了,譬如SEOland就說,有誰可以去幫忙教教News Corp,搜尋引擎是怎麼運作的,好嗎?他們認為,免費新聞可視為有如在書店免費站著看書,還是會有一些人買下書來;有如在線上下載免費盜版音樂,還是會有一些人購買了正版。他們說,新聞網站不一定要使用Google的「First Click Free」的機制,也可以在搜尋得到的情況下將全篇封鎖起來。

有趣的是,這兩派在吵來吵去,但部落格ReadWriteWeb卻默默的再次提到一間公司。

這間公司,恐怕連News Corp都要怕怕!它用一種完全異於傳統的作法,透過搜尋引擎的力量,快速的擴張自己的版圖!

這間公司,叫做「Demand Media」。你可能沒聽過它的大名,但,你一定要知道,它正在默默成為目前網路上英文最大的「內容提供者」。

什麼?

Demand Media正以非常低調但非常迅速的速度在往上衝,據說在七月它是全美國第24名,到了九月已經升到了第15名。當他變成了全美國前十名的時候,大家一定會看到他,而且以它成長的速度,可能在還沒研究出它在幹什麼之前,Demand Media將榮登第一名寶座,幹掉這些Yahoo!、 News Corp之類的,然後變得和Amazon、eBay這種線上商店「平起平坐」,靠的是一堆軟趴趴又文質彬彬的……文字。

什麼意思?

目前,Demand Media一天生產4000篇文章。4000篇!到了今年十月底,Demand Media總共已經製造了100萬篇文章。Wired雜誌將Demand Media形容成「福特汽車」,比喻它如同汽車公司量產汽車的模式當時為市場帶來的影響,這每天4000篇文章,為Demand Media快速在網路上佔了一大塊地。

你說,100萬篇文章、每天四千篇,那,怎麼沒聽過這網站?四千篇文章都到哪裡去了?

嗯,它都到了各大入口網站、各大媒體網站,做他們的「OEM」去了!此外,它自己也有自己的媒體通路,大約有65個子站,其中最大最知名的是eHow.com,提供一些通俗的How-to內容。

有趣的是,Demand Media是怎麼做到一天4000篇文章的?

從那篇ReadWriteWeb文章其實寫相當清楚,你可以發現,從他們的名字「Demand Media」可以嗅出,他們製作內容的原則就是「只做有需求的內容」,譬如,「四種可以避免新流感的方法」(咦,我之前好像也寫過這題目),「五種可以睡得更好的方法」,「六種討好老闆的方法」……。他們的原則很簡單,只挑選「最高需求」的文章去寫,不要廢話囉嗦,直接以最八股、最芭樂、最通俗的方式將內容寫出來!

問題是,就算再八股的文字,一天4000字,也是非常驚人的數字!他們怎麼辦到的?花了多少人力?

原來,他們組織中有一個核心叫「Demand Studios」,這個核心,你大概猜得到,有一套蠻自動的系統在後面,人類只要操作其中一點點,就可以將這個內容快速的生出來。當然,內容的部份不可能由機器人來想,可以說機器人只是讓「許多人類可以共同在一篇文章上合作」,有多少人類?文章說,一共有高達6000個人,絕大多數是兼職在家、分散於世界各地,有的是作家,有的是編輯,有的是美術……就如同一個生產線,機器負責在中間輸送東西和檢查,每一關再由「真正的人類」來塑模、上漆、栓緊、貼布………。他們的流程大約是先將有潛力的「題目」先列出來放好,然後由「作者」去認領(或指派作者),然後將這篇文章迅速的完成。注意,他在寫的時候通常不會只有一個題目,而是有些tip在後面可以直接抄了,他們號稱還有「防抄襲制度」但我覺得應該只是說說而已。作者大概寫完後,粗粗糙糙沒關係,他趕快再去寫下一篇,讓後面更大的「編輯團隊」去將這文章整個再修整一下,最後這篇文章產出,所有碰到過文章的人可以依比例分配收入。文章說,一篇文章大約都會被11個人「經手」過,這11個人會對這篇文章做一共15件「加工」動作。所以一篇文章絕不只是寫作和編輯而已,它會加工15次以後,才會完成!但加工過程很快,且中間有機器人在幫忙運送、分配……好可怕的系統!

問題來了,任何一篇文章,最「靈魂」的應該還是那位「作者」。他們的作者必須很強?的確很強,據說,Demand Media的作者群,有高達75%曾經有主流媒體的寫作、出版經驗,而25%甚至曾經寫過書!問題還是沒解,奇怪,這些作者,為何願意屈身於一間「文字工廠」,做這樣的內容?尤其,基本上,一篇文章就只付給他們15~30美元,算是蠻「爛」的?

嗯,第一,由於他們注重「量」,所以這樣快速寫下來,對作者來說,每個月也都會賺到幾千美元,年薪等於一個五年年資以上的大報記者,加上可以在家工作,咬一咬牙就這樣寫過去了。此外,這些作者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變丹布朗,所以樂意用這種方式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雖然自己只佔了一點點,但讓自己的名字掛「作者位」,平常一天只能寫半篇,現在一天可以寫十篇,讓自己的名字,大量的曝光在各大入口網站,他們認為,或許對自己也是好的?

當然,這樣的內容,是不可能多好的(不然我們這種就沒飯吃了)。它通常是那種拿來墊「底」的文章,不可能成為封面故事,亦不可能成為人們爭相邀演講或上節目討論的新話題。不過,人最常喝的飲料就是白開水,最常吃的食物是白米飯,最常說的話是「吃飽了沒」……其實Demand Media做的就是「人人都會想看的白開水內容」,其他的飲料就讓其他有癮的人去做,他們只想好好的賺錢,靠符合人們的需求來賺錢!

Demand Media的做法,想必所有文字工作者、熱愛文字、有風骨的文學者一定都會非常不茍同,甚至認為是破壞了下一代的文化涵養。不過我也愈來愈有這樣的感覺:就算是不出文字,現在的文化也已經被其他東西給打壞──許許多多的小遊戲,許許多多的照片,佔了我們生活裡的大部份。

尤其在Facebook上面,你就看出來了。在上面,大家「閱讀」的多是小遊戲所發出的訊息、事先發想的結果、以及影片與照片,這時候,一篇又一篇只有300字的「文字」突然變成「蠻重要的」,幾個月來我們一直在做「內容行銷」,以內容為基底,搭配其他的東西,這一塊可能會是下一階段意外的藍海,而Demand Media,這個現在還沒人注意到的名字,即將成為大明星、某一群人的「共主」了。它可不可以複製到亞洲來?創業家可以想一想。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明日的社群是「鬥勇」讓更多人被侵犯,還是「鬥智」解決人們問題?

今日文章有點囉嗦,很多例子想表達這個「鬥智」的看法。下一代社群,是鬥智而非鬥勇,這句話最近不知從哪裡聽來的,忘記是哪一場演講的共同講者,還是從網路上看來的,還是發夢想到的,在心中一直縈繞──

所謂「鬥勇」,就是用既有的噱頭直接喊人、盡量的分享,直到把所有人都榨乾為止,所謂「鬥智」,則是細細的想到一個萬全的策略,讓大家不得不轉寄、傳播給朋友,傳播之後也沒有強迫的感覺。有趣的是,昨天的「智慧」,用過太多次以後,也會變成「虛勇」,得再想一想更新潮的「智慧」去處理。簡單來說,鬥勇是在逞會員數、擴散力,鬥智則是在真正的「解決問題」。

最近有一個理論和一個案例,先講理論的部份,上周有人提出「下一代社群」(Social Networking 3.0),另一篇文章可看這裡。原來,他們認為,即將有一個叫做「社群感知」(Social Awareness)的玩意,來取代了「社群網絡」(Social Networking)。

什麼意思?

歐盟贊助的一個叫「ASTRA」的研究計畫,剛剛推出了一個「下一代的社群」概念,這種社群,如影片中所示,將是由一些我們身邊的機器、感應器、辨識軟體,「自動的」發出狀態更新,然後也不見得只發送到Facebook,而是發送到我們身邊任何地方,甚至你進電梯包廂,可看到電梯裡的螢幕正在播放你女兒自動傳出的狀態更新。就算你完全沒有接近鍵盤,也沒有打開Facebook,這些動態、這些訊息,都會不斷不斷又不斷的傳輸到你所認可的朋友、家人的面前。你說,為何需要這麼積極?因為當這麼多自動傳輸後,每個人就會有一種「其他人如影隨形」的感覺;對於最親的家人或男女朋友,這樣的功能讓忙碌的城市人可和所有人保持社群關係。

這樣的「下一代社群」,如何?

再講案例的部份。最近「ElfYourself」再次回來了,它所做的就是讓你上傳五張照片,這部份已經比第一代只能上傳你自己還要厲害一些了。然後,今年的新版,可以發佈在Facebook的塗鴉牆上,讓我們來觀察今年的ElfYourself會再創從2006、2007年來的佳績。據說去年ElfYourself的表現不如往年,他們將原因歸咎於去年的版本要求使用者註冊並登入,今年他們不但移除不必要的麻煩,還外加上Facebook的連結,希望可以透過「社群」更傳播出去。

真的嗎?

愈來愈有一個感覺,無論是ASTRA的「社群感知」,還是ElfYourself的新玩法,歐美人士的所謂「下一代社群」,或今天推出的新的社群手法,一直都是在「鬥勇」。他們提出了第一波社群概念,的確很成功的打開了人類的潛能,訓練了人們的習慣,但很奇特的是,很多「問題」依然留在那邊沒有解決--

真的很奇怪。譬如,朋友之間,應該是可以透過Facebook保持聯繫,但Facebook真的讓所有朋友都保持聯繫了嗎?還是有一些人,愈連繫,愈躲得遠遠的?

朋友應該可以分享最好的東西,但我們所收到的東西,真的是朋友心中真心認為最好的嗎?

如果人人都連在一起,我們應該能輕易的找到「真愛」。請問現在的社群網站,有讓我們身邊的單身人士,比以前還更少嗎?更容易找到真愛嗎?

說到真愛,最近有一個有趣的小APP叫「Cupid Code」,是一位軟體工程師做的。這個小遊戲讓我想起之前寫過的Omegle,很直接的一個小點子,卻有著比ElfYourself那種「直接來」的還要有趣的設計──據說,這個APP是一個工程師,因為喜歡一個女孩,所以就做了一個小小的程式,讓大家來猜猜,「他喜歡誰?」

是Jenny,Jennifer,還是Jenna?

是那個短頭髮麻子臉的女生,還是那個黑髮眼睛大大的女生哩?

我還以為……這,是只有小學生才會玩的遊戲?喜歡班上哪個小男生還小女生,其他人追問,不講,最後才一點一滴的吐露。那個「猜猜看」的過程,無論是猜的人還是被猜的人甚至可能的男/女主角都是非常刺激有趣的。這個工程師現在將小時候那種猜猜看的趣味直接搬到網路上面來,要他的朋友猜猜看,他正在暗戀哪個女孩?

後來,他成功的追到這個女生了,並已經開始和這個女孩約會兩星期,高興之餘,這位工程師也將這個小遊戲稍微寫複雜一點,現在它讓每個人都可以一進去就將自己喜歡的女生的名字填入,它就給你一個特別碼。譬如我填我老婆的名字,假設叫Grace好了,那它就給你一個公開網址在這裡,還有一個私人網址在這裡。朋友進去公開網址猜猜看是誰?猜錯的話,它會回應:「對不起,你猜錯囉!」你則進入私人網址看看今天有誰猜、誰猜了誰?

這樣的網站,就有一點點「鬥智」的策略在裡面了。朋友看到的塗鴉牆上,至少已經不是一次發五個朋友的訊息,而是要你猜猜看,你所暗戀的人到底是誰?它不再「鬥勇」的將私密訊息想辦法給所有人知道,而是「鬥智」的引出人們想表達私密訊息的渴望,以及適當的透露給其他人知道。這樣的感覺,不會很暴力,不會強迫推廣,不會讓好多人都對Facebook產生「隱私被揭發」的恐懼!

它是鬥智,不是鬥勇。

我開始覺得,如果下一代社群是在鬥智而非鬥勇,那麼,華人有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用智慧,加上歐美所建立的社群架構,利用人性,達成「不能達成的任務」──

這一期的非凡新聞周刊專欄就有一篇相當有關係的,我寫到大陸的網路界流行一句話:「先開槍、再瞄準」,用這句話來形容現在市場競爭的激烈性,但在山寨文化下,這個流程其實是「先借槍、再開槍、再瞄準」,這借槍的動作,就是先參考已經成功的歐美案例,再帶進來產生中國特色,所謂的「山寨」是也。兩周前的TechCrunch文章再次提起「山寨」,不同的是,這一次,他們竟然對「山寨」已經心服口服。若想看我的全文歡迎去購買這期的周刊,以下摘錄:

………可惜的是,歐美人士一直對「山寨」不以為然,我們從來沒看到,有西方人發言表示「崇拜」山寨文化。

不過,這個星期,一切改觀。

美國網路界這周討論起「山寨」,知名美國部落格TechCrunch寫出了史上第一篇由西方人寫出的、對山寨表示「敬意」的文章。

文章中,他們討論一位叫李松的中國創業家。李松以前在美國受高等教育,然後在華爾街與香港都當過證券分析師;回流後,他曾投資ChinaHR,以2億美元高價賣給美國的Monster.com「一戰成名」,然後經營了兩個網站,一個叫滴咕(Digu)是學美國微網誌Twitter,另一個則是「珍愛網」(Zhenai.com)。令美國人吃驚的是,儘管「珍愛網」就像Match.com這類的交友網站一樣,卻將交友網站的「芯」整個抽掉,換上一個美國人從來沒看過的手法──

這個男女交友網站的背後,竟然聘有350位「客服人員」來充當「媒婆」。如果你在網站上看到某位喜歡的對象,就打電話給這些「媒婆」,由她們為你「安排」,這部份得收取半年3000元人民幣,成為珍愛網的主要收入來源。重要的是,安排男女雙方約會後,媒婆還會打電話給兩位,問問是否滿意?若不滿意的,他們會請對方填寫一份詳細問卷,然後打電話給另一方,告訴他/她這個殘酷的事實,並告訴他/她還需要改進什麼地方。這做法的確很像古代的媒婆什麼事都管的「精神」,為了有效管理這麼多「媒婆」,珍愛網還搭配了一套最複雜的CRM客戶管理系統在後台。

李松得到了美國網路人的尊敬,因為珍愛網已擁有高達2200萬會員,每天加入會員高達4萬名!而珍愛網每月的收入亦已高達200萬美元(6600萬台幣),營收以10%以上的月成長速度快速成長中,雖然,這是一個從Match.com類似點子開始的網站,但它卻可以靠剛剛這些巧妙的方法,成為真正的「成功率最高的白領征婚網站」,這下子,美國人也得服氣了。

不敢叫人家克隆、複製貓。他們……必須對山寨敬禮了………(後文省略)。

同一篇文章也有提到,創辦人對「珍愛網」的了解,他發現,在中國,如果妳是長頭髮,那妳有60%的機會會取得第二次約會;如果是短頭髮又是捲捲的,只有5%的機會取得第二次約會。哇塞,真的假的?然後,比較吸引人的女性,剛好她們的臀圍與腰圍的比率不超過0.7。從這些資訊,可感受到「珍愛網」試圖解決這個問題的用心程度。

從「珍愛網」可看出亞洲與美國不同做法,美國人做網站的方法就是,網站來定規矩,其他網友跟著就是了,抓不起別人的興趣,就想辦法買廣告、說大話……平常的時候可以看出來是這樣的做法,但亞洲人較細膩,會想到利用一些「手法」來達到目的。在社群的時代,可以操作的手法太多,因為我們不再只是硬碰硬的去拉來10,000個人,而是細膩的想辦法透過朋友的引薦,去拉來這10,000個有關係的人。這是一個雍關「手法」的時代,是一個「鬥智」的年代,在這個年代,華人似乎是不會缺席的,大家加油。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ys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

AdMob與Playfish被高價併購,變動時代中兩個32歲創業家所嶄露的成功特質

這周對矽谷來說真是大熱鬧,之前我曾經寫過的AdMob廣告平台,被Google以7.5億美元(247億台幣)的天價買了下來,早前,即將裁員千人的美商藝電(EA)也已宣布以至少2.75億美元(91億台幣)現金加5000萬美元股份買下Facebook上面很紅的Playfish。大家說,更值得稱讚的是Accel 創投公司,因為這次,Accel的資金剛好都有投到兩家公司,到底是怎樣精準的眼光,讓它可以大豐收!

不過,很少人去注意的是,AdMob與Playfish的兩位創辦人,剛好都是32歲。這兩位剛剛加入了眾多年輕致富的創業家,為創業成功故事再添兩樁!有趣的是,這兩位創業家,都是在(1)相當低迷的大環境中,(2)搭著某位大哥(而不是獨立網站),(3)賣給了沒有看到大哥趨勢的大廠(Google沒看準手機廣告趨勢、EA沒看準Facebook隨興小遊戲趨勢)。

事後諸葛很容易,重要的是,想一想,以上的三點,其實都是「不容易猜到」的。Google不看好,大環境也不好,你斗膽賭在某一個平台、某一個趨勢上嗎?到底這兩位創業家是蒙著眼「猜到」,還是真的有什麼特質,讓他們剛好能符合以上三點,在2009年漂亮成功致富?

似乎有的。

先來看看AdMob的故事,如《華爾街日報》昨日出的這篇提到,AdMob今年32歲的創辦人兼執行長為Omar Hamoui,它一手建立這間公司,三年後變成最大的手機廣告平台,這位創業家有何特質?還好Omar當年第一個聘用的夥伴叫Russell Buckley,當年是一個部落客,幫創業家之前的另一創業點子Fotochatter寫過一篇文章,後來受Omar所邀請加入了AdMob,跟他跟了兩年,現在也賺翻了,因為這傢伙本來就是部落客,所以一路下來他還寫了不少關於這位創辦人的種種想法,因此這次在《華爾街日報》的引用下,大家對AdMob與這位Omar創業家,才有了一個深入的了解──

AdMob的成功關鍵是它讓獨立開發商非常喜愛,皆將它安裝在自己的APP裡面,以AdMob為主要獲利方法。現在,我們都知道這件事了。iPhone的成功的關鍵是在那些瘋狂的獨立開發者,這是「理所當然的」趨勢,但這個創業家早在一兩年前就已經提出來,那時候很多很多的手機廣告開發商、廣告點子,但都是搭著電信公司,不然就搭著機子,不然就搭著OS,很少人認為可以搭著「獨立開發者」。當時,這位創業家根本不管電信公司,不管那些大廠大廠之間的聯盟,他就是做出一個海跨各大平台,無論你是什麼都可以放的廣告。交手過的人,對這位創業家的印象都是,他的視野非常睿智,但他的手法卻非常顛覆傳統。

事後,我們覺得他是對的,但在當下,他要如何面對這個,還不是很確定的「猜測」?

這位創辦人的特質出現了--

據那位部落客說,Omar顯然非常強調「完全不怕死的去跟風」。他不斷的對他的員工說:「我們要知道,我們真的有什麼會失去的?」「如果你是一個完整的人,擁有一台電腦(就如你我一樣),那麼不要去擔心去搞砸這個1億美元的生意!」這句話意思是說,AdMob絕不往後看,而是不斷的往前看,即使後面一堆如虎似狼的競爭者要追上來,他們還是不斷的往前看!這點對AdMob顯然很重要,其實,AdMob只要「不專心」,開始做其他東西,AdMob恐怕就不會如現在這麼成功了。一開始,AdMob賭進了「跨平台廣告」,萬一後來手機廠自己聯合起來開發廣告平台,或是iPhone這掛自己推出廣告,AdMob可能就掛了!活在這種日子裡,真是提心吊膽!但,AdMob上上下下都已經體認,「自己其實沒有什麼損失」;做了這個網站,去衝這些服務、去完成這些功能,就算失敗了也沒關係!還是會再站起來的!所以,AdMob不再猶豫,一直都在做手機廣告,也讓他在一個角落建出一個大王國。

這位創業家Omar,2006年還在念華頓商學院,竟然輟學跑出來創業。有趣的是,AdMob不是Omar的第一次創業,在2005年(一年前),Omar就曾經創過一個叫「Fotochatter」的手機服務,是你我都會想到的點子──在手機上面直接分享線上相簿的一些相片,給手機上的朋友們!這個小工具大概不會多成功,不過,做出來之後,Omar發現了一個「問題」──他,竟然不知道要怎麼將這個小軟體,宣傳出去?於是,他決定另外再做一個廣告平台,來賣這個小軟體。這個廣告平台就是AdMob。

在AdMob創辦之前,Omar也憑他的特質,創造了一個奇蹟。當他要創辦AdMob時,他其實只有一個人;跑去募資的時候,找到一間創投,給了一個普普的term,要求兩天後作決定。這時候Omar展現和其他創業家不同的作為,雖然他只有一個人,而且做的又是手機的廣告這類好像已經談很久卻沒下文的東西,但他經過介紹來到知名創投Sequoia,馬上飛過去談,在24小時內Sequoia給他另一張offer,而Omar沒想太久就簽下,並拒絕了另一家。注意,在Sequoia那邊,他不是講一次就ok,他要講了四~五次,如果你是一個已經有offer的創業家,應該就會不太積極,沒想到這位創業家很積極的一位一位partner都談過了,拿到這個deal。一路走來,Omar的霸氣處處可以看到,他只要想跟的,就一定跟到底。他對自己的看法有特別的堅持。

無獨有偶的,同樣是32歲的Playfish的創業家,叫做Kristian Segerstrale,亦是第二次創業。他是芬蘭人,後來到劍橋大學念書,後來就到了小遊戲。你可以從他的創業過程,看到了有點類似於Omar的特質。

首先,他鎖定一個產業,他說他對「電腦遊戲」非常有興趣,甚至說,無論發生什麼事,他都希望能永遠在電腦遊戲這個領域中。在電腦遊戲之上,這位創業家再來「跟風」。他的前一家公司Macrospace就是做手機的小遊戲,四年後賣給了另一間公司Glu Mobile,後者後來在納斯達克上市。Playfish則在兩年前成立,做的不再是行動相關,而是Facebook相關。他就像當時許許多多的人一樣,看好Facebook,就一頭栽下去,做上面的小遊戲。

抱著「做Game做到死,在哪裡都可以」的心態,Kristian就一頭栽進Facebook,它們從「Who Has the Biggest Brain?」的IQ測試機開始做起,後來就做了知名的寵物社會(Pet Society),還有餐城(Restaurant City),當Facebook起飛後,Playfish也起飛了。而且當時在質感上面,皆被認為是比Zynga等還要好。這是一個在英國的團隊,甚至不在美國。

我們從這兩位32歲的億萬富翁創業家,可歸納出一個結論--在這個變動的大時代,以下四點可能可以造就下一個成功創業家:

一、鎖定一個自己喜歡的事情,就做那個做到永久。「做它做到死,在哪裡都可以。」

二、再找一個現在最新的平台、趨勢,在這個之上努力做第一點那件喜歡的事情。該跟風的時候就跟風,無論跟什麼風,核心依然是同一件事。

三、不見得要到矽谷做,只要第二點的平台選對,在哪裡都可以很成功。

四、給自己無限次練習:上面的幾個點,是可以一年又一年的重覆去做的,無論是Omar或Kristian,在他們賺翻以前都曾經做另一個東西,因為做了那些東西,如果沒有做那些小點子,怎麼會「試」到網路上目前真正的「問題」?大致來看,我們的頭腦不會比人家聰明,唯一能「聰明過人」(out-wit)的方法,就是看到別人沒看到的東西,然後用一點點大腦,就可以完成它。當然還要更多一點點大腦在「執行」上面,但基本上只要看到別人沒看到的東西,就贏了一大半,唯一看到的方法就是要撥開那些遮簾,除了往前衝之外別無它法來撥開那些遮簾。

文章來自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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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t the Runway」讓女人線上租用名貴衣服,一周得到2萬會員

最近在《紐約時報》連續兩天出現兩篇讓人思考頗久的好文章,其中一篇先提到一個新的創意,大家知道,美國的Netflix可說相當成功,它做的是「在家租片服務」,你要租DVD,直接向他們訂,每個月幾片幾片,先寄還回去便才能再租下一片,重點是,秀才不出門,只要待在家,就可以享有這一切。

網路下訂,租東西,回家享受,再歸還。用一個網站來經營,所有的來來回回皆透過網路,需要送貨的時候,就透過郵件系統。Netflix之後,大家開始嘗試除了DVD以外的物品,是否可以也用這套系統?

於是,最近多了這一個新網站叫「Rent the Runway」,它推出一個前所未見的新服務──

想租用美美的高級衣服?包包?要參加貴婦趴?只要上「Rent the Runway」,他們那邊提供一大堆貴婦衣裝,只要50~200美元(台幣2000~6000元),就可以租用可能要十萬台幣才買得起的衣服,長達四個晚上(所以不必當灰姑娘,午夜十二點就得還衣服)。每次你得先付錢,「Rent the Runway」就會送來那一件衣服,穿過了後,只要將它整個置入一個商家準備好的大袋子,再寄回來即可,它會幫你再乾洗之後,再給下一個貴婦穿穿看。不過,為了怕損壞,每一次寄送要投保5美元,還好啦,還是比原價還便宜!

「Rent the Runway」是由兩位哈佛商學院的女學生所創辦的,兩位創辦人都叫做Jennifer,商學院學生最喜歡嘗試這類的新的生意模式,目前,這樣大膽的做法,成績竟然相當斐然!據他們所說,才短短的一周開站,已經有高達2萬個女性客戶加入會員。

什麼,一周就2萬個!

目前「Rent the Runway」已經用創投的錢先投資買了160件名貴的衣服「起家」,接下來,希望這160件能夠一直不斷的熱「租」。

不過,對這個模式其實有些看法--

首先,此模式在台北已經聽過。歐美人士參加婚禮常常為了婚禮而「買」下那一件禮服,最後變成只是貢奉在衣櫃裡,因為自從結婚以後就再也穿不下,所以聰明的亞洲人,不少都是「租用」就好,之前也在城裡看過有商家還出租給新人的父母、親戚朋友的禮服,不必再去買,只要用租的就行了──不過,那間店後來好像倒了。

為何倒了?

很簡單,沒人想租嘛!

像「Rent the Runway」這樣的點子,雖然聽起來很炫,也得到了初步的好成績,但仔細想想,雖然時尚雜誌上多的是美美的模特兒麻豆穿著名牌,八卦雜誌也都要照一下名錶名包辦的時尚派對,但該買高級衫的大多都是自己買,不會買高級衫的可能一輩子也是當觀眾流口水,就算給他/她租用他也不會有興趣、也沒有太多場合可以穿這樣的衣服。而結婚的時候已經自有一套出租系統了,像「Rent the Runway」這樣的點子,雖然大家掌聲鼓勵,但真的有多少人會租?還是問號。

不過,既然又出了這一個,我們不禁再次想起,之前寫過「Chegg.com」這個很成功很賺錢的「出租課本」網站,有人租課本也是這樣租法,其實,這樣的出租網站,可以使用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手法,幫它自己撐過寒冬──

當時,我們就對這個模式相當感興趣,看,當你租課本的時候,這個網站其實根本就不必擁有那一本課本,不必笨笨的斥資進貨160件,只要有一張「照片」就好了。這麼多課本中,哪一本網友真的想買的,網站再去幫他「入手」,然後寄給他,繼續這一本課本的出租生命。這樣看來,連這些衣服,應該也可以這樣做;只要這個網站確認此衣服可以「調得到」,確定在某家衣服店有這麼一件衣服待價而沽,那他就可以推出這麼一個「Rent the Runway」服務,一有人真的租了,它就將此衣服買下,拿來租人!

上次是課本,現在是服裝,下一個是什麼?

我們講得再更誇張一點,甚至,有沒有辦法你在網路上PO一大堆「吉屋出租」,每一間學校旁邊都有!然後一有人來要求,再趕快去談可以接受二房東的,然後將此間房子租給這位學生?

深一點來看,這樣的好處是,可以將一個可以出租的市場全部吃掉。這樣的長尾,已經不是「物件」的長尾,而是「購買方式」的長尾。你專注在「出租」這個非常非常小的市場,但是你可以涵蓋所有所有的物品;而網站租東西這件事,本來就可以支持你在沒有擁有的情況下,還能夠陳列這些所有所有的物品,只要你在限時內買得到,這個洞不會補不起來。這樣的商業模式聽起來怪怪的,但在許多商業交易中,本來就有的是買空賣空,彈性大得很,網路這樣做還算是小兒科的。

有趣的是,接下來的另一篇文章,則是在講大家對於「保固期」的態度,看起來沒什麼關係的文章,我有一些想法。

這篇文章是在說,大家還記得,每次買什麼3C產品,店員可能會問:你想不想將保固期延長呢?也就是說,原本是兩年保固,但為了怕可能會中途壞掉,是否希望將它延長至四年?只要再多付幾千元就好了!

你會想了老半天,唔…呃……,嗯,還是買了好了!為了安全!

同樣的,當你租車的時候,是否也有人會問:要不要再買保險?你開出去,可能自己會撞到人,也有可能別人來撞你,或者你撞到車子而裡面的人受傷,或你撞到電線桿而你車內的人受傷……各式各樣的加上去的額外保險,加起來說不定比車子本身的租金還貴了三倍!

你會想了老半天,唔…呃……,嗯,還是買了好了!為了安全!

這篇報導引用了《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的最新論文,據幾個商學院教授所研究出來的結果,在一個特殊的情況下,消費者會變成一隻「肥羊」,要他買什麼保固、保險,他都會非常愉快、瘋狂、願意、認份的「加買」!這個狀況就是:當消費者處在高興、愉快的心情的時候!因為心情愉快,所以他就比較不想去「冒險」,希望什麼的風險都「降到最低」。

我在想,出租這件事情,是否也和冒險扯得上一點關係?為何此人不買,而用租的?

而,出租的時候,用低價取勝,是否可以像租車一樣,趁消費者抱著愉快的心情要訂車時,為消費者拚命加一大堆東西上去?最後靠那個來賺錢?

「無存貨 + 線上出租 + 線上促銷保固或保險」,是否會是另一個商機?

商業真是有趣,永遠都有說不完的機會。大家請努力想一想。

文章來自mr6

文章提供Basytars Design網頁設計公司